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0058066980XN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0058066980XN | 登记机关 |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1年08月22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连发 | 营业期限 | 2011年08月2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08月12日 |
企业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证件、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无需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 |
主要人员 (5)
冉金桥 |
董事兼总经理 |
刘利 |
财务负责人 |
张元超 |
监事 |
王连发 |
董事长 |
路恒 |
董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97万人民币 | 1897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97万人民币 | 1897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贵州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65万人民币 | 2865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贵州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65万人民币 | 2865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冉金桥 | 1238万人民币 | 123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金海湖新区金典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100% | 1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黔房开字:F021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4-05-05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9 | A级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9152050058066980XN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None |
所属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逃避缴纳税款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314.70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造成少缴税款435.74万元。以上共计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2750.44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750.44万元的行政处理。因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超过五年,不予行政罚款。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黔0502执3110号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2023-04-21 | 2023-07-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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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黔0502执3110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3-04-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 9960.37 元; 二、 被告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Z某某燃气、电、闭路电视开户费,合计 3285 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35 元, 由原告Z某某负担 205 元, 由被告贵州 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130 元。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67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黔0502执恢873号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2022-08-10 | 2022-09-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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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502执恢873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08-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 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借款本金 人民币 252608.72 元及截止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的利息 (含 罚息)共计人民币 12654.35 元。2019 年 10 月 18 日之后的 利息(含罚息)以双方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 合同》中约定的利息、罚息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完 毕之日止; 二、被告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约定 中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其 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650.00 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 取) ,由被告L某某承担。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民初59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黔0502执2775号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2022-03-18 | 2022-07-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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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黔0502执2775号 | ||||
省份 | 贵州 | ||||
立案日期 | 2022-03-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F某某、S某某各项开户费 3,285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 元, 由被告贵州碧阳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502民初216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08月2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贵州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贵州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5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