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2552790354D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白鹭洲小区营销中心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2552790354D | 登记机关 |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05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开明 | 营业期限 | 2010年05月25日 - 2040年05月2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16年04月18日 |
企业地址 |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白鹭洲小区营销中心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销售。 |
主要人员 (2)
王开明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邱桂玉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内蒙古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内蒙古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核字[2022]03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非私人住宅项目) |
许可机关 | 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海云天二期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核字[2022]03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非私人住宅项目) |
许可机关 | 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碧海云天一期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None |
所属税务机关 | None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逃避缴纳税款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572.98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93.3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937.5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None |
所属税务机关 | None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偷税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572.98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93.3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937.5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琼9002执262号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2023-02-09 | 2023-06-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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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琼9002执262号 | ||||
省份 | 海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2-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738660元及利息(利息以73866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7月11日起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26700元。 三、原告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就剩余工程款738660元及工程质量保证金 26700元对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椰林美景小区1-5号楼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辽宁东富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31元、财产保全费4370元,由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2民初27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琼9002执901号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2022-04-27 | 2022-11-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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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琼9002执901号 | ||||
省份 | 海南 | ||||
立案日期 | 2022-04-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与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致确认,被告拖欠原告其位于琼海市博鳌镇碧海云天一期及二期项目工程款1357134.7元及利息(利息以1357134.7元为本金,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从起诉之日计至付清之日止),被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欠付的工程款1357134.7元及全部利息向原告付清。 二、确认原告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对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琼海市博鳌镇碧海云天一期及二期工程房地产折价或拍卖价中,在1357134.7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7010元,调解减半收取8505元由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海南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支付。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2民初24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5月2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海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海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