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1594142072R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1594142072R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07月09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立河 | 营业期限 | 2012年07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5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企业地址 |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亚静 |
监事 |
张立河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万人民币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廊坊市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万人民币 | 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其他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2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5(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3(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1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1(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59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4(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7(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98(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6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3006(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0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7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82(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8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辽AE2979(22)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按台套办理除了车用气瓶其他类型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0 |
结束日期 | 2025-10-19 |
内容 |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序号 | 69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地验字2101112022000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0 |
结束日期 | 2023-09-19 |
内容 | 沈阳孔雀城公馆一期 |
序号 | 70 |
许可文件编号 | 沈苏卫水[2022]220100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许可机关 | 沈阳市苏家屯区卫生健康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4 |
结束日期 | 2026-01-13 |
内容 | 核发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桥郡6期泵站)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2 | 2022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3 | 2021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4 | 2019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5 | 2018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6 | 2017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7 | 2016 | A级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111594142072R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832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6-03 | 2024-10-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832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6-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5-程款3718.2元及利息(利息以3718.2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27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766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024-10-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76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5-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工程款11498.95元。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利息(利息以11498.9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8年6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4-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8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恢296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恢29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W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4-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三、原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购房款5473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24元,由原告负担3491元,被告负担723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78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796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79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4-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698.55元;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698.55元利息(以5698.55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260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76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76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5-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46,449.4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78元,已减半收取计589元,由原告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金核铝塑门窗加工厂负担108元,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8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81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802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802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N某某、J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7516.9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N某某、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11民初23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76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2024-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76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5-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为(辽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506.85元及利息(以6506.85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253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133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2024-10-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133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197555.24元;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959266.57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959266.57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以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以1918533.14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1279022.1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辽01民终8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657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2024-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657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2-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借中心公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21年8月25日起10日内向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1年10月1007910.87元及利息(以14149.14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5元于2022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6日质保金返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22日后无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日至问题或者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3761.73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7日至结合庭审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有异议,报价利率标准计算);-16--17-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返还质保金913527.8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852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000元,由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785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31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243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2024-06-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243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1-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给付原告项目质保金1356617.17元、工程款9295205.01元及利息、质保金1315856.67元,诉讼费184970元。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民终196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恢313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 2024-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恢313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6-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票据未兑付)21919768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付清;二、原告对所建工程沈阳孔雀城2.1期、2.2期、3.1.2期项目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第一项(21919768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利息,以127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3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09155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3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4478214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连同本金一并给付。案件受理费19904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52649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1399元。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8323号(2023)辽01民终30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恢21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2024-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恢21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12,958,618.6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2,958,618.6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时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2530元,由原告负担42978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955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15-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750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660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2024-06-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660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2-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D某某损失198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二、驳回原告W某某、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6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68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3915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2024-05-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391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2-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吉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3553.3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3553.31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吉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6801.4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6801.4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31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吉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600.6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2600.6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6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吉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802.8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4802.86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1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五、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吉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5849.4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849.4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78元、保全费1846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102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3407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10-31 | 2024-05-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3407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0-3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费845897.21元;二、驳回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30元,由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971元,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25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5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辽0111执39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1-03 | 2024-04-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辽0111执3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案号(2023)辽0111民初702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上述文书规定,被执行人15日内给付执行人延期交房违约金2305.51元。截止到2023年12月16日,被执行人并未依约履行其义务。为此,特向贵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实现申请执行人权利。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70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3150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2023-12-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3150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0-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2022)辽0111民初5340号民事判决;二、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五日内给付沈阳伟胜达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余欠工程款和应返还的质保金合计21684.24元;三、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五日内给付沈阳伟胜达门窗制造有限公司汇票利息补贴款15551.24元;三、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沈阳伟胜达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830元,合计1660元,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00元,沈阳伟胜达门窗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66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民终130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3726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11-27 | 2023-12-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372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1-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费845897.21元;二、驳回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30元,由原告中和德汇(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971元,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25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15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1075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3-11-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执107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6-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2023)京仲裁字第1170号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2309890.01元; 二、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暂计算至2023年1月10日的利息13595.09元; 三、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1939776.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1日期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四、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370113.7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23年1月11日期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五、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费46064.11元。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11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807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 2023-11-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执807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9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执809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6 | 2023-11-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执80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9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执1296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4 | 2023-09-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执129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沈仲裁字第221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246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09-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246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8-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补偿款6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111民初42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631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冀10执631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计算)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三、本案案件受理费8853元、执行费7488.53元,由被执行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5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632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冀10执63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申请人支付设计咨询费637445.89元,被执行人以539932.1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申请人支付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5月10日为34072.67元。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702元。二、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三、本案仲裁费28070.53元,执行费9395.8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仲裁字第00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冀10执945号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3 | 2023-09-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冀10执945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8-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53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10民初5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104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4-04 | 2023-07-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104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162586.02元及利息(以162586.0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11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551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17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1629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5-29 | 2023-07-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162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5-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因销售提成工资一案,经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现已终结。贵院作出的(2022)辽0111民初7401、7429号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并案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并案原告)C某某提成工资11893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退腹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请求法院行使司法执行权利予以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7429号判决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1341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5-04 | 2023-07-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1341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5-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25267.0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25267.01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时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06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102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1205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2023-06-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120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工程款(票据未兑付)21919768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付清;二、原告对所建工程沈阳孔雀城2.1期、2.2期、3.1.2期项目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第一项(21919768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利息,以127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3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09155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3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4478214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连同本金一并给付。案件受理费19904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52649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1399元。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8323号(2023)辽01民终302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1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辽0111执61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3-02-22 | 2023-04-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辽0111执61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2-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物业费22234.6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2元(已减半收取计256元),由原告负担78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7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796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2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执1344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21 | 2022-12-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执134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京仲裁字第19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3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执1346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21 | 2022-12-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执1346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京仲裁字第195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4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执713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28 | 2022-12-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执713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06-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强制执行(2022)京仲裁字第1842号仲裁裁决书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京仲裁字第18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5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2383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10-10 | 2022-1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2383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12,958,618.6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2,958,618.69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时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2530元,由原告负担42978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955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15-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750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6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2552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10-27 | 2022-11-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2552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赠送的物业费9298.2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111民初137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7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2481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10-19 | 2022-11-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2481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10-1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W某某诉被申请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2021)辽0111民初10169号,判决被申请人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购房款49759元,诉讼费1084元被申请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被申请人至今尚未返还购房款,及申请人已垫付的诉讼费,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服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101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8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1954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08-22 | 2022-10-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1954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W某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4-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三、原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购房款5473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24元,由原告负担3491元,被告负担723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78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9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579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03-08 | 2022-06-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579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03-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7月1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二、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房款67013元、定金5000元,合计72013元。-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0元(已减半收取计800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88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0 | 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辽0111执208号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2-01-14 | 2022-05-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2)辽0111执20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房款89651元、定金5000元,合计9465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6元(已减半收取计1303元),由原告负担220-4-元、由被告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8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1民初80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5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2年07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辽宁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辽宁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7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6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