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2196626748
地址:宇拓路30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2196626748 | 登记机关 |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1997年04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营业期限 | 1997年04月1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4500 | 发照日期 | 2017年11月29日 |
企业地址 | 宇拓路30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针纺织品、建筑材料、土畜产品、中药材(不含贵重药材)、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主要人员 (3)
唐素华 |
监事 |
王伟 |
执行董事 |
罗会明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王伟 | - | - |
自然人股东 | 吴建华 | - | - |
自然人股东 | 王伟 | - | - |
自然人股东 | 吴建华 | - | - |
分支机构 (4)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 | 王伟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什邡分公司 | 王伟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岳池分公司 | 漆勇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 张桂兰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四川珠峰伟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1% | 153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0-08 |
处罚类型 | 违反税收管理 |
决定文书号 | 拉税一分罚(2023)25号 |
处罚事由 | 1.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2021年7月-2023年7月个人所得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3.2022年1月-3月增值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4.2022年4月-2023年7月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5.非正常户(解非)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3)藏04执恢8号 |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9 | 2023-12-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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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藏04执恢8号 | ||||
省份 | 西藏 | ||||
立案日期 | 2023-10-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四川宏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雪域江南”一期项目工程款39,078,111.72元; 二、上述工程款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前支付给四川宏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付,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按照未付工程款的15%(年利率)支付四川宏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利息; 三、本诉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18,595.28元(四川宏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四川宏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23,400.00元(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4民初15号 | ||||
履行情况 | 部分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川1621执1170号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2023-05-08 | 2023-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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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川1621执1170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3-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1621民初51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藏0402执350号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2022-05-17 | 2023-05-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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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藏0402执350号 | ||||
省份 | 西藏 | ||||
立案日期 | 2022-05-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H某某交付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雪域江南14号楼1单元8层03号的房屋,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H某某交付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雪域江南项目14号楼1单元8层03号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即被告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雪域江南14号楼1单元8层03号房屋的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所需应当由买方交纳的税费由原告H某某、H某某承担); 二、被告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H某某、H某某支付违约金167,22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402民初6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川0116执4054号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2022-06-10 | 2022-10-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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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川0116执4054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2-06-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段一货款2,166,792.2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其中以4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起算,1,766,792.29元从-7-2021年9月1日起算,至付清时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段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19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7,192元,由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16民初1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2)藏0402执38号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2022-01-14 | 2022-06-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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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藏0402执38号 | ||||
省份 | 西藏 |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自愿向原告支付工资450000元,付款方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余款25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2,若被告未按时支付任何一款项,原告可全部剩余款项一起执行;3,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402民初4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1)藏0102执2648号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2021-10-22 | 2022-05-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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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1)藏0102执2648号 | ||||
省份 | 西藏 |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位于林芝市八一镇双拥北路雪域江南13号楼1单元1层1号房屋,2、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102民初4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省份 | 西藏 |
列入原因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列入时间 | 2023-07-14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西藏珠峰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
省份 | 西藏 |
列入原因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列入时间 | 2024-07-23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7年04月17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西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西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