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0707665463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襄南大道77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00707665463 | 登记机关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3年06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强 | 营业期限 | 2013年06月1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17年11月23日 |
企业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襄南大道77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劳务分包;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展览展示;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园林绿化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周武秀 |
总经理 |
王志强 |
执行董事 |
钱苏健 |
监事 |
股东信息 (6)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付华军 | - | - | |
张弘 | - | - | |
自然人股东 | 张林昌 | - | - |
朱科敏 | - | - | |
自然人股东 | 李建华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3)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湖北欧韵丽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300万元 |
襄阳白云雅轩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 |
湖北富春山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襄新消验字﹝2025﹞第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开始日期 | 2025-05-2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的富春山居(C1地块)酒店建设工程(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襄南大道77号;总建筑面积63265.89㎡,地上7层,地下1层,总高度40.8m,地下1层为设备用房和服务用房,地上1层为厨房、宴会厅、餐饮包房、游泳池、设备房及汽车库,地上2层为厨房、会议室、餐饮包房、健身中心,3-7层为客房,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验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以及《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襄公消审字〔2018〕第0086号)及《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襄新消验字〔2005〕第B003号),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查或验收。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鄂F1575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许可机关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5-01-17 |
结束日期 | 2099-01-01 |
内容 | 2025-01-17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原单位注销)420600-20250117-00100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206000707665463 |
2 | 2021 | A级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206000707665463 |
3 | 2018 | A级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206000707665463 |
4 | 2017 | A级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206000707665463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11-20 |
处罚类型 | 发票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襄税三稽罚(2024)4号 |
处罚事由 | 你单位在未与开票方实际发生票载业务的情况下,从开票方取得30份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属于虚开发票,其中,虚开普通发票28分,金额共计65,350,000.00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共计6,880,000.00元。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虚开发票行为处罚款300,000.00元。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15年公告)附件《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湖北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None |
所属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667.96万元,税额20.04万元。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8份,票面额累计6535.00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年06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