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800MA6NG6WT3Y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楠景大道1号A栋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MA6NG6WT3Y | 登记机关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06日 |
法定代表人 | 周升森 | 营业期限 | 2018年11月0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2月28日 |
企业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楠景大道1号A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体育、文化场馆、旅游度假区、景区、景点、会所投资开发、销售;其他项目投资开发、销售;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周升森 |
经理 |
李兴强 |
监事会主席 |
王志刚 |
董事长 |
王韻峰 |
董事 |
白宁 |
监事 |
郑兴 |
监事 |
陈志 |
董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00万人民币 | 51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辰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3311万人民币 | 3311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西双版纳环球融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1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 (2025)云2801执271号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2025-01-21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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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801执271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1-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80万元及利息(以18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801民初35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 (2025)云2801执273号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2025-01-21 | 2025-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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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801执273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1-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180万元及利息(以18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801民初35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 | (2024)云28执271号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1-18 | 2025-05-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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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28执271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共同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景洪城投公司支付江心岛项目全部前期建设投入的剩佘资金153350393.82元及前期建设资金投入发生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金占用费28573262.89元;上述款项共 计181923656.7元;土方投资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以本金 58674776.1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6月15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分摊费用的资金占用费,以本金62708410.4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共同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景洪城投公司支付江心岛展厅指挥部前期建设投入资金、物业服务相关费用11946618.36元及自资金投入发生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1996791.75元,上述费用共计 13943410.11元; 三、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共同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景洪城投公司支付江心岛及观澜云顶收购地价遗留事项款项6163.8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本金6163.8万元,自2021年10月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四、 本协议第一条第一项列明的江心岛项目全部前期建设投 入的剩余资金153350393.82元已经包含( 2022 )云28民初4号 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江心岛项目全部前期建设投入的剩佘资金 144228310.27元及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 版纳会展公司2未兑付的19张商票,未兑付金额合计9122083.55 元(对应票号:2*-*-*-*10729989135818、2*-*-*-*10729989135867、2*-*-*-*10729989135842、2*-*-*-*10729989135875、2*-*-*-*10729989135746、2*-*-*-*10729989135711、2*-*-*-*10729989135834、2*-*-*-*10729989135703、 2*-*-*-*10729989135779、2*-*-*-*10729989135787、2*-*-*-*10729989135795、2*-*-*-*10729989135738、2*-*-*-*10729989135720、2*-*-*-*10729989135883、2*-*-*-*10729989135826、2*-*-*-*10729989135754、2*-*-*-*10729989135800、2*-*-*-*10729989135762、2*-*-*-*10729989135859), 景洪城投公司、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一致同意对于未兑付的19张商票转为本和解协议的债权,由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按照本和解协议约定共同支付,景洪城投公司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5日内将前述19张商票做“线下结清”。 五、一审案件受理费1626905元,景洪城投公司负担352240 元(景洪城投公司在起诉时已经预缴全额诉讼费,对于剩佘的1274665元案件受理费由景洪城投公司自行向一审法院申请退回);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负担1274665元,由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自行向一审法院缴纳。景洪城投公司预缴的鉴定费570000元,景洪城投公司负担285000元,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所负担285000元鉴定费用由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景洪城投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由景洪城投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根据二审法院最终确定金额减半收取后各自承担,其余金额由景洪城投公司及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自行向法院申请退回。 六、如版纳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未按本协议上述约定全面足额支付及履行义务,景洪城投公司有权就调解结果向人民法院申请全案全款强制执行。 七、 本协议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景洪城投公司、版纳 融创公司、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十份,景洪城投公司、版纳融创公司、 沧江文旅公司、云辰置业公司、版纳会展公司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已于2024年9月14日签字盖章确认,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案件受理费75654元,减半收取37827元,由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913.5元,西双版纳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西双版纳环球融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沧江文旅开发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辰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环球融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913.5元。 | ||||
执行法院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民终2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11月0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云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云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