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421551925827Q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1551925827Q | 登记机关 | 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0年03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曹伯锋 | 营业期限 | 2010年03月25日 - 2040年03月24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发照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
企业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室内装饰装潢;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销售: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0)
股东信息 (0)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暂无数据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4)黔0403执1331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7-10 | 2024-12-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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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403执1331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返还购房款 40,000 元、房屋维修基金1,330 元及资金占用费 9,000 元。 二、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偿返还责任。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黔0403民初6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4)黔0403执1703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9-05 | 2024-1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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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403执1703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9-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平坝分公司自愿退还原告C某某认筹金 56000 元,并自愿向原 告C某某支付违约金 14000 元,两项合计 70000 元。 二、以上款项,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 司自愿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支付给原告C某某。 三、如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未按本 调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自愿自逾期之日起, 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调解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的四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所有 款项付清之日止。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黔0403民初6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4)黔0403执1229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6-12 | 2024-12-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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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403执1229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6-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黔04民终35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4)黔0403执1163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024-09-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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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黔0403执1163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4-05-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定书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403诉前调确106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875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2024-05-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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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875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5-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退还原告L某某、L某某购房款 400000 元及偿付 80000 元利息损失、4,716 元诉讼费损失,合计应向原告L某某、L某某偿付484,716 元。该款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前清偿。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403民初6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748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2024-04-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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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748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10-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Z某某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 二、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位于平坝区关厢综合集贸市场6-1-10-1住宅及6-1-7商铺的解封、抵押等,保证该住宅及商铺无债务、抵押等瑕疵及保证不将该房屋与商铺过户或卖给他人。 三、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2022年1月15日签署上述房屋及商铺确认书,确认上述房屋及商铺为Z某某所有, 并配合Z某某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若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未按上述协议期间履行义务,应向Z某某支付违约金20000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特9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621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9-27 | 2024-03-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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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621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9-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支付安置过渡费 170820 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403民初30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631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10-08 | 2024-0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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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631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10-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定书。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403诉前调确6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174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7-0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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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174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7-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于2023年4月20日前支付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网络安装费68000元。 二、若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未按期全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应向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年利率3.65%计算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823元,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不再向法院申请退费。案件受理费1646元,减半收取823元,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承担。(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823元,原告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平坝区分公司不再向法院申请退费。)。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403民初5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195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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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195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申请人确认,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2023年5月30日前一次性退还L某某购房认筹金62660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黔0403诉前调确2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170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1-29 | 2023-11-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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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17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1-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 万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403民初24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3)黔0403执325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2023-06-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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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403执325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2-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尚欠原告W某某、Y某某购房款 139740元,该款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W某某、Y某某支付。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403诉前调确15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2)黔0403执1597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2-11-10 | 2023-03-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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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403执1597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1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30日前向Z某某一次性退还购房款 10000 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特5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2)黔0403执1653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2023-03-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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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403执1653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11-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4 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L某某购房款、诉讼费损失等共计31,375 元。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黔0403民初19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2)黔0403执520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2-03-15 | 2023-03-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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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403执52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03-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共同确认二被告尚欠原告 6#、7#楼消防工程款 260000 元。二、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支付消防工程款 260000 元。三、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3508 元,保全费 2425 元,共计 5933元,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承担(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原告不再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20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2)黔0403执519号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2022-03-15 | 2023-03-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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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403执519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03-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共同确认二被告尚欠原告 4#、5#楼消防工程款 930000 元。二、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支付消防工程款 930000 元。三、原告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7125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2125元,被告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自愿承担(在支付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原告不再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209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坝分公司 | 2025-05-15 | 2284.36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3月2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贵州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贵州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