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228597579H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22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000228597579H | 登记机关 |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日期 | 2017年07月26日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旭 | 营业期限 | 2017年07月26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4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18日 |
企业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栋22层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楼梯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1)
吴涛 |
董事,经理 |
唐琴 |
监事 |
张博 |
财务负责人 |
方丽 |
监事 |
杨帆 |
董事 |
杨波 |
董事 |
樊伟 |
董事 |
殷辉 |
董事 |
沈开伟 |
监事 |
王阿芳 |
董事 |
陈永旭 |
董事长,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 8421.4222万人民币 | 8421.4222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 8421.4222万人民币 | 8421.4222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678.5778万人民币 | 82678.5778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678.5778万人民币 | 82678.5778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44)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尼勒克县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分公司 | 牛勇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董永伟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 | 董永伟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叶城县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分公司 | 周凯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分公司 | 董永伟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 | 郭长虎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宿县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泉堡分公司 | 贺光明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边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疏附县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伽师县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准东分公司 | 王冠军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分公司 | 刘刚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普湖县分公司 | 程曦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龚伦芳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边坝县分公司 | 王刚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玉市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湖分公司 | 许玢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分公司 | 任建俊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 刘西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周红革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何卫国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 马俊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额敏分公司 | 李一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分公司 | 莫春雷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分公司 | 王辉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张兴贵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杨国吉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 李忠亮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李忠亮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麦盖提县分公司 | 谢智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分公司 | 于修站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分公司 | 董文辉 |
企业对外关系 (27)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新疆国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 |
新疆城建国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 |
新疆城建万利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43% | 860万元 |
新疆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2% | 620万元 |
安徽新徽置业有限公司 | 51% | 102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托市环核(2024)第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托克逊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开始日期 | 2024-07-31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内容 | 消纳建筑垃圾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乌环评审(2024)9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21279.79万元(环保投资231万元),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开展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包括乌鲁木齐苏拉布拉克1火区、3火区和4火区煤矿火区治理;主要进行火区治理工程、采坑治理工程、废弃排土场治理工程、塌陷裂隙区治理工程,配套建设泵房、输水管线、施工道路、注浆站等,项目总治理面积为611897平方米,其中1火区122376平方米、3火区247043平方米、4火区242478平方米。主要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钻孔注浆封堵、黄土覆盖的方法灭火。项目剥离平整工程932.4万立方米,钻探工程1500米,注水工程8.0201万立方米,注浆工程4.8万立方米,黄土覆盖工程27.8万立方米。1火区排土场面积18.14公顷、3火区排土场面积8.14公顷,4火区无弃方,不设置排土场。1火区、3火区、4火区取土场面积分别为51993平方米、499964平方米和61981.56平方米。灭火水源优先使用矿井废水或采坑积水,使用地表水体需征得水务部门意见。项目占用生态红线,需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剥离、覆盖、装卸、运输道路、排土场、取土场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排土场在排土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碾压平整;运输车辆遮盖,装卸作业时降低卸载高度,大风天气禁止开采作业,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治理工程剥离的煤炭不在治理区暂存,拉运至封闭式储煤设施储存外售,严禁以火区治理名义乱挖乱采煤炭资源。 (二)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期机械维修不在治理区进行,委托机修点修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火区剥离物回填火区范围内塌陷坑处,钻探泥浆及岩屑全部用于治理区回填。加强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体的保护,严禁将生活垃圾、排土等排入地表水体。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充分利用现有施工便道,减少对土壤的扰动和水土流失。对工程建设造成的裸露土壤、填挖地貌进行有效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进行植被恢复工作。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乌鲁木齐苏拉布拉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分局)。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乌环评审(2024)9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2031.09万元(环保投资84万元),在位于乌鲁木齐县后峡马圈子沟东端(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19′21.20″,北纬43°19′5.80″)进行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配套建设泵房、输水管线、施工道路、注浆站等。项目火区治理区主要分布有活火区、烧变岩(死火区)和采空区,活火区采用剥离、钻探、注水、注浆及覆盖的综合灭火方法,烧变岩(死火区)和采空区采用回填覆盖的治理方法。项目剥离平整工程5.4万立方米,钻探工程918米,注水工程5.8万立方米,注浆工程3万立方米,黄土覆盖工程3.99万立方米。取土场面积为4公顷,无弃方,不设置排土场。灭火水源优先使用矿井废水或采坑积水,使用地表水体需征得水务部门意见。项目占用生态红线,需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剥离、覆盖、装卸、运输道路、排土场、取土场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排土场在排土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碾压平整;运输车辆遮盖,装卸作业时降低卸载高度,大风天气禁止开采作业,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治理工程剥离的煤炭不在治理区暂存,拉运至封闭式储煤设施储存外售,严禁以火区治理名义乱挖乱采煤炭资源。 (二)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期机械维修不在治理区进行,委托机修点修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火区剥离物回填火区范围内塌陷坑处,钻探泥浆及岩屑全部用于治理区回填。加强对项目周边地表水体的保护,严禁将生活垃圾、排土等排入地表水体。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加强水土保持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充分利用现有施工便道,减少对土壤的扰动和水土流失。对工程建设造成的裸露土壤、填挖地貌进行有效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进行植被恢复工作。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新疆乌鲁木齐联丰源煤矿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分局)。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奇住建许准字〔2024〕第0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05 |
结束日期 | 2024-10-30 |
内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米城管字[2024]04220001 |
许可文件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20 |
结束日期 | 2024-08-05 |
内容 | 你(单位)于 2024 年4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5日。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水水保承﹝2023﹞2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6 |
结束日期 | 2026-11-16 |
内容 | 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米城管决字[2023]09070001 |
许可文件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08 |
结束日期 | 2023-09-27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9月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7日。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米城管决字[2023]07240004 |
许可文件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25 |
结束日期 | 2023-08-20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3年7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新房资【2020】200650012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12 |
结束日期 | 2026-07-12 |
内容 | 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水水务函﹝202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乌鲁木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6 |
结束日期 | 2023-05-16 |
内容 | 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下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3-04-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商业、14#幼儿园、15#机械车库)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9106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5 |
结束日期 | 2024-04-25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磨沟区腾汇三路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二期)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天山区黑甲山片区棚户区改造4#地4-5#楼、4-6#楼A段、4-6#楼B段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结束日期 | 2026-04-19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拟建设地表取水口1个,坐标或区域范围为87°37′16″,43°52′05″。原则同意报告对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水资源论证结果,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年取水许可审批量1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绿化。论证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取水申请、项目审批和取用水管理的依据。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 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C650105S2023-0015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0 |
结束日期 | 2026-04-19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拟建设地表取水口1个,坐标或区域范围为87°37′16″,43°52′05″。原则同意报告对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水资源论证结果,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年取水许可审批量1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绿化。论证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取水申请、项目审批和取用水管理的依据。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65010220230354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30 |
结束日期 | 2024-03-30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跃进街天山区黑甲山片区棚户区改造4#地块4-5#楼、4-6#楼A段、4-6#楼B段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65010520230341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5 |
结束日期 | 2024-03-15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磨沟区九道湾工业园区街道九道湾路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52023000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28 |
结束日期 | 2025-01-28 |
内容 | 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52023000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28 |
结束日期 | 2025-01-28 |
内容 | 新疆城建冷链物流项目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项目区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业园区内,西临经五路,东南侧临九道湾路,项目总建筑面积89540.10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建筑面积为25054.68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为64485.4平方米。规划建设12栋建筑,其中综合楼1栋、宿舍楼2栋、门卫室2栋、联合加工车间1栋、食堂1栋、1#仓库、2#仓库、地下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室外给水、消防、排水、供热、供电、燃气、小区监控、安防、场地、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和配电设备等工程。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水发改函(202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项目区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工业园区内,西临经五路,东南侧临九道湾路,项目总建筑面积89540.10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建筑面积为25054.68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为64485.4平方米。规划建设12栋建筑,其中综合楼1栋、宿舍楼2栋、门卫室2栋、联合加工车间1栋、食堂1栋、1#仓库、2#仓库、地下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室外给水、消防、排水、供热、供电、燃气、小区监控、安防、场地、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和配电设备等工程。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65010320220320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28 |
结束日期 | 2023-12-28 |
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规划红柳泉路以南、规划仓德路以东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住宅楼、6#住宅楼、7#住宅楼、10#住宅楼、11#住宅楼、12#住宅楼、13#商业、14#幼儿园、15#机械车库)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2-12-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52022000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2 |
结束日期 | 2025-08-02 |
内容 | 乌鲁木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32022000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31 |
结束日期 | 2025-07-31 |
内容 | 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米城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倾倒)审字【2022】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6 |
结束日期 | 2022-09-01 |
内容 | 你(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320220012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25-07-01 |
内容 | 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52022001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25-06-30 |
内容 | 乌鲁木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6501042022001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16 |
结束日期 | 2025-06-16 |
内容 | “城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1万元),建设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68号的扩建锅炉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1′28.690″,北纬43°53′27.167″。 项目位于现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二期)锅炉房内,现有锅炉房位于产业园(二期)原辅料库东侧,产业园(二期)东南侧临九道湾路,西临经五路,隔路为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一期用地,北侧为经七路,西北侧为规划路,隔路为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八道湾商混站。 二、要求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和烟气再循环技术,燃气锅炉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及颗粒物(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 (四)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放废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本次扩建后全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为:SO20.035t/a,NOx0.578t/a。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原有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减排指标。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三、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你单位须在环评报告批复后尽快申请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建设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乌环评(水)审(202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同意你单位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1万元),建设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68号的扩建锅炉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1′28.690″, 北纬43° 53′27.167″。 项目位于现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二期)锅炉房内,现有锅炉房位于产业园(二期)原辅料库东侧,产业园(二期)东南侧临九道湾路,西临经五路,隔路为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一期用地,北侧为经七路,西北侧为规划路,隔路为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八道湾商混站。 二、要求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和烟气再循环技术,燃气锅炉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及颗粒物(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 (四)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放废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本次扩建后全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为:SO20.035t/a,NOx0.578t/a。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原有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减排指标。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三、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你单位须在环评报告批复后尽快申请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建设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
开始日期 | 2022-03-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二期)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2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650000228597579H |
2 | 2020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650000228597579H |
3 | 2019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650000228597579H |
4 | 2018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650000228597579H |
5 | 2015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0105228597579 |
6 | 2014 | A级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0105228597579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0-24 |
处罚类型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决定文书号 | 麦建罚(2024)004号 |
处罚事由 | 2024年10月18日,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巡检,克孜勒阿瓦提乡乡村振兴配套农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未到场履行职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处罚内容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
处罚机关 |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0-09 |
处罚类型 |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决定文书号 | 昌城行罚决字(2024)6045号 |
处罚事由 | 2024年6月17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乌伊路路面出现塌陷,经现场查看,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停车场建设项目-昌吉市2022年鸟伊路高压电力廊道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工程施工建设中,在乌伊路(延安南路向东50米)南侧地下顶管施工中发生道路塌陷,路面以下出现空洞,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处罚内容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对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000元 |
处罚机关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9-27 |
处罚类型 | 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
决定文书号 | 喀市人社监罚字(2024)第162号 |
处罚事由 | 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提供材料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1.8万元 |
处罚机关 |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4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07月2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新疆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新疆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5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7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