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5784469223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东风路东段八家堡村村委会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65784469223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08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园红 | 营业期限 | 2011年08月1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企业地址 |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东风路东段八家堡村村委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主要人员 (8)
史志勇 |
董事 |
叶春景 |
财务负责人 |
叶若兰 |
监事 |
徐平玉 |
监事 |
杨园红 |
董事长 |
穆鑫道 |
董事 |
胡泽亮 |
董事兼总经理 |
郭鑫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法人股东 | 西安雅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万人民币 | 4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北京颖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法人股东 | 北京颖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600万人民币 | 16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西建房暂[2018]033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
2 | 100004 | 西建房[2019]009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
3 | 100004 | 陕建房[2022]215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WZ12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1 |
结束日期 | 2023-12-20 |
内容 | 同意按申报的位置、面积、期限挖、占用城市道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76 |
许可文件名称 | 西安浐灞生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许可机关 |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
开始日期 | 2022-11-0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1.经联合现场踏勘,原则同意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浐灞生态区八家堡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DK-1b开发地块在北辰东路侧分带开设一处10米开口,占用北辰东路侧分带现状绿地,迁移现状绿化苗木的申请。 2.申请单位需商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择机适时开展占用区域苗木的迁移工作。迁移苗木可就近栽植或用于更换老化、受损苗木。严禁申请单位擅自移除申请范围的苗木,否则将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上限处罚。 3.申请单位须按照铁腕治霾、安全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申请占用范围扎设施工围挡,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按照标准做好施工作业面周边植株保护及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工程开挖土方须及时清运,如需堆放,须堆置于彩条布上,并用密目网覆盖。 4.属地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和绿化养护作业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管,避免出现超占、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绿化养护作业单位须做好苗木迁移现场管理和实物资产去向登记,建立台账,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和属地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存档备查。 5.申请事项完工后,申请单位须及时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属地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和养护作业单位进行现场核验,核验达标后,方可拆除施工围挡。未经核验所产生一切问题由申请单位负责。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浐灞审水批﹝2022﹞1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
开始日期 | 2022-03-22 |
结束日期 | 2022-12-30 |
内容 | 一、项目位于浐灞生态区湿地园区,未央湖街道办,DK-1b位于北辰大道以东,启源二路以南;DK-3位于广运潭大道以西,秦汉大道以南。项目总征占地面积11.25hm2,其中项目建设占地6.58hm2,代征地4.6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DK-1b总征占地面积为3.96hm2,其中,净用地面积1.87hm2,代征道路面积1.42hm2,代征绿地0.67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住宅楼,1栋商业楼及配套公建等;DK-3总征占地面积为7.29hm2,其中,净用地面积4.71hm2,代征道路面积1.59hm2,代征绿地0.99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栋住宅楼,1栋商业楼,1栋幼儿园及配套公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14065.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3638.00㎡,地下建筑面积58045.23㎡。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挖填土方总量为39.23万m³,其中开挖土方量为27.49万m³,回填土方量11.74万m³,余方15.75万m³,无借方。本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总工期37个月。项目总投资146460.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总投资1107.58万元。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该项目地处渭河二级阶地,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属西安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城市水土流失易发监管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损坏植被,若不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将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及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有效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促进城市水土保持与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确定符合规范要求。 四、《报告书》对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介绍符合实际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项目占地、施工组织、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水量平衡情况和进度安排基本反映了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内容,相关描述较准确,相关数量明确。 五、《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相符性分析与评价较充分,项目土石方和水量分析评价内容较全面,水土保持影响因素分析评价基本反映了项目特点。《报告书》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正确,防治目标符合规范要求,防治措施总体布局与防治措施可行。监测内容全面,监测频次和监测方法可行。 六、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486㎡。 七、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07.5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30.6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37.5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8.06万元,独立费用49.89万元,基本预备费2.9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1227.9元。由于该项目净用地3502.88㎡的建设内容为幼儿园,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规定,该项目净用地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5955.10元,本项目最终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5272.80元。 八、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批复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并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并报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属地水利水土保持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用、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其成果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并应将水土流失监测季报在你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及时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报我区生态环境局。 (四)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 (五)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按有关要求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同时向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验收材料。我局将联合生态环境局对生产建设单位验收程序和标准依法核查。 十、本批复有效期至方案设计水平年。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浐灞税)许准字﹝2022﹞第(19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浐灞生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开始日期 | 2022-03-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许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浐灞税)许准字〔2022〕第(19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准的批复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浐灞生态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开始日期 | 2022-03-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0-07 |
处罚类型 | 绿化执法类 |
决定文书号 | 西城罚决字2023第00002081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8月8日,二大队接群众举报,反映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远洋御山水项目侵占绿地,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手续,擅自将草地进行了硬化处理,面积约为100平方米,侵占时间共计30天,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责令改正并行政处罚人民币陆万元整。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处罚机关 |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处罚依据 | 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7-07 |
处罚类型 | 行政处罚 |
决定文书号 | 市人防罚(2023)6号 |
处罚事由 | 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秦汉大道以南、广运潭大道以西的八家堡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DK-3开发地块,人防工程第三防护单元(人防面积1545.51m2)存在人防外墙后开洞、未预埋穿墙套管的行为 |
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 |
处罚机关 | 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违反国家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采石、取土、爆破等方法危害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西安雅荷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陕西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3-03-31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3-08-01 |
做出决定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1年08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陕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陕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