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MA6L57T91U
地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云南华侨城总部办公楼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MA6L57T91U | 登记机关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08日 |
| 法定代表人 | 马俊全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08日 - 2057年11月0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9820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 企业地址 | 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汤池街道云南华侨城总部办公楼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开发与管理;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经营、养老项目的开发与经营、住宿及餐饮服务、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自由房屋及场地出租、园林景观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7)
| 李建强 |
| 董事 |
| 杨宝林 |
| 董事 |
| 林剑晖 |
| 董事 |
| 罗亚丹 |
| 董事 |
| 蒋涛 |
| 监事 |
| 马俊全 |
| 经理,董事长 |
| 马鸣 |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恒大鑫源(昆明)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1 |
| 许可文件编号 | 云建房证开字﹝2026﹞98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 许可机关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开始日期 | 2026-01-26 |
| 结束日期 | 2029-01-26 |
| 内容 | 房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 (2026)云0114执3590号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6-05-07 | 2026-05-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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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6)云0114执3590号 | ||||
| 省份 | 云南 | ||||
| 立案日期 | 2026-05-0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0,000,000元,并按年利率6.40%支付原告昆明绿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借款从2025年9月3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二、被告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绿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元; 三、原告昆明绿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就本判决确定的借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债权对“云(2019)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3263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宜良县汤池镇阳宗海北岸姜家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额:303,400元)、“云(2019)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3267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宜良县汤池镇阳宗海北岸姜家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额:22,330,400元)、“云(2019)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3268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宜良县汤池镇阳宗海北岸姜家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额:245,700元)、“云(2019)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3269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宜良县汤池镇阳宗海北岸姜家山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额:120,692,000元)及“云(2019)宜良县不动产权第0003259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宜良县汤池镇阳宗海北岸姜家山的在建工程(详见附表)(优先受偿的最高债权额:21,018,200元)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原告昆明绿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742元,减半收取计325,371元,由被告昆明湖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称:云南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6)云0114民初81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982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1月0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云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云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