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5509929217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89号九峰商住楼一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005509929217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0年03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林生官 | 营业期限 | 2010年03月18日 - 2030年03月1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5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7月12日 |
企业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89号九峰商住楼一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建材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主要人员 (3)
林生官 |
执行董事 |
王旺祥 |
经理 |
陈品华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徐俊杰 | 125万人民币 | 125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王旺祥 | 800万人民币 | 8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郑玉林 | 787.5万人民币 | 787.5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陈品华 | 787.5万人民币 | 787.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南公消审字【2017】第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9999-12-3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南平江南·中央金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南公消审字【2017】第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9999-12-3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南公消审字【2017】第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
开始日期 | 9999-12-31 |
结束日期 | - |
内容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南平江南·中央金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507005509929217 |
2 | 2018 | A级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507005509929217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4-06 |
所属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3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8份,金额3793.84万元,税额113.81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66.68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8.69万元的行政处罚。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闽0112执恢89号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3-03-15 | 2023-06-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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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闽0112执恢89号 | ||||
省份 | 福建 | ||||
立案日期 | 2023-03-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L某某与W某某、Z某某、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止2019年1月20日,W某某尚欠L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利息766万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自2015年4月30日起暂计至2019年1月20日,扣除W某某已经支付的利息38万元),Z某某、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前述借款的保证人; 二、L某某同意W某某分6期偿还1000万元以了结此案(以W某某、Z某某、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够按照本协议履行为前提)。具体还款计划如下:1、2019年1月20日前偿还100万元;2、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3、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300万元;4、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5、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6、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款项汇入以下账号:623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乐漳港支行 户名:L某某); 三、Z某某、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若W某某、Z某某、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二条约定的期限足额向L某某支付款项,逾期超过七日,则本案借款利息应按月利率2%计,以本金9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30日起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L某某可就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息(借款本金900万加上利息,按照“先付息后还本”的原则,扣除W某某于本协议签订之后已偿还的款项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L某某同意于收到民事调解书当日申请解除对福建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六、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016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L某某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1600元,减半收取50800元,由W某某、Z某某共同承担。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1民终90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3月1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福建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