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23MA6HUBD42A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社区长安路房产公司大楼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3MA6HUBD42A | 登记机关 | 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
| 法定代表人 | 吴杨 | 营业期限 | 2019年07月17日 - 2039年07月1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2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30日 |
| 企业地址 | 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社区长安路房产公司大楼 |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主要人员 (3)
| 吴杨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周鸿 |
| 监事 |
| 邵丽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常德市新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万人民币 | 2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1 | 黔房开字:F5222003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5-07-05 | ||
| 2 | 黔房开字临:F5219004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1-08-21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520523B16566425424101800003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金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开始日期 | 2024-10-22 |
| 结束日期 | 2027-06-30 |
| 内容 | 准予许可 |
| 序号 | 2 |
| 许可文件编号 | ﹝金一税﹞许准字﹝2023﹞第﹝399﹞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
| 开始日期 | 2023-06-09 |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5-10-14 |
| 处罚类型 | 违法占地 |
| 决定文书号 | 202531 |
| 处罚事由 | 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自2019年开始在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违法占地2867平方米进行非农化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该公司位于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范围详见《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金沙县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红线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没收内容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限该公司自收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安全拆除位于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55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范围详见《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金沙县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红线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拆除内容详见《拆除物品清单》;3.对该公司位于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心社区非法占用的土地2867平方米(其中,涉及一般耕地1928平方米,罚款标准10元/m2,罚款金额19280元;涉及其他土地939平方米,罚款标准5元/m2,罚款金额4695元)合计罚款23975元(大写:贰万叁仟玖佰柒拾伍元) |
| 处罚机关 |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77条/款/项 |
| 序号 | 2 |
| 企业名称 | 金沙县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3-04-21 |
| 处罚类型 |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 |
| 决定文书号 | 毕市监处罚(2023)309号 |
| 处罚事由 | 经查,当事人营销中心大厅资料展示架上“阳光大地阳光云湖”广告宣传单上有“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开发商保留最终修改解释权”字样,属于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吴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当事人的受委托人周鸿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其接受委托事项等事实;3.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房屋处于正常营业销售状态,发布违法广告及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事实;4.当事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本)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广告宣传册2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及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禁止性规定事实;6.当事人权利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本局履行告知义务;7.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明当事人接受送达方式。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机关 |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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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2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7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贵州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贵州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