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5MA6Q3J6E2L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委会兴隆村湖景天颐家园28栋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15MA6Q3J6E2L | 登记机关 |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蒋忠亮 | 营业期限 | 2021年02月01日 - 2031年01月3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3月22日 |
企业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委会兴隆村湖景天颐家园28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周建伟 |
董事 |
张志金 |
监事 |
张晰楠 |
董事 |
李剑 |
董事长 |
王林松 |
董事 |
蒋忠亮 |
经理 |
陈锐彬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昆明永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万人民币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昆明永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万人民币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昆明坤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0万人民币 | 7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昆明坤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0万人民币 | 7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云0115执1123号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2024-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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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0115执1123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33478466.67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15民初20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云0115执1102号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6-03 | 2024-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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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0115执1102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6-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12442817.12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15民初1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云0115执1103号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6-03 | 2024-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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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0115执1103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6-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3609197.3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15民初1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云0115执2666号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2023-11-17 | 2023-12-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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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5执2666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1-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深圳市广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费150000元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民终52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云0115执1028号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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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5执1028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2828633.24元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15民初4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云0115执1027号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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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5执1027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4092348.06元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115民初46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云0115执823号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2023-04-18 | 2023-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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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5执823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执行人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法院调解室组织调解,达成(2022)晋法调字第561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1.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质保金、利息共计975375.55元(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伍任参佰柒拾伍元伍角伍分),由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前支付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5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剩余525375.55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伍任参佰柒拾伍元伍角伍分),由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若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本协议第一条任意一期还款时问及金额履行还款,则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2日对(2022)晋法调字第561号《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作出(2022)云0115诉前调确7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呈贡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法院调解室达成的(2022)晋法调字第561号《人民调解协议书》有效。2.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0月12日送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民事裁定书》确定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民事裁定书》确认的内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晋法调字第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云0115执68号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2023-01-10 | 2023-04-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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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5执68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5000000(大写:伍佰万整)元。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原告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6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万整),于2023年1月9日前付清剩余尾款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整);二、若被告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第一条第一期的期限履行,则原告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可以将所有未履行及未到期款项提前到2022年12月10日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并且从2022年6月9日开始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逾期利息至还清本金为止。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26193元由原告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10000元,由被告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6193元;由被告昆明圳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保全费和诉讼费21193元于2023年1月9日前支付给原告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本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调解书,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 | ||||
执行法院 | 晋宁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15民初29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1年02月01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云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云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