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700555478411A
地址:呼伦大街10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00555478411A | 登记机关 | 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0年06月02日 |
法定代表人 | 安俊贤 | 营业期限 | 2010年06月02日 - 2040年06月0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 | 发照日期 | 2019年08月21日 |
企业地址 | 呼伦大街10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服务设施的投资及管理;房屋出租;家居装饰;信息咨询;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 |
主要人员 (2)
安俊贤 |
经理,其他人员,执行董事 |
尹宝库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尹宝库 | 300万 | 300万 |
自然人股东 | 安俊贤 | - | - |
自然人股东 | 尹宝库 | 300万人民币 | 3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安俊贤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呼伦贝尔市天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3% | 5000万元 |
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兴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 | 63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海税二局)许变更准字﹝2024﹞第(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10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制作日期:2022-04-07;文书字轨:(海税二局)许准字﹝2022﹞第(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海拉尔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海税二局)许准字﹝2022﹞第(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7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3-15 |
处罚类型 |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
决定文书号 | 呼伦税稽罚(2024)5号 |
处罚事由 | 营业税根据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1.你单位2013年4月2日与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天顺三期95,000,000.00元的不动产转让给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笔收入未在账簿中记载,应补缴营业税4,750,000.00元(95,000,000.00×5%)。2.你单 |
处罚内容 | (1)你单位因2013年转让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列收入95,000,000.00元,造成少缴纳营业税4,750,000.00元(违法事实第1项)、少缴纳维护建设税332,500.00元(违法事实第4项)、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375,000.00元(违法事实第10(3)项中),以及你单位2011年、2012年取得政府补贴收入30,295,162.00元未计收入,造成少缴纳企业所得税757,379.05元(违法事实第10(1)、(2)项中)的行为已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上述述违法事实发生在2011年度-2013年度,因在五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你单位2012年-2019年期间取得不动产出租收入18,705,753.68元(不含税)不列收入,造成少缴纳营业税383,452.76元(违法事实第2项)、少缴纳增值税551,834.93元(违法事实第3项)、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5,470.14元(违法事实第5项)、少缴纳房产税2,244,690.44元(违法事实第8项)、少缴纳企业所得税467,643.84元(违法事实第10项中不动产租赁未计收入)、少缴纳少缴纳印花税24,739.10元(违法事实第9项),你单位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少缴纳房产税1,842,447.76元(违法事实第6、7项),你单位2018年取得政府补贴收入25,000,000.00元未计收入,造成少缴纳企业所得税625,000.00元(违法事实第10(8)项中),以上行为均已构成偷税,拟对于你单位处以少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102,639.74元。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4-11 |
所属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
检察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 |
案件性质 | 偷税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442.02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187.2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10.26万元的行政处罚。 |
移送公安情况 | None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6月0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内蒙古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内蒙古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1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