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01MA6KDANE58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环城南路5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901MA6KDANE58 | 登记机关 |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10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牟勋 | 营业期限 | 2007年10月1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386 | 发照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
企业地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环城南路58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5)
徐云标 |
监事 |
杨军 |
董事 |
牟勋 |
总经理 |
牟秀军 |
董事长 |
黄增高 |
董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云南泰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3.86万人民币 | 23.86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信业华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4.74万人民币 | 214.74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嘉兴信业华福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7.4万人民币 | 2147.4万人民币 |
张克宁 | - | - | |
彭煊 | - | -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弥渡分公司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804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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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804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Y某某、D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D某某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31.65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Y某某、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8元,减半收取709元,由原告Y某某、D某某负担239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70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8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1098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3-05 | 2025-04-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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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1098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3-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Y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1.37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4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2003元,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11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29民终7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805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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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805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W某某。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2.63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69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1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80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794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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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794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G某某、Z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G某某、Z某某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30.31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G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0元,减半收取580元,由原告G某某、Z某某负担251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9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8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803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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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803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G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G某某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2.63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169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1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7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797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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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797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H某某、S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S某某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2.63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H某某、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H某某、S某某负担169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1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79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799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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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799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S某某、Z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S某某、Z某某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0.73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S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6元,减半收取428元,由原告S某某、Z某某负担144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84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97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云2901执802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5-02-20 | 2025-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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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云2901执802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5-0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Z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实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每日22.63元计算的逾期履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违约金。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69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1元。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479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云2901执恢1119号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2024-10-14 | 2024-11-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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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2901执恢1119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0-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骋宇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工程款1452261.34元,以及该款自2024年1月4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骋宇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鉴定费44150元。三、驳回原告骋宇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150元,减半收取24575元,由原告骋宇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负担17770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80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大理汇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云2901民初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386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10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云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云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