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1594142072R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1594142072R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07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立河 | 营业期限 | 2012年07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5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企业地址 |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亚静 |
监事 |
张立河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廊坊市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万人民币 | 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210111202307106185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10 |
结束日期 | 2026-07-10 |
内容 | 二级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2 | 2022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3 | 2021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4 | 2019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5 | 2018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6 | 2017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7 | 2016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冀1026执400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5-02-18 | 2025-03-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5)冀1026执400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5-02-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付原告灯塔市星辉矿业有限公司票据金额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灯塔市星辉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237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03执5625号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4-10-30 | 2025-03-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03执562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0-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给付原告文安县元康木业有限公司票据金额25,545.81元及利息(以票据金额25,545.81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文安县元康木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3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02执3686号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2024-09-24 | 2025-0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02执368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9-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中院指定执行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冀10执186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26执3256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11-29 | 2025-0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26执3256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1-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还款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冀民终68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26执2998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11-13 | 2025-0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26执2998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建东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370316.29元及利息(以28976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以80556.29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中建东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5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58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03执4862号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4-09-12 | 2025-0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03执486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9-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吉佳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票据金额100000元及利息【以票据金额1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天津市吉佳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35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26执2541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9-30 | 2025-01-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冀1026执2541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9-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给付原告大连博鳌建材有限公司票据金额261306.8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261306.8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大连博鳌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2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10民初21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3360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9-27 | 2024-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3360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9-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155492.36元;二、驳回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297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48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248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7-25 | 2024-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248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7-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7667.49元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57667.49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30日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同期全-4-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3年12月12日止,且以不超过14609.09元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8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25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82执5727号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24-11-29 | 2024-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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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82执5727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1-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申请人102386元及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39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26执2795号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2024-10-24 | 2024-12-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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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26执279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0-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廊坊市全豪商贸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连带给付原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票据金额200000元及利息(以票据金额2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全豪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34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82执4525号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2024-09-19 | 2024-12-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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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82执452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9-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申请人102300元 | ||||
执行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540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295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2024-1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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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11执129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4-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园林花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8319.0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68386.99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以139216.75元,自2021年7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5-计算;以10715.33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大连园林花木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3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25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冀1028执1815号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9-09 | 2024-11-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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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冀1028执181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4-09-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告支付设备款及安装款共计1126906元及利息(以112690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992.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冀10民初8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2031号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11-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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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1执2031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None | ||||
执行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27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323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9-14 | 2024-11-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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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11执323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9-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57610.58元,同时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执行行为。)二、驳回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96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22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3216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9-13 | 2024-11-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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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11执321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9-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06927.58元;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以406927.58元为基数,从2024年3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04元,减半收取计3702元,保全费2529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15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执675号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6 | 2024-11-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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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执67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监理服务费1192350元; 2、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投标保证金5万元; 3、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暂计算至2022年12月12日的监理费利息4万元,并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以11923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定期一年)计算的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监理费利息; 4、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暂计算至2022年12月12日的投标保证金利息3841.23元,以及以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定期一年)计算的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投标保证金利息; 5、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仲裁费31134.14元; 6、强制被执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7、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 ||||
执行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22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267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8-08 | 2024-11-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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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111执267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8-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L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8772.75元;二、驳回原告W某某、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6-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82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34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1075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3-11-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执107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6-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2023)京仲裁字第1170号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2309890.01元; 二、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暂计算至2023年1月10日的利息13595.09元; 三、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1939776.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1日期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四、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370113.7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1日期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五、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费46064.11元。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11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807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 2023-11-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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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1执807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9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809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 2023-11-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执80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9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执1296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4 | 2023-09-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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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辽01执129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沈仲裁字第221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945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3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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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执94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8-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53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10民初5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631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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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执631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计算)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三、本案案件受理费8853元、执行费7488.53元,由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5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632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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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10执63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人支付设计咨询费637445.89元,被执行人以539932.1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申请人支付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5月10日为34072.67元。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702元。二、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三、本案仲裁费28070.53元,执行费9395.8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0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5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2年07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辽宁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辽宁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5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