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3580666211F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同心西路17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3580666211F | 登记机关 |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年08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傅心宇 | 营业期限 | 2011年08月18日 - 2061年08月1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18年09月30日 |
企业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同心西路17号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房屋租赁、非金融性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中介(以下空白)) |
主要人员 (2)
傅心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唐春燕 |
监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贵阳优品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1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贵阳品智置业有限公司 | 85% | 5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黔房开字A089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3-01-04 | ||
2 | 黔房开字A52110091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6-01-04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黔房开字A521100918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4 |
结束日期 | 2026-01-04 |
内容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2 | 2022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3 | 2021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4 | 2020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5 | 2018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6 | 2017 | A级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113580666211F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2025)黔0113执1458号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5-04-01 | 2025-08-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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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黔0113执1458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5-04-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原告湖南君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质保金 28,861.49 元; 二、驳回原告湖南君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73 元,由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负担 264 元,原告湖南君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9 元。保全费318 元,由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黔0113民初7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黔0113执3996号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11-21 | 2025-05-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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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113执3996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11-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L某某与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月 25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于 2024 年 3 月27 日解除;原告L某某与贵州兴禾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年 5 月 25 日签订的《团购活动服务协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解除;二、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L某某购房款 164219 元、维修基金 10884 元,共计175103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 175103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三、被告贵州兴禾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金广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退还原告L某某团购服务费 55000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550000 元为基数,从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该款付清之日止);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472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1560 元,由贵州兴禾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金广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491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1200 元,由贵州兴禾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金广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3800 元。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黔01民终81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贵阳品筑置业有限公司 | 2025-07-22 | 土地增值税 | 22290000.0 | None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08月1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贵州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贵州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