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565400829R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滨江新城三期一区D43栋1单元-4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565400829R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11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楠 | 营业期限 | 2010年11月2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661 | 发照日期 | 2021年01月19日 |
企业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滨江新城三期一区D43栋1单元-48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
主要人员 (2)
张楠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赵振宇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 | 20661万元人民币 | 20661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 | 20661万人民币 | 20661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8 | A级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230199565400829R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黑0109执1054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2024-07-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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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黑0109执1054号 | ||||
省份 | 黑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4-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哈尔滨市伍星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103,020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30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黑0109民初103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黑0109执33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2-18 | 2024-04-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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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黑0109执339号 | ||||
省份 | 黑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2-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雕(天津)雕塑有限公司170,822.71元,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中雕(天津)雕塑有限公司支付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8元,原告中雕(天津)雕塑有限公司已预付,由被告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黑0109民初60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黑0102执19115号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2023-06-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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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黑0102执19115号 | ||||
省份 | 黑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5-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S某某停车位补助费用11900元; 二、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提前支付S某某停车位补助费用1071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0元,由黑龙江浦北名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S某某已预交)。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黑0102民初100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661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11月2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黑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黑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