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05661917158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29号金龙源大酒店4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05661917158 | 登记机关 |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302执5673号涤除 | 营业期限 | 2010年12月17日 - 2060年12月1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43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5月19日 |
企业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29号金龙源大酒店4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装饰装修工程、园艺工程;对房地产业投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302执5673号涤除 |
经理 |
王福新 |
监事 |
股东信息 (1)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43000万人民币 | 43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三级 | 冀建房开秦字第645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04-30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1303005661917158 |
2 | 2017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1303005661917158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冀0302执3306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5-08 | 2025-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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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冀0302执330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恒大城楼盘车库三期负一层1628号停车位2023年度、2024年度的补助款18200元;并以91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9100元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冀0302民初1282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冀0302执2804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17 | 2025-05-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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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冀0302执2804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H某某支付位于秦皇岛恒大城楼盘三期车库负一层1764号停车位2023年度的补助款91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冀0302民初47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冀0302执1235号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2-06 | 2025-02-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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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冀0302执123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822.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822.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8日起至履行完毕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前项判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4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0302民初109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3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12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