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702MA13T92B7P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心文化园区内、满洲里路西侧、滨河路东侧、规划路北侧4-0-105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02MA13T92B7P | 登记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季剑蓉 | 营业期限 | 2020年12月04日 - 2050年12月0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企业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中心文化园区内、满洲里路西侧、滨河路东侧、规划路北侧4-0-105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室内外装饰和装修;物业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
主要人员 (5)
于斌 |
监事 |
季剑蓉 |
总经理 |
曹惠勇 |
经理 |
李灵锋 |
执行董事 |
瞿飞跃 |
副总经理 |
股东信息 (7)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法人股东 | 江苏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 |
法人股东 | 江苏大唐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 |
自然人股东 | 瞿飞跃 | - | - |
自然人股东 | 于斌 | - | - |
自然人股东 | 瞿飞跃 | 260万人民币 | 26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呼发改行审字﹝2022﹞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7-06 |
结束日期 | 2024-07-06 |
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130039平方米,城镇住宅-普通商品房、商业、配套用房、幼儿园等合计建筑面积27825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5058.6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6808.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58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1180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590平方米,公测建筑面积60平方米、门卫大堂等280平方米,地库出口600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83200平方米(其中地下普通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14200平米)。建筑容积率1.50,建筑密度不高于28%,绿地率不低于35%。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海区市监局)登记内变字﹝2022﹞第221159507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营业执照 |
许可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50-12-03 |
内容 | 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高管变更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营业执照 |
许可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50-12-03 |
内容 | 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高管变更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2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2-06-16 |
结束日期 | 2025-06-16 |
内容 | 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首次申请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海水保许决〔202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保许决 |
许可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3 |
结束日期 | 2024-12-30 |
内容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局于2022年2月18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请示》。我局与2月22日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对《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技术审查工作。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00hm2。(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表土保护率98%,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5.50万元。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海拉尔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附件: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海水保许决〔202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水保许决 |
许可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3 |
结束日期 | 2024-12-30 |
内容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2月18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请示》。我局与2月22日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对《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技术审查工作。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00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表土保护率98%,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5.50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海拉尔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东山星晨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12 |
处罚类型 | 未批先建 |
决定文书号 | 呼自然资罚字【2021】005号 |
处罚事由 | 2021年5月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呼伦贝尔市东山北部(海拉尔)组团杭盖路西侧、门都大街北侧,东山星辰项目西北侧。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钢结构临时工棚, |
处罚内容 | 罚款6.59571万元。 |
处罚机关 |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12 |
处罚类型 | 未批先建 |
决定文书号 | 呼自然资罚决字(2021)005号 |
处罚事由 | 2021年5月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呼伦贝尔市东山北部(海拉尔)组团杭盖路西侧、门都大街北侧,东山星辰项目西北侧。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钢结构临时工棚, |
处罚内容 | 罚款6.59571万元。 |
处罚机关 |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呼伦贝尔市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内蒙古 |
列入原因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列入时间 | 2023-07-26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3-07-28 |
做出决定机关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12月04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内蒙古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内蒙古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