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201MAB249B721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华原东道中骏世界城售楼部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铜川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201MAB249B721 | 登记机关 | 铜川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杜鹏飞 | 营业期限 | 2020年07月01日 - 2050年07月0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
企业地址 | 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华原东道中骏世界城售楼部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刘增强 |
监事 |
杜鹏飞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娜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郑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 | - | - |
法人股东 | 郑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铜建房暂【2020】08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
2 | 100004 | 陕建房[2022]251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陕建房﹝2022﹞25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12-08 |
结束日期 | 2025-12-07 |
内容 | 二级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陕建房[2022]251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12-08 |
结束日期 | 2025-12-07 |
内容 | 二级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22-11-15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刘兴亮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铜川中骏世界城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华原东道以北、丹阳路以东、金谟西路以南、规支二十五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幢公寓楼、7条销售商业街、1座购物中心(含1座自持商业街)以及配套设施、道路广场、绿化、地库、地下超市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空闲地,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45.12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27.56万m3(一般土方27.48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填方总量17.56万m3(改良土0.34万m3、一般土方17.14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余方总量为10.00万m3。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332.6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7hm3。(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8615.20元。(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铜川中骏世界城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华原东道以北、丹阳路以东、金谟西路以南、规支二十五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幢公寓楼、7条销售商业街、1座购物中心(含1座自持商业街)以及配套设施、道路广场、绿化、地库、地下超市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空闲地,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45.12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27.56万m3(一般土方27.48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填方总量17.56万m3(改良土0.34万m3、一般土方17.14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余方总量为10.00万m3。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332.6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7hm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项 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 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 (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8615.20元。 (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铜川中骏世界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铜川中骏世界城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华原东道以北、丹阳路以东、金谟西路以南、规支二十五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幢公寓楼、7条销售商业街、1座购物中心(含1座自持商业街)以及配套设施、道路广场、绿化、地库、地下超市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7hm²,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空闲地,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45.12万m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27.56万m³(一般土方27.48万m³,建筑垃圾0.08万m³),填方总量17.56万m³(改良土0.34万m³、一般土方17.14万m³,建筑垃圾 0.08万m³),余方总量为10.00万m³。 项目总投资 200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332.63 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 3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7hm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项 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 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 (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128615.20元。 (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骏·璟峰项目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街道办,位于华原西道以北,东临皓月路,南临其他住宅用地,西临经九路,北临纬九路。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2h㎡,其中永久占地6.11h㎡,临时占地1.09h㎡,总建筑面积213072.97㎡。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28.55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15.50万m3,其中表土剥离1.63万m3,普通土方13.87万m3,需回填总量13.05万m3,其中表土回覆163万m3,普通土方11.42万m3,余方2.45万m3。项目总投资36192.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334.7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8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hm3。(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23.50元。(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骏·璟峰项目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街道办,位于华原西道以北,东临皓月路,南临其他住宅用地,西临经九路,北临纬九路。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2h㎡,其中永久占地6.11h㎡,临时占地1.09h㎡,总建筑面积213072.97㎡。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28.55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15.50万m3,其中表土剥离1.63万m3,普通土方13.87万m3,需回填总量13.05万m3,其中表土回覆163万m3,普通土方11.42万m3,余方2.45万m3。 项目总投资36192.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334.7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8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hm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 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 (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23.50元。 (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铜行审许可(2022﹞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2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贵公司提交的《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核,基本同意该《报告书》通过技术评审。决定准予中骏·璟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骏·璟峰项目位于铜川市新区咸丰街道办,位于华原西道以北,东临皓月路,南临其他住宅用地,西临经九路,北临纬九路。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2h ㎡,其中永久占地6.11h ㎡,临时占地1.09h ㎡,总建筑面积213072.97 ㎡。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28.55万m³,其中开挖土石方量为15.50万m³,其中表土剥离1.63万m³,普通土方13.87万m³,需回填总量13.05万m³,其中表土回覆163万m³,普通土方11.42万m³,余方2.45万m³。 项目总投资36192.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334.73万元。项目已于2020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8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2hm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结果。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和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各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此决定书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 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我局批准。 (三)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23.50元。 (四)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铜川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8-24 |
处罚类型 | 环境类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铜城执罚决字(2023)第11号 |
处罚事由 | 项目东侧原工地出入口现场暂未施工,整个暂未工作区域未覆盖面积约800m2,现场未发现设置有抑尘降尘设备。 |
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处罚机关 |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处罚依据 | 根据《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7月01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陕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陕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