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6399160785D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上磨村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6399160785D | 登记机关 | 陇南市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4年05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蔺兑清 | 营业期限 | 2014年05月23日 - 2099年12月3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企业地址 | 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上磨村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王小燕 |
监事 |
蔺兑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王小燕 | - | - |
自然人股东 | 蔺兑清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2 | A级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226399160785D |
2 | 2021 | A级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226399160785D |
3 | 2020 | A级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226399160785D |
4 | 2019 | A级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226399160785D |
5 | 2018 | A级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226399160785D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5-06-24 |
处罚类型 | |
决定文书号 | (礼)市监罚(2025)30号 |
处罚事由 | - |
处罚内容 | 对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xA;1.通报批评;xA;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
处罚机关 | 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五十条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3-29 |
处罚类型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办公区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
决定文书号 | 礼建罚先告字(2024)第3号 |
处罚事由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办公区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拟对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处罚机关 | 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罚依据 | 本机关认为,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办公区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拟对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序号 | 3 |
企业名称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2-01 |
处罚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决定文书号 | 礼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1号 |
处罚事由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内容 | 2023年11月13日,我大队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上磨村的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随即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礼消限字〔2023〕第0047号,责令其在2023年11月16日前整改完毕,11月21日,我大队对以上问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459号)、《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018号)、《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礼消产判字〔2023〕第000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礼消限字〔2023〕第004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491号)、《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019号)、现场照片贰张、复查照片贰张,赵小龙自行书写材料壹份、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礼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序号 | 4 |
企业名称 | 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12-01 |
处罚类型 | 经营性的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决定文书号 | 礼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0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11月13日,我大队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上磨村的礼县兰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随即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礼消限字〔2023〕第0047号,责令其在2023年11月16日前整改完毕,11月21日,我大队对以上问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给予赵小龙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礼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05月23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甘肃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甘肃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