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MA75YF9089
地址:贺兰县习岗镇桃林北街家信青年公寓1幢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2MA75YF9089 | 登记机关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01月24日 |
法定代表人 | 徐云驰 | 营业期限 | 2017年01月24日 - 2027年01月22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21日 |
企业地址 | 贺兰县习岗镇桃林北街家信青年公寓1幢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商品房销售;农作物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冯博 |
监事 |
徐云驰 |
执行董事 |
李光 |
总经理 |
肖荣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白银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万 | 1200万 |
法人股东 | 白银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万人民币 | 12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6)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中卫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200万元 |
贺兰县碧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200万元 |
银川星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宁夏碧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1200万元 |
宁夏博智林智慧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2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91640122MA75YF908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 |
开始日期 | 2023-09-2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企业变更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2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2 | 2021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3 | 2020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4 | 2019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5 | 2018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6 | 2017 | A级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640122MA75YF9089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0-31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
决定文书号 | 银兴综执行罚决字(2023)ZYE04-4号 |
处罚事由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处罚内容 | 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2-16 |
处罚类型 | 行政相对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决定文书号 | 银金综行罚决字(2022)46004号 |
处罚事由 | 经核查,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的建设单位,擅自处分碧桂园翡翠湾小区2#、3#、4#、10#、12#、13#、14#、15#、16#楼南北两侧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的使用权,其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宁0104执10190号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4-08-01 | 2024-11-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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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宁0104执10190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4-08-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强制执行银川市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银兴综执行罚决字〔2023〕ZYE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确定的罚款人民币1800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180000元。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宁0104行审3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宁0502执1863号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2024-10-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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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宁0502执1863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文书 L某某 2024.10.24 | ||||
执行法院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宁0502民初486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宁0104执7752号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2024-10-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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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宁0104执7752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4-05-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碧桂园天誉名邸14号住宅楼2单元3层02室房屋内的次卧铝合金推拉门、次卧纱窗、阳台纱窗修复完毕; 二、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违约金51682.50元、采暖费损失3520.60元,合计55203.10元;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6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220元,由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56元。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宁0104民初1796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宁0104执恢2236号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2024-08-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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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宁0104执恢2236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3-11-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S某某与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的关于购买碧桂园天誉名邸28号商业楼1层07室、08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退还购房款4934790元并支付违约金49347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190元,由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宁0104民初12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宁0106执8478号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 2024-04-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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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宁0106执8478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3-10-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宁0106民初116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宁0104执7284号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7-04 | 2023-08-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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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宁0104执7284号 | ||||
省份 | 宁夏 | ||||
立案日期 | 2023-07-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S某某与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订的关于购买碧桂园天誉名邸28号商业楼1层07室、08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S某某、S某某、L某某退还购房款4934790元并支付违约金49347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190元,由被告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宁0104民初12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10-12 | 企业所得税 | 1728.15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1月2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宁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宁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