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46612484923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46612484923 | 登记机关 | 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7年06月29日 |
| 法定代表人 | 周长洪 | 营业期限 | 2007年06月29日 - 2027年06月2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1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
| 企业地址 | 营口市鲅鱼圈区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2)
| 周琳 |
| 监事 |
| 周长洪 |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辽宁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0万人民币 | 800万人民币 |
| 自然人股东 | 张颖 | 510万人民币 | 510万人民币 |
| 辽宁红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0 | A级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8046612484923 |
| 2 | 2018 | A级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108046612484923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辽0804执2638号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2025-09-03 | 2026-02-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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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辽0804执2638号 | ||||
| 省份 | 辽宁 | ||||
| 立案日期 | 2025-09-03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工程款507842.4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以397842.4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止,以397842.4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07842.41元为基数,一年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00元,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28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缴费窗口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负担1519元,应予退还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8281元。保全费3520元,由原告辽宁诚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负担2974元,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46元。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804民初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5)辽0804执78号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2025-01-07 | 2026-02-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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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辽0804执78号 | ||||
| 省份 | 辽宁 | ||||
| 立案日期 | 2025-01-07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熊岳支行借款8500000元、利息784832.94元,合计9284832.94元;并自2023年12月27日起以本金85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支付原告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至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在判项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案涉借款提供的抵押物42套房产(详见抵押物清单)拍卖、变卖或变价所得在第四顺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的额度范围内向被告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在判项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辽宁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案涉借款提供的抵押物[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红运综合楼,面积合计2892.64m2,对应分摊土地面积6546.78m2,权证号为房权证鲅字第20120100641号、鲅鱼圈国用(2009)第0188号]拍卖、变卖或变价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房权证鲅字第20120100641号为第三顺位抵押);被告辽宁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的额度范围内向被告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四、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中确定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八Y某某其持有的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60%的股权、被告九F某某其持有的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40%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八Y某某、被告九F某某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的额度范围内向被告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五、被告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Z某某、Y某某、F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确定的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各自承担的范围内,向被告辽宁智运物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六、驳回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熊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504元,原告已预交,由各被告共同负担74193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各被告共同负担。上述费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缴费窗口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3311元。应予退还原告7919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辽0804民初6682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1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企业所得税 | 612321.97 | 0.0 |
| 2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增值税 | 937049.79 | 0.0 |
| 3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750.83 | 0.0 |
| 4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印花税 | 13122.26 | 0.0 |
| 5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房产税 | 3601476.55 | 183174.85 |
| 6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51720.82 | 35145.88 |
| 7 | 营口红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6-01-12 | 土地增值税 | 124075.16 | 463.81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1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06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辽宁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辽宁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