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滨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5MA78DB4B3G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555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新疆滨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5MA78DB4B3G | 登记机关 | 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05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益堂 | 营业期限 | 2019年05月2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19年10月12日 |
企业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南路555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张益堂 |
执行董事 |
蒋康 |
监事 |
袁登峰 |
经理 |
赵文彬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9112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7 |
结束日期 | 2024-08-17 |
内容 | 新疆滨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山区翡丽郡府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新房资【2023】265010208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0 |
结束日期 | 2026-05-10 |
内容 | 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新房资【2023】265010208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许可机关 |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0 |
结束日期 | 2026-05-10 |
内容 | 二级资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新疆滨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04 |
处罚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乌天市监处罚【2023】84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5月29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当事人开发的翡丽郡府在销售过程中有发布双学区,读双名校的违法广告内容。2023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333号商业S9,对翡丽郡府售楼中心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涉及双学区及相关用语的房地产广告,通过询问当事人、举报人,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没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案于2023年6月5日经局领导批准指定哈丽旦·力提甫、张莹办理此案。经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乌鲁木齐市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010220200151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0102201901531号)、总平面图等资质,2019年9月17日,通过政府公开招拍程序,取得天山区团结路2019-C-121-A/B地块,10月29日获得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号2019-650102-70-03-024880,2019年12月17日,该项目获得统一门牌号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333号,项目共计20栋住宅楼,共计1112套住宅,2019年12月22日正式开售,2022年1月住宅全部售馨,2023年5月B区交付,2023年6月A区交付。2019年12月正式开售时,当事人分别委托乌鲁木齐象无声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橙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广告,通过售楼中心电子屏、新疆电视2台、海报、沙盘、业务员讲述等形式,宣传翡丽郡府项目,广告中有涉及第10小学、市16中学双学区内容,宣称“属第10小学、市16中学学区”,出现“读10小/16中名校”、“优享乌鲁木齐第10小学,第16中学优质双学区”、“重点双名校”、“住团结路,读双名校”等用语。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整。 |
处罚机关 | 新华南路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5月2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新疆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新疆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