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222MA6HHY9M6F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宏财投资大厦写字楼8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22MA6HHY9M6F | 登记机关 |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1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长波 | 营业期限 | 2019年01月1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19年07月25日 |
企业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宏财投资大厦写字楼8楼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 安装制冷空调设备;园艺工程。) |
主要人员 (4)
何缘圆 |
监事 |
刘长波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彭凤 |
监事 |
邹利萍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恒大地产集团贵阳置业有限公司 | 3500万人民币 | 35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恒大地产集团贵阳置业有限公司 | 3500万人民币 | 35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万人民币 | 15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万人民币 | 15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黔房开字临B5214044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6-12-07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盘州商房预字第0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0 |
结束日期 | 2024-09-20 |
内容 | 4225.64㎡商品房预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3801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7-29 | 2024-08-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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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3801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7-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25日前支付原告贵州辉雅灯具照明有限公司票据款13795 元。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98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2427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4-25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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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2427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4-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按上诉人贵州天宇物资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 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通化市二道江区益佳五金建材综合 商店票据金额330687.36元,并支付2021年7月15日至2022年12 月20日期间的利息15213元以及2022年12月20日之后以上述未支付的票据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8%计算至上述票据金额完全付 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贵州天宇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0元,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贵州天宇物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5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237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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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237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4-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 158619.82 元; 二、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将票据号为 230270*-*-*-*746878384 的票据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 起线下结清,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收,结清 票据。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逾期发起线下结清 的,被告贵州恒大宏盛公司有权按逾期时间顺延 30 日付款; 三、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 1815 元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已预交,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18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2564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5-07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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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2564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5-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628101.63 元、赶工奖金 16950.96 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8498 元,由原告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 担 7840 元,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10658 元。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898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243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4-25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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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243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4-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 246256.60 元; 二、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将票据号为 230270*-*-*-*750145700 的票据在 电子商业汇票票据系统向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发起线下结清,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电子 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签收、结清票据,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逾期发起线下结清的,被告贵州恒大宏盛公司有权按逾 期时间顺延 30 日付款;三、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 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 2588 元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已预交,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四川天亿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18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2578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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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2578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贵州恒昌源家政保洁 服务有限公司票据金额110710元,自2021年11月20日起以未 支付的汇票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逾期利息直至 全部汇票金额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7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黔0281民初11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3561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6-24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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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3561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6-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付给原告广州市雅媞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3467.50 元。 案件受理费 1173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71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1816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3-26 | 2024-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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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1816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3-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威海海马地毯集团有限 公司地毯款 138866.13 元及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9613 元,并以所欠地毯款为 基数,按年利率 3.85%支付原告自 2023 年 7 月 11 日起至所有地毯款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635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61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黔0281执52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26 | 2024-06-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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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281执52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1-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阳锦顺保洁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 338220.92 元,并支付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5525.68 元。2022 年 5 月 24 日起至 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 钱给付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228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49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6276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1-10 | 2024-0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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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6276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1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大金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票据款5009045.91元及以5009045.91元为本金从2021年10月10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6863.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1863.32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连带负担并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原告预交而不应由其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51863.32元,本院予以退还。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0605民初156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6274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1-10 | 2024-0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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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6274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1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临沂增顺商贸有限公司票据 金额 423773.99 元,并按年利率 3.85%计算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票据金额完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828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565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553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9-26 | 2023-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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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553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 日前向原告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38692.50元; 二、原告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 前向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本协议第一条 确定的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按实际收到前述发票之日顺延30日付款; 三、原告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 求; 四、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 日前支付原告湖南美致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418 元。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105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441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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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441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8-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支付原告贵阳大都建筑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欠款 37174 元(货款 36690 元、本案案件受理费 484 元),同时原告贵阳大都建筑模型 设计有限公司在领取欠款时向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开具金额为 36690 元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99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6348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1-16 | 2023-1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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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6348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11-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 日 内 向 原 告 重 庆 骆 犁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汇 票 金 额 197990.36 元及逾期利息 8 269.95 元(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计算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合计 206 260.31 元。从 2023 年 5 月 26 日 起以未支付的汇票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 3.70%计算逾期利息直至 全部汇票金额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 197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81民初49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2874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5-23 | 2023-10-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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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2874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5-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金玉和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阴市城 区淉慧圆林五金商行支付承兑款877196.44元,并以未支付的承兑 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7%向原告支付自2022年8月16日起至全部 承兑款付清时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286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贵州金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2民终2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1890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3-20 | 2023-09-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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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189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3-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 2022 年12月31日前支付被上诉人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 司工程款 245633.60 元; 二、被上诉人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案涉工程款 245633.60 元的发票出具给 上诉人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被上诉人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 - 3 - 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一审案件受理费 2607 元,上诉人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被上诉 人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上诉人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愿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民终34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2266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4-11 | 2023-09-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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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2266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4-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贵州泰铭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费 75000 元。 二、原告贵州泰铭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前 向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 75000 元等额增值税发票。 三、案件受理费 838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贵州泰铭科技有限公司已经预交,被 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 支付给原告贵州泰铭科技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64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568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2-02 | 2023-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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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568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2-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神韵户外传媒有限公司票据款 248120 元,支付原告贵州神韵户外传媒有限公司票据款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止的利息 5432.80 元,并以 尚欠的票据款为基数按年利率 3.7%支付原告贵州神韵户外传媒 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52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民终437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2512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5-04 | 2023-06-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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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2512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5-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向原告盘州市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服务费 211200 元; 二、案件受理费 2234 元,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2234 元已由原告盘州市东方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预交,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将案件受理费 2234 元支付给原告盘州市东方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85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黔0281执1037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2-15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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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281执1037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2-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盘州市融媒体中心支付广告费180214 元,支付截至2022年9月21日的利息11956元,并支付自2022年9 月22日起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未支付的 广告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计算); 8 二、驳回原告盘州市融媒体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126 元,由原告盘州市融媒体中心负担 58 元, 由被告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2068 元。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281民初955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贵州恒大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贵州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列入时间 | 2023-10-12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 |
移出时间 | 2023-12-15 |
做出决定机关 |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1月1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贵州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贵州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