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691431415C
地址:大连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御龙园A区11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691431415C | 登记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成立日期 | 2009年09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唐功铭 | 营业期限 | 2009年09月04日 - 2049年09月0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8月31日 |
企业地址 | 大连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御龙园A区118号 | ||
经营范围 | 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后石村编号为(2009)-76、(2009)-77、(2009)-78、(2009)-82、(2009)-86、(2009)-87、(2009)-88、(2009)-89、(2009)-90、(2009)-91的十个地块的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出租、出售;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含凉菜及裱花蛋糕),销售酒、饮料、食品、工艺品、日用百货、鲜花,会议服务,房屋租赁,洗衣服务,代理车、船、机票,洗浴,保健按摩,美容美发,健身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唐功铭 |
执行董事,经理 |
汤沸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牡丹江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万美元 | 6000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牡丹江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万美元 | 6000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世茂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 4000万美元 | 4000万美元 |
企业法人 | 世茂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 4000万美元 | 4000万美元 |
分支机构 (1)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世茂御龙海湾温泉酒店 | 唐功铭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大金普农审发﹝202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5 |
结束日期 | 2026-03-15 |
内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2 | 2020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3 | 2019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4 | 2018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5 | 2017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6 | 2016 | A级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91210200691431415C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辽0213执735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2024-07-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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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辽0213执73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4-01-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前返还原告R某某购房款5万元。二、案件受理费530元,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导致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213民初65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3265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4-04-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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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3265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10-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深圳市心智定位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21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2230元,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213民初43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3037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2023-11-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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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3037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9-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W某某与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形成的事实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购房款人民币3000996元以及资金占有使用费(其中以人民币5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人民币850996元为基数,自2012年6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人民币21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213民初469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2248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7-20 | 2023-10-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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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224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7-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原告H某某给付房屋价款145000元及利息(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145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1818元原告H某某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213民初255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1108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10-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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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110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房屋认购款4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预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则按放弃上诉处理。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213民初3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908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2023-09-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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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90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W某某与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W某某退还购房款704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21年10月31日起至该款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54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54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213民初61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辽0213执788号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2023-08-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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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辽0213执788号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23-03-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C某某与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形成的事实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C某某购房款2480000元以及资金占有使用费(其中以人民币10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人民币238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1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辽0213民初42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2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47917.06 | 830.13 |
2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23 | 房产税 | 1142.86 | 1142.86 |
3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23 | 印花税 | 9.52 | 9.52 |
4 | 大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23 | 土地增值税 | 1904.76 | 0.0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9年09月0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辽宁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辽宁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