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053297979M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8幢6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053297979M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2年11月07日 |
法定代表人 | 吴体忠 | 营业期限 | 2012年11月07日 - 2032年11月06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462504 | 发照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企业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8幢6楼 | ||
经营范围 | 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7)
傅蕾 |
总经理 |
吴体忠 |
董事长 |
周昭霞 |
职工董事 |
毛庸昆 |
董事 |
王峰 |
监事 |
皮二英 |
董事 |
邬震 |
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62504万人民币 | 462504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2)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 | 吴体忠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北分公司 | 吴体忠 |
企业对外关系 (17)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安徽凤凰宇宸置业有限公司 | 30% | 600万元 |
苏州颐永居置业有限公司 | - | |
苏州颐亭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南京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1 | 100004 | 建开企[2019]1974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5-01-15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建消审字﹝2024﹞第02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10-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D地块D-01#)消防设计审查许可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4474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26 |
结束日期 | 2025-09-2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D地块(排水)。总长度:2431.57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审字﹝2024﹞0512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26 |
结束日期 | 2025-09-2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D地块(管综)。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4GG081042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25 |
结束日期 | 2025-09-2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建消验字﹝2024﹞第01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09-1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C地块)消防验收许可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4GG077047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9-09 |
结束日期 | 2025-09-0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B地块垃圾房、配电室项目。建筑物总面积:217935.89平方米。建筑物用途: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门面房、小商店;其它服务设施;传达室;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公共开敞空间;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服务设施;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配建停车场(库) 配建停车场(库) 。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464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8-07 |
结束日期 | 2026-12-1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用地面积:21153.23平方米。用地性质: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 。批准用地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号:宁政供地复〔2024〕6134号。土地用途: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 。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6654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8-05 |
结束日期 | 2025-08-04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燃气工程)。总长度:483.45米。性质: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444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8-01 |
结束日期 | 2026-07-23 |
内容 | 项目名称:板东路(湖景路-新城大街)污水管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用地面积:2886.26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6-07-23 00:00:00。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建消审字﹝2024﹞第01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4-07-1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H1#设计变更、H4#新建、H4#装修)消防设计审查许可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61849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7-02 |
结束日期 | 2025-07-01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1;围墙2;围墙3。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4YG00524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28 |
结束日期 | 2027-06-24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一期工程(二阶段)。用地面积:13398.25平方米。用地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批准用地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号:宁政供地复〔2024〕6104号。土地用途: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394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25 |
结束日期 | 2027-06-2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三组团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6788.74平方米。用地性质:Rax幼托用地(100%) 。批准用地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号:宁政供地复〔2024〕6079号。土地用途:Rax幼托用地(100%) 。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3244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6-05 |
结束日期 | 2025-06-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排水)。总长度:6431.85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52241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20 |
结束日期 | 2025-05-19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给水工程)。总长度:1556.82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消防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2964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5-13 |
结束日期 | 2025-05-12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C地块)燃气外线(补办)。总长度:185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4GG04234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30 |
结束日期 | 2025-04-2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B、C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B地块北入口景墙;B地块南入口景墙;B地块围墙一;B地块围墙二;C地块围墙。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27941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29 |
结束日期 | 2025-04-2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源泉路二期(一号路——工农河路、二号路)。总长度:851.736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4YG00214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15 |
结束日期 | 2025-04-11 |
内容 | 项目名称:板东路(湖景路-新城大街)污水管改造工程临时用地2#。用地面积:4951.57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5-04-11 00:00:00。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2414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4-03 |
结束日期 | 2025-04-02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110KV龙九线迁移工程。总长度:1306.01米。性质: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3964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3-05 |
结束日期 | 2025-03-04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排水工程)。总长度:1853.9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64号、地字第32011520230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29 |
结束日期 | 2025-02-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A、B、E、F、G、H、M)地块。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4GG019941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27 |
结束日期 | 2025-02-2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源泉路二期(规划支路二—一号路、工农河路—三号路)、振翔路、一号路、三号路)。总长度:2342.07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3734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2-02 |
结束日期 | 2025-02-01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外接电力。总长度:93米。性质:电力管沟 直埋电缆 。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4YG001049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22 |
结束日期 | 2025-01-21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一期工程。面积:85820.2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4GG023442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19 |
结束日期 | 2025-01-18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电力工程)。总长度:321.99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4)000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19 |
结束日期 | 2025-01-19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外接电力。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4YG00064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09 |
结束日期 | 2025-01-0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建设工程。面积:9034.68平方米。性质: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 。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路许字〔2023〕0011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9 |
结束日期 | 2029-12-21 |
内容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路许字﹝2023﹞0011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9 |
结束日期 | 2024-12-31 |
内容 | 准予你单位在在 S122 公路上增设百水桥北路平面交叉道口施工延期,行政许可期限延续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3001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24-12-13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建设工程。面积:41067.7平方米。性质: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 。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8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4 |
结束日期 | 2024-12-13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给水工程)。总长度:1807.65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16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2 |
结束日期 | 2024-12-11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一期工程。面积:33917.22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1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11 |
结束日期 | 2024-12-10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面积:10722.38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78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7 |
结束日期 | 2024-12-06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燃气工程)。总长度:1611.94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15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4 |
结束日期 | 2025-04-25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A、C地块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用地面积:5745.44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5-04-25 00:00:00。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76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1 |
结束日期 | 2024-11-30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电力工程)。总长度:1562.5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76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01 |
结束日期 | 2024-11-30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通信工程)。总长度:25.12米。性质:通信电缆管 。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76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8 |
结束日期 | 2024-11-27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二期)外接燃气(临时)。总长度:118.4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69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8 |
结束日期 | 2024-11-28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二期)外接燃气(临时)。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8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2 |
结束日期 | 2024-11-2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F地块)室外管线工程。总长度:897.95米。性质:污水管 直埋电缆 自来水管道 通信直埋线缆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7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13 |
结束日期 | 2024-11-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通信工程)。总长度:588.12米。性质:通信直埋线缆 通信直埋线缆 。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46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09 |
结束日期 | 2024-11-0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板东路二期建设工程(排水)。总长度:314.34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58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07 |
结束日期 | 2024-11-07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A地块)(管线综合)。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路许字〔2023〕0010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27 |
结束日期 | 2029-10-17 |
内容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6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8 |
结束日期 | 2024-10-1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保障房二期A地块10kv朱庄、白水、马群、煤机、芊城、农科迁移工程。总长度:1798.33米。性质:直埋电缆 。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航许字﹝2023﹞00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设置专用航标许可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7 |
结束日期 | 2024-10-17 |
内容 | 岱山东路北延工程跨越秦淮新河航道设置专用航标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航许字〔2023〕0000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7 |
结束日期 | 2029-10-16 |
内容 | 设置专用航标审批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4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17 |
结束日期 | 2024-10-1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保障房二期A地块10kv朱庄、白水、马群、煤机、芊城、农科迁移工程。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28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09 |
结束日期 | 2024-10-0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市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面积:75332.25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28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07 |
结束日期 | 2024-10-06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桥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面积:20274.78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36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1 |
结束日期 | 2024-09-2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板东路二期建设工程(管综)。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1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13 |
结束日期 | 2024-09-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孟北路建设工程。面积:35821.97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26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13 |
结束日期 | 2024-09-12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F地块)。面积:4753.37平方米。性质:Rc基层社区中心(100%) 。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6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07 |
结束日期 | 2024-09-0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G地块出入口。性质:侧分带开口 门坡 。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65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06 |
结束日期 | 2024-09-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出入口。性质:侧分带开口 门坡 。 |
序号 | 5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1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30 |
结束日期 | 2024-08-29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保障房片区一号绿地建设工程。面积:5392.99平方米。性质:G1公园绿地(100%) 。 |
序号 | 5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交路许字〔2023〕0005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8 |
结束日期 | 2029-05-23 |
内容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序号 | 5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6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8 |
结束日期 | 2024-08-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室外管线工程。总长度:12012.95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分区压力管道 分区压力管道 有线电视线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通信直埋线缆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6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63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28 |
结束日期 | 2024-08-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B地块)室外管线工程。总长度:1246.93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有线电视线缆 污水管 污水管 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自来水管道 通信直埋线缆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6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55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18 |
结束日期 | 2024-08-17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配套幼儿园。建筑物总面积:9272.37平方米。建筑物用途:教学楼;配建停车场(库);其它辅助设施;传达室 。 |
序号 | 6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1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3 |
结束日期 | 2024-08-03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源泉路二期、振翔路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 |
序号 | 63 |
许可文件编号 | 110756259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2 |
结束日期 | 2023-11-02 |
内容 | 同意将1株遮挡信号灯的法桐进行移植。 |
序号 | 6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2 |
结束日期 | 2023-11-02 |
内容 | 同意将1株遮挡信号灯的法桐进行移植。 |
序号 | 6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移伐审字﹝2023﹞20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3-08-02 |
结束日期 | 2023-11-02 |
内容 | 同意将 1 株遮挡信号灯的法桐进行移植。 |
序号 | 66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30006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28 |
结束日期 | 2024-07-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面积:104270.15平方米。性质:A33a小学用地(100%) A33b初中用地(100%) 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100%) Rax幼托用地(100%) Rc基层社区中心(100%) 。 |
序号 | 6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52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19 |
结束日期 | 2024-07-1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A地块)室外管线工程。总长度:10601.25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分区压力管道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通信电缆管 通信电缆管 通信电缆管 通信电缆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6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4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6 |
结束日期 | 2024-07-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电力工程)。总长度:242.89米。性质:直埋电缆 。 |
序号 | 6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4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6 |
结束日期 | 2024-07-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给水工程)。总长度:1525.6米。性质:消防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7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43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7-06 |
结束日期 | 2024-07-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通信工程)。总长度:545.85米。性质:通信直埋线缆 通信直埋线缆 。 |
序号 | 7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2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30 |
结束日期 | 2024-06-2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板东路二期建设工程。总长度:231.598米。性质:次干路 。 |
序号 | 7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37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5 |
结束日期 | 2024-06-14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CD地块)(燃气工程)。总长度:690.77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7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3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5 |
结束日期 | 2024-06-14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CD地块)(给水工程)。总长度:2487.23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消防管道 消防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7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4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4 |
结束日期 | 2024-06-13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总面积:3354.31平方米。建筑物用途:其它辅助设施 变电站 。 |
序号 | 75 |
许可文件编号 | 江宁审批防许字﹝2023﹞3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3 |
结束日期 | 2025-06-13 |
内容 | 人防 |
序号 | 7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75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12 |
结束日期 | 2024-06-12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规划支路以北、板东路以西。 |
序号 | 7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3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7 |
结束日期 | 2024-06-06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春潮路(缆线管廊工程)。总长度:413米。性质:缆线综合管廊(沟) 。 |
序号 | 7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7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6-05 |
结束日期 | 2024-06-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板东路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
序号 | 7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移伐审字〔2023〕1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31 |
结束日期 | 2023-08-31 |
内容 | 同意移植干径26-30cm香樟11株、干径31-35cm乌桕2株、干径16-20cm银杏12株、高301-320cm桂花5株、干径11-15cm朴树5株、干径11-15cm高杆女贞9株、干径6-10cm樱花26株、干径6-10cm紫叶李31株。请申请单位审慎、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舆情稳定,请区属单位加强施工监管 |
序号 | 80 |
许可文件编号 | 1007029634 |
许可文件名称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31 |
结束日期 | 2023-08-31 |
内容 | 同意移植干径26-30cm香樟11株、干径31-35cm乌桕2株、干径16-20cm银杏12株、高301-320cm桂花5株、干径11-15cm朴树5株、干径11-15cm高杆女贞9株、干径6-10cm樱花26株、干径6-10cm紫叶李31株。请申请单位审慎、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舆情稳定,请区属单位加强施工监管 |
序号 | 81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201132023000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6 |
结束日期 | 2024-05-25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学校地块。面积:100594.22平方米。性质:A33a小学用地(100%) A33b初中用地(100%) 。 |
序号 | 82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201132023000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6 |
结束日期 | 2024-05-25 |
内容 | 项目名称:明外郭百里风光带土城头路丁家庄片区环境整治工程。面积:133726.82平方米。性质:G1公园绿地(100%) G2防护绿地(100%) 。 |
序号 | 8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2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23 |
结束日期 | 2024-05-22 |
内容 | 项目名称:岱山雨水调蓄池项目(临时)。构筑物名称:装配式调蓄池;调蓄池放空仓。构筑物总面积:1446.25平方米。 |
序号 | 84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1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6 |
结束日期 | 2024-05-1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新湖大道(二期)、绿洲南路建设工程项目。面积:29808.16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8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9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5 |
结束日期 | 2024-05-14 |
内容 | 项目名称:伴山路二期建设工程(排水)。总长度:350.77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 |
序号 | 8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59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3 |
结束日期 | 2024-05-13 |
内容 | 项目名称:伴山路二期建设工程(管综)。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 |
序号 | 87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20114202300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1 |
结束日期 | 2024-05-10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三组团幼儿园地块。面积:6790.44平方米。性质:Rax幼托用地(100%) 。 |
序号 | 88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08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8 |
结束日期 | 2024-05-07 |
内容 | 项目名称:七乡河孟北保障房段河道改移工程。面积:230021.98平方米。性质:E1水域(100%) G1公园绿地(100%) G2防护绿地(100%) 。 |
序号 | 8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30031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5 |
结束日期 | 2024-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B地块B01-B10、B15、B16、地下室。建筑物总面积:217935.89平方米。建筑物用途: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住宅区物业管理用房;门面房、小商店;其它服务设施;传达室;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公共开敞空间;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服务设施;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一般住宅;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其它辅助设施 配建停车场(库) 配建停车场(库) 。 |
序号 | 9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8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5 |
结束日期 | 2024-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D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标准段。 |
序号 | 9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1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05 |
结束日期 | 2024-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面积:4487.38平方米。性质:U12供电用地(100%) 。 |
序号 | 9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5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28 |
结束日期 | 2024-04-2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项目B地块B01-B10、B15、B16、地下室。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板东路以西、规划路以南。 |
序号 | 9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13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7 |
结束日期 | 2024-04-1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D分区。面积:257.92平方米。性质:Aa居住社区中心用地(100%) 。 |
序号 | 94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13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7 |
结束日期 | 2024-04-1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E分区。面积:2331.85平方米。性质:Rax幼托用地(100%) 。 |
序号 | 9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13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17 |
结束日期 | 2024-04-1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B分区。面积:12.85平方米。性质:A33b初中用地(100%) 。 |
序号 | 9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37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4-04 |
结束日期 | 2024-04-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B地块)管综方案。建设单位: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板东路以西、新亭大街以南。 |
序号 | 9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1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7 |
结束日期 | 2024-03-26 |
内容 | 项目名称:伴山路二期建设工程。总长度:282.995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9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310,10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7 |
结束日期 | 2023-04-20 |
内容 | 准予在马高路挖掘 |
序号 | 99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0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3 |
结束日期 | 2024-03-22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二期商住)。面积:29768.41平方米。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100%) 。 |
序号 | 10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1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21 |
结束日期 | 2024-03-20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排水工程)。总长度:3038.34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0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30009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6 |
结束日期 | 2024-03-1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AC地块10KV电力外线。总长度:521米。性质:直埋电缆 。 |
序号 | 10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栖水许可﹝2023﹞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栖霞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3 |
结束日期 | 2026-03-12 |
内容 | 栖霞区水务局关于百水工 业园保障房二期A地10kV朱庄、白水、马群、煤机、芊城、农科迁移工程防洪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 |
序号 | 10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129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3 |
结束日期 | 2024-03-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春潮路)(排水工程)。总长度:692.02米。性质:雨水管道 。 |
序号 | 10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1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9 |
结束日期 | 2024-03-0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霞蔚路(临时排水工程)。总长度:71.58米。性质:雨水管道 。 |
序号 | 10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6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6 |
结束日期 | 2024-03-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A地块)。面积:50786.64平方米。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100%) 。 |
序号 | 106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6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6 |
结束日期 | 2024-03-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D地块)。面积:5242.45平方米。性质:U公用设施用地(100%) 。 |
序号 | 10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6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6 |
结束日期 | 2024-03-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面积:78796.24平方米。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100%) 。 |
序号 | 108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06 |
结束日期 | 2024-03-05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B地块)。面积:6750.19平方米。性质:Rax幼托用地(100%) 。 |
序号 | 109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0 |
结束日期 | 2024-02-0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B地块。面积:56105.25平方米。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100%) 。 |
序号 | 1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4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0 |
结束日期 | 2024-02-0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D地块。面积:4265.31平方米。性质:Rc基层社区中心(100%) 。 |
序号 | 1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4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0 |
结束日期 | 2024-02-0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C地块。面积:6764.19平方米。性质:Rax幼托用地(100%) 。 |
序号 | 112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3000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0 |
结束日期 | 2024-02-0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一组团E地块)。面积:3313.65平方米。性质:Rc基层社区中心(100%) 。 |
序号 | 11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0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3 |
结束日期 | 2024-01-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风和路(排水工程)。总长度:215.76米。性质:雨水管道 。 |
序号 | 11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01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13 |
结束日期 | 2024-01-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霞蔚路(排水工程)。总长度:741.64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1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0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9 |
结束日期 | 2024-01-0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风和路)。面积:3737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1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00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9 |
结束日期 | 2024-01-0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 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夏荷路(排水工程)。总长度:471.45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1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30000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9 |
结束日期 | 2024-01-0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启智路(捷运大道~七乡河西路)建设工程。面积:8395.83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1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30000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3-01-04 |
结束日期 | 2024-01-03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排水工程)。总长度:7890.79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19 |
许可文件编号 | 101687094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30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至规划源泉路,南至规划二号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北至规划一号路。工程总投资1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电房、垃圾房、亭岗、地下车库、辅助设施用房、配套绿化和道路工程等。工程挖方37.15万立方米,填方6.15万立方米,借方1.27万立方米,余方32.27万立方米。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70.8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7100平方米、泥浆沉淀池13座;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排水管网1860米、透水铺装116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处、排水沟1070米、沉沙池6座、防尘网苫盖43800平方米;3、绿化区:工程措施为雨水回用系统610立方米、土地整治2.11公顷,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2.1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33700平方米;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32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530米、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0.32公顷;5、临时堆土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95公顷,临时措施为袋装土拦挡及拆除710米、排水沟710米、防尘网苫盖19500平方米、撒播草籽1.95公顷。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4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6.04万元、植物措施738.5万元、临时措施105.06万元、独立费用120.22万元、基本预备费76.1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六、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八、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九、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2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30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至规划源泉路,南至规划二号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北至规划一号路。工程总投资1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电房、垃圾房、亭岗、地下车库、辅助设施用房、配套绿化和道路工程等。工程挖方37.15万立方米,填方6.15万立方米,借方1.27万立方米,余方32.27万立方米。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70.8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7100平方米、泥浆沉淀池13座;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排水管网1860米、透水铺装116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处、排水沟1070米、沉沙池6座、防尘网苫盖43800平方米;3、绿化区:工程措施为雨水回用系统610立方米、土地整治2.11公顷,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2.1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33700平方米;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32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530米、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0.32公顷;5、临时堆土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95公顷,临时措施为袋装土拦挡及拆除710米、排水沟710米、防尘网苫盖19500平方米、撒播草籽1.95公顷。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4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6.04万元、植物措施738.5万元、临时措施105.06万元、独立费用120.22万元、基本预备费76.1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六、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八、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九、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21 |
许可文件编号 | 101687094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30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至规划源泉路,南至规划二号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北至规划一号路。工程总投资1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电房、垃圾房、亭岗、地下车库、辅助设施用房、配套绿化和道路工程等。工程挖方37.15万立方米,填方6.15万立方米,借方1.27万立方米,余方32.27万立方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70.8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 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7100平方米、泥浆沉淀池13座; 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排水管网1860米、透水铺装116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处、排水沟1070米、沉沙池6座、防尘网苫盖43800平方米; 3、绿化区:工程措施为雨水回用系统610立方米、土地整治2.11公顷,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2.1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33700平方米; 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32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530米、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0.32公顷; 5、临时堆土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95公顷,临时措施为袋装土拦挡及拆除710米、排水沟710米、防尘网苫盖19500平方米、撒播草籽1.95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4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6.04万元、植物措施738.5万元、临时措施105.06万元、独立费用120.22万元、基本预备费76.1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 八、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2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30 |
结束日期 | 2025-12-30 |
内容 | 你单位报送的《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至规划源泉路,南至规划二号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北至规划一号路。工程总投资1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电房、垃圾房、亭岗、地下车库、辅助设施用房、配套绿化和道路工程等。工程挖方37.15万立方米,填方6.15万立方米,借方1.27万立方米,余方32.27万立方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公顷。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70.8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 1、建筑区: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7100平方米、泥浆沉淀池13座; 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为排水管网1860米、透水铺装1166平方米,临时措施为洗车平台2处、排水沟1070米、沉沙池6座、防尘网苫盖43800平方米; 3、绿化区:工程措施为雨水回用系统610立方米、土地整治2.11公顷,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2.11公顷,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苫盖33700平方米; 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32公顷,临时措施为排水沟530米、沉沙池1座、撒播草籽0.32公顷; 5、临时堆土区: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1.95公顷,临时措施为袋装土拦挡及拆除710米、排水沟710米、防尘网苫盖19500平方米、撒播草籽1.95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46.0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6.04万元、植物措施738.5万元、临时措施105.06万元、独立费用120.22万元、基本预备费76.1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第十条规定,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抓紧落实监测单位,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弃土(渣)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 八、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23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19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28 |
结束日期 | 2023-12-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绿带建设工程(变更)。面积:34664.73平方米。性质:G1公园绿地(100%) 。 |
序号 | 12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8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20 |
结束日期 | 2023-12-19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电力外线工程。总长度:89米。性质:电力管沟 直埋电缆 。 |
序号 | 12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8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9 |
结束日期 | 2023-12-1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霞蔚路。总长度:577.577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12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8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9 |
结束日期 | 2023-12-1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夏荷路。总长度:256.54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12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7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9 |
结束日期 | 2023-12-1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春潮路。总长度:494.457米。性质:次干路 。 |
序号 | 12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9 |
结束日期 | 2023-12-1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及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风和路。总长度:239.566米。性质:支路 。 |
序号 | 12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13 |
结束日期 | 2023-12-12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CD地块)(电力工程)。总长度:1358.58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13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5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08 |
结束日期 | 2023-12-0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H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13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75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2-08 |
结束日期 | 2023-12-0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CD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132 |
许可文件编号 | 栖农﹝林﹞许字﹝2022﹞第1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30 |
结束日期 | 2023-03-01 |
内容 | 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林木采伐 |
序号 | 133 |
许可文件编号 | 栖农﹝林﹞许字﹝2022﹞第10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30 |
结束日期 | 2023-03-01 |
内容 | 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三期项目林木采伐 |
序号 | 134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20010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29 |
结束日期 | 2023-11-28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一期工程。面积:33722.72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35 |
许可文件编号 | 栖农﹝林﹞许字﹝2022﹞第9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4 |
结束日期 | 2023-02-13 |
内容 | 七乡河孟北保障房段河道改移工程林木采伐 |
序号 | 136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20010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11 |
结束日期 | 2023-11-10 |
内容 | 项目名称:伴山路二期建设工程。面积:3131.88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37 |
许可文件编号 | 苏林林地审字﹝2022﹞3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林业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7 |
结束日期 | 2122-11-07 |
内容 | 0.1608 |
序号 | 138 |
许可文件编号 | 苏林林地审字﹝2022﹞38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林业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7 |
结束日期 | 2122-11-07 |
内容 | 0.0994 |
序号 | 13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内容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104000004),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起规划源泉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全长约0.36千米。工程总投资0.24亿元,占地面积3.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两岸迎水坡护砌,新建挡墙和堤顶路,同步完善排水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2.12万立方米,借方1.52万立方米,余方3.95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8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3.78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8.9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67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3座、雨水排口2座、植草沟0.57千米、临时排水沟2.07千米、土地整治2.70公顷、景观绿化0.71公顷、撒播草籽1.99公顷、表土剥离1.40公顷、临时苫盖2.99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3处,其中河道工程区2处、临时堆土区1处。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3.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4万元,独立费用48.8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3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6306.24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104000004),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起规划源泉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全长约0.36千米。工程总投资0.24亿元,占地面积3.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两岸迎水坡护砌,新建挡墙和堤顶路,同步完善排水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2.12万立方米,借方1.52万立方米,余方3.95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8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3.78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8.9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67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3座、雨水排口2座、植草沟0.57千米、临时排水沟2.07千米、土地整治2.70公顷、景观绿化0.71公顷、撒播草籽1.99公顷、表土剥离1.40公顷、临时苫盖2.99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3处,其中河道工程区2处、临时堆土区1处。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3.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4万元,独立费用48.8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3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6306.24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1 |
许可文件编号 | 853483147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104000004),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起规划源泉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全长约0.36千米。工程总投资0.24亿元,占地面积3.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两岸迎水坡护砌,新建挡墙和堤顶路,同步完善排水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2.12万立方米,借方1.52万立方米,余方3.95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8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3.78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8.9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67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3座、雨水排口2座、植草沟0.57千米、临时排水沟2.07千米、土地整治2.70公顷、景观绿化0.71公顷、撒播草籽1.99公顷、表土剥离1.40公顷、临时苫盖2.99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3处,其中河道工程区2处、临时堆土区1处。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3.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4万元,独立费用48.8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3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6306.24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2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104000004),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起规划源泉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全长约0.36千米。工程总投资0.24亿元,占地面积3.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两岸迎水坡护砌,新建挡墙和堤顶路,同步完善排水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2.12万立方米,借方1.52万立方米,余方3.95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8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3.78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8.9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67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3座、雨水排口2座、植草沟0.57千米、临时排水沟2.07千米、土地整治2.70公顷、景观绿化0.71公顷、撒播草籽1.99公顷、表土剥离1.40公顷、临时苫盖2.99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3处,其中河道工程区2处、临时堆土区1处。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3.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4万元,独立费用48.8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3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6306.24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3 |
许可文件编号 | 853483147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4 |
结束日期 | 2025-11-04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104000004),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东起规划源泉路,西至规划新湖大道,全长约0.36千米。工程总投资0.24亿元,占地面积3.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河道,两岸迎水坡护砌,新建挡墙和堤顶路,同步完善排水设施、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2.12万立方米,借方1.52万立方米,余方3.95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8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3.78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8.9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8.67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3座、雨水排口2座、植草沟0.57千米、临时排水沟2.07千米、土地整治2.70公顷、景观绿化0.71公顷、撒播草籽1.99公顷、表土剥离1.40公顷、临时苫盖2.99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3处,其中河道工程区2处、临时堆土区1处。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8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1.5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3.49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6.54万元,独立费用48.8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3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6306.24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20067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1-01 |
结束日期 | 2023-10-3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B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14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5-10-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03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至宁杭公路、南至北湾营街、西至规划河道、东至土城头路范围。工程总投资10559.27万元,占地面积4.4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挖方10.43万立方米,填方12.26万立方米,借方1.83万立方米,无余方。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4%。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6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4.46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11.6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00.5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2套、临时沉沙池15座、临时排水沟3590米、土地整治10948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5243平方米、雨水管网3851米、景观绿化8448平方米、乔灌草绿化护坡2500平方米、临时苫盖11300平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在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布设监测点4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2.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1.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96万元,独立费用56.89万元,基本预备费2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3-10-30 |
内容 | 项目名称:板东路(湖景路-新城大街)污水管改造工程。总长度:940.15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 |
序号 | 147 |
许可文件编号 | 851349010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5-10-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03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至宁杭公路、南至北湾营街、西至规划河道、东至土城头路范围。工程总投资10559.27万元,占地面积4.4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挖方10.43万立方米,填方12.26万立方米,借方1.83万立方米,无余方。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4。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6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4.46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11.6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00.5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2套、临时沉沙池15座、临时排水沟3590米、土地整治10948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5243平方米、雨水管网3851米、景观绿化8448平方米、乔灌草绿化护坡2500平方米、临时苫盖11300平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在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布设监测点4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2.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1.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96万元,独立费用56.89万元,基本预备费2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5-10-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03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至宁杭公路、南至北湾营街、西至规划河道、东至土城头路范围。工程总投资10559.27万元,占地面积4.4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挖方10.43万立方米,填方12.26万立方米,借方1.83万立方米,无余方。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4。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6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4.46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11.6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00.5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2套、临时沉沙池15座、临时排水沟3590米、土地整治10948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5243平方米、雨水管网3851米、景观绿化8448平方米、乔灌草绿化护坡2500平方米、临时苫盖11300平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在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布设监测点4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2.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1.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96万元,独立费用56.89万元,基本预备费2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49 |
许可文件编号 | 851349010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5-10-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03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至宁杭公路、南至北湾营街、西至规划河道、东至土城头路范围。工程总投资10559.27万元,占地面积4.4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挖方10.43万立方米,填方12.26万立方米,借方1.83万立方米,无余方。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4。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6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4.46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11.6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00.5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2套、临时沉沙池15座、临时排水沟3590米、土地整治10948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5243平方米、雨水管网3851米、景观绿化8448平方米、乔灌草绿化护坡2500平方米、临时苫盖11300平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在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布设监测点4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2.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1.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96万元,独立费用56.89万元,基本预备费2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5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31 |
结束日期 | 2025-10-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103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百水保障房配套道路二期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马群街道,北至宁杭公路、南至北湾营街、西至规划河道、东至土城头路范围。工程总投资10559.27万元,占地面积4.46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挖方10.43万立方米,填方12.26万立方米,借方1.83万立方米,无余方。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4。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46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4.46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111.67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00.5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2套、临时沉沙池15座、临时排水沟3590米、土地整治10948平方米、人行道透水砖5243平方米、雨水管网3851米、景观绿化8448平方米、乔灌草绿化护坡2500平方米、临时苫盖11300平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地面监测、调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在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布设监测点4个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2.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83.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01.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96万元,独立费用56.89万元,基本预备费2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2768.96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5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6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28 |
结束日期 | 2023-10-2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CD地块)(排水工程)。总长度:3189.32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窨井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52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2002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11 |
结束日期 | 2023-10-10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板东路二期建设工程。面积:6409.16平方米。性质: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 。 |
序号 | 153 |
许可文件编号 | 苏林林地审字(2022)35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林业局 |
开始日期 | 2022-10-09 |
结束日期 | 2122-10-09 |
内容 | 0.1620 |
序号 | 15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24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9-21 |
结束日期 | 2023-09-20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电力)。总长度:3896.02米。性质:直埋电缆 。 |
序号 | 15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2005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22 |
结束日期 | 2023-08-2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A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15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5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8 |
结束日期 | 2023-08-17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商住BC地块)(通信工程)。总长度:842.94米。性质:通信直埋线缆 通信直埋线缆 。 |
序号 | 15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49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5 |
结束日期 | 2023-08-14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商住BC地块)(电力工程)。总长度:706.4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15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二、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及附属设施、一处临河雨水排口。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5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穿河污水管线、两处临河雨水排口及临河道路。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新湖大道(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89.1,总长36.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30m,桥面宽47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5°,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拟新建2×d400mm污水管线长度为88m,坡度为3°,最小管顶覆土厚度为1.08m。设计管底标高为4.11-4.21m。污水管线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的夹角为85°,过河段为倒虹吸管,两根管线横向并行,通过检查井与d500mm污水管线相连。改移工农河右岸排口,所在河道桩号为K0060,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道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42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42m,排口顶部设计高程10.23m。位于改移工农河左岸排口,所在河道桩号为K0222,B排口边墙外侧距离跨河桥梁6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道出水管径为22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45m。排口长5.95m,宽5.30m,高4.03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45m,排口顶部设计高程10.48m。拟新建管径为d300~d2200mm的雨水管线共有22m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埋深1.80~4.36m,坡度为0.002~0.003。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雨水篦子共2个,采用偏沟式双算雨水口,均距河口线4.93m。雨水篦子与雨水检查井对应设置,通过300mm的雨水管径相连,雨水口长为2.03m,宽为0.96m,埋深为1m。新湖大道(二期)设计红线宽40m,在与工农河路交叉口处进行渠化设计,由40m加宽至47m,道路中心桩号K1862.81~K1873.12加宽段(长10.31m)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 |
序号 | 160 |
许可文件编号 | 81965859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二、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及附属设施、一处临河雨水排口。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61 |
许可文件编号 | 81965827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穿河污水管线、两处临河雨水排口及临河道路。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新湖大道(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89.1,总长36.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30m,桥面宽47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5°,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拟新建2×d400mm污水管线长度为88m,坡度为3°,最小管顶覆土厚度为1.08m。设计管底标高为4.11-4.21m。污水管线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的夹角为85°,过河段为倒虹吸管,两根管线横向并行,通过检查井与d500mm污水管线相连。改移工农河右岸排口,所在河道桩号为K0060,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道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42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42m,排口顶部设计高程10.23m。位于改移工农河左岸排口,所在河道桩号为K0222,B排口边墙外侧距离跨河桥梁6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道出水管径为22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45m。排口长5.95m,宽5.30m,高4.03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45m,排口顶部设计高程10.48m。拟新建管径为d300~d2200mm的雨水管线共有22m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埋深1.80~4.36m,坡度为0.002~0.003。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雨水篦子共2个,采用偏沟式双算雨水口,均距河口线4.93m。雨水篦子与雨水检查井对应设置,通过300mm的雨水管径相连,雨水口长为2.03m,宽为0.96m,埋深为1m。新湖大道(二期)设计红线宽40m,在与工农河路交叉口处进行渠化设计,由40m加宽至47m,道路中心桩号K1862.81~K1873.12加宽段(长10.31m)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 |
序号 | 16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二、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及附属设施、一处临河雨水排口。 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 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63 |
许可文件编号 | 81965859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10 |
结束日期 | 2025-08-09 |
内容 | 二、拟建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涉河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座跨河桥梁及附属设施、一处临河雨水排口。 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 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64 |
许可文件编号 | 85663058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9 |
结束日期 | 2022-08-09 |
内容 | 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6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9 |
结束日期 | 2022-08-09 |
内容 | 拟建桥梁位于规划源泉路(二期)跨改移工农河位置,全部位于改移工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桥面中心道路桩号为K1874.323,总长29.02m。桥梁采用一跨过河形式,跨径布置为1×25m,桥面宽24.5m,桥台布置在河道两侧规划河口以上位置。桥梁纵轴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为84°,河道行洪断面内不布设桥墩。雨水排口位于改移工农河右岸,拟建桥梁西侧26.0m处边线最小距离13.0m。采用八字式管道出水口,雨水管出水管径为2000mm,管内底设计高程7.83m。排口长5.51m,宽5.01m,高3.81m,末端出水断面与河道挡墙平齐,排口底设计高程6.83m,顶设计高程10.64m。 |
序号 | 16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20050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23-08-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E地块)围墙。构筑物名称:围墙。 |
序号 | 16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420220005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5 |
结束日期 | 2024-08-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三组团)临时用地。用地面积:220487.26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4-08-04 00:00:00。 |
序号 | 16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4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4 |
结束日期 | 2023-08-03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一期商住BC地块)(排水工程)。总长度:3685.6米。性质:污水窨井 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窨井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6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2 |
结束日期 | 2025-08-02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080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我市栖霞区西岗街道,东临七乡河西路,南临仲景大道,西临捷运大道,西南临霞蔚路,北临启智路。工程总投资26.82亿元,占地面积12.31公顷,分为A、B、C三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6栋住宅,8个配电房,2个传达室,4个门面房,一层地下车库,及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挖方48.83万立方米,填方10.01万立方米,借方7.11万立方米,余方45.93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31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2.31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542.13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85.10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及配套沉沙池5套、临时沉沙池10座、泥浆沉淀池4座、排水管网4105米、临时排水沟3490米、透水铺装0.38公顷、临时苫盖21.06公顷、土地整治5.32公顷、综合绿化3.55公顷、撒播草籽1.77公顷、雨水收集利用系统1040立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6处,其中绿化区3处、道路广场区3处。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2419.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44.7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242.5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8.84万元,独立费用195.70万元,基本预备费136.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82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18208.64元。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按要求向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7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2 |
结束日期 | 2025-08-02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0801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我市栖霞区西岗街道,东临七乡河西路,南临仲景大道,西临捷运大道,西南临霞蔚路,北临启智路。工程总投资26.82亿元,占地面积12.31公顷,分为A、B、C三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6栋住宅,8个配电房,2个传达室,4个门面房,一层地下车库,及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挖方48.83万立方米,填方10.01万立方米,借方7.11万立方米,余方45.93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31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2.31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542.13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85.10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及配套沉沙池5套、临时沉沙池10座、泥浆沉淀池4座、排水管网4105米、临时排水沟3490米、透水铺装0.38公顷、临时苫盖21.06公顷、土地整治5.32公顷、综合绿化3.55公顷、撒播草籽1.77公顷、雨水收集利用系统1040立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6处,其中绿化区3处、道路广场区3处。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2419.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44.7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242.5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8.84万元,独立费用195.70万元,基本预备费136.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82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x3C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x3E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18208.64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按要求向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等相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171 |
许可文件编号 | 苏自然资矿审﹝2022﹞6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开始日期 | 2022-07-29 |
结束日期 | 2024-07-29 |
内容 | 苏自然资矿审[2022]60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孟北 保障房片区启智路(捷运大道~七乡河 西路)建设工程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函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查询孟北保障房片区启智路(捷运大道~七乡河西路)建设工程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宁安保〔2022〕70号)收悉。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号)要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拟建项目有关批准文件、选址位置图、范围拐点坐标和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提交的查询结论(苏地馆矿查〔2022〕69号)等相关材料,经审查,我厅函复如下: 一、拟建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西起捷运大道,东至七乡河西路,占地面积0.8395公顷。选址边界外设安全保护距离为300米。 二、查询结果 拟建的孟北保障房片区启智路(捷运大道~七乡河西路)工程选址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本文件自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27日 抄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文— —文 |
序号 | 172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1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21 |
结束日期 | 2023-07-20 |
内容 | 项目名称: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和自强路)。面积:8338.24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17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环辐(表)江宁审﹝2022﹞0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8 |
结束日期 | 2027-07-18 |
内容 | 汤山新城区域内道路工程项目(110kV阳后、后花线杆线迁移) |
序号 | 174 |
许可文件编号 | 320113202207061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开始日期 | 2022-07-06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序号 | 175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1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01 |
结束日期 | 2024-06-29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临时办公用房。用地面积:5522.85平方米。用地性质:Z3临时用地(100%) 。批准用地期限:2024-06-29 00:00:00。 |
序号 | 17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14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15 |
结束日期 | 2023-06-1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燃气)。总长度:881.69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177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0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08 |
结束日期 | 2023-06-0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三期。面积:107673.85平方米。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100%) 。 |
序号 | 178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08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08 |
结束日期 | 2023-06-07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地块保障房二期。面积:116556.98平方米。性质:A33b初中用地(100%) A6社会福利用地(100%) R2二类居住用地(100%) Rax幼托用地(100%) Rc基层社区中心(100%) 。 |
序号 | 17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11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30 |
结束日期 | 2023-05-2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通信)。总长度:186.49米。性质:通信直埋线缆 。 |
序号 | 18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1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30 |
结束日期 | 2023-05-29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电力)。总长度:1054.61米。性质: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 。 |
序号 | 18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520220031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27 |
结束日期 | 2023-05-2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G地块)。建筑物总面积:18978.1平方米。建筑物用途:宾馆;其它辅助设施 配建停车场(库) 。 |
序号 | 18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1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24 |
结束日期 | 2023-05-23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给水)。总长度:883.56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18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24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6 |
结束日期 | 2023-05-15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A区围墙。构筑物名称:A地块围墙;A地块景墙。 |
序号 | 18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2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6 |
结束日期 | 2023-05-15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保障房新增地块(三组团)B区围墙。构筑物名称:B地块围墙;B地块景墙。 |
序号 | 18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占审字〔2022〕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因交安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绿地76.44㎡。 |
序号 | 18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移伐审字〔2022〕1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22-08-13 |
内容 | 同意移植金边黄杨45.08㎡、红叶石楠27.44㎡,火棘3.92㎡。 |
序号 | 187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移伐审字﹝2022﹞1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22-08-13 |
内容 | 同意移植金边黄杨45.08㎡、红叶石楠27.44㎡,火棘3.92㎡。 |
序号 | 188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园占审字﹝2022﹞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同意因交安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绿地76.44㎡。 |
序号 | 18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24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23-05-12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保障房二期110KV仙其,35KV其候、其炼杆线迁移工程。总长度:386.31米。性质: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电力管沟 。 |
序号 | 190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城渣字第202205131197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22-10-12 |
内容 | 绿洲新增三组团租赁住房地块支护、工桩、基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序号 | 19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2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13 |
结束日期 | 2023-05-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夏荷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古泉河路)(排水工程)。总长度:1957.6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9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08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07 |
结束日期 | 2023-05-06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C地块(排水)。总长度:3103.95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193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2011320220004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5-05 |
结束日期 | 2023-05-04 |
内容 | 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新院区路侧绿带建设工程。面积:2422.66平方米。性质:G1公园绿地(100%) 。 |
序号 | 194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18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8 |
结束日期 | 2023-04-17 |
内容 | 项目名称: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虎林路)(排水工程)。总长度:173.62米。性质:雨水管道 。 |
序号 | 195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18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18 |
结束日期 | 2023-04-17 |
内容 | 项目名称:市妇幼丁家庄院区配套道路新建工程(自强路)(排水工程)。总长度:270.47米。性质:雨水管道 。 |
序号 | 196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城渣字第202204021162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2 |
结束日期 | 2022-10-31 |
内容 | 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支护、工桩、基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序号 | 197 |
许可文件编号 | 用字第32011520220003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02 |
结束日期 | 2023-04-01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绿洲开关站及配套设施。面积:4489.83平方米。性质:U12供电用地(100%) 。 |
序号 | 19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14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29 |
结束日期 | 2023-03-28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电力外线工程。总长度:144米。性质:电力管沟 直埋电缆 。 |
序号 | 199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环(雨)建〔202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XXXX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序号 | 20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2009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8 |
结束日期 | 2022-05-15 |
内容 | 准予在马高路占用 |
序号 | 201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环﹝雨﹞建﹝202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关于雨花台区工农河(规划源泉路-规划新湖大道段)河道改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序号 | 202 |
许可文件编号 | 3201131909050201-JX-001 |
许可文件名称 |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14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孟北保障房片区孟北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于2022年1月19日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 |
序号 | 203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3-03 |
结束日期 | 2025-03-03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0303000001),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绿洲保障房片区配套市政二期工程建设新亭大街、板东路、源泉路、规划支路一(二期)、规划支路二5条道路,分别位于我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和江宁区谷里街道,其中新亭大街西起新湖大道,东至板东路,长约758米;板东路(一期)北起湖景路,南至规划支路二,长约730米;规划支路一(二期)西起源泉路,东至板东路,长约408米;规划支路二西起新湖大道,东至板东路,长约812米;源泉路(一期)北起新亭大街,南至规划支路二,长约490米。工程总投资2.24亿元,占地面积10.9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挖方25.72万立方米,填方14.05万立方米,余方25.47万立方米,借方13.80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2。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91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0.91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505.18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14.96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洗车平台6套、沉沙池19座、雨水管网5625米、临时排水沟6040米、透水铺装21530平方米、土地整治1.64公顷、景观绿化1.10公顷、撒播草籽0.54公顷、临时苫盖10.91公顷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点观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4处,其中路基工程区3处,边坡防护区1处。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46.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00.1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95.5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1.40万元,独立费用45.11万元,基本预备费41.5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09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30875.6元。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按要求向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雨花台区水务局、江宁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204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3 |
结束日期 | 2025-02-23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局提出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0222000002),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北至燕北路,南至华电北路,西至燕尧路、燕南路,东至绕城西侧绿带、燕丹路、华电互通。工程总投资1.3亿元,占地面积14.2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形整理、绿化景观、透水铺装、景墙、廊架、生态停车场、栈道、湿地、雨水花园、旱溪、配套管理用房、照明、给排水及灌溉、明外郭郭体路面整治出新、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8.31万立方米,填方6.27万立方米,余方2.80万立方米,借方0.76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24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4.24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391.82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56.7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沉沙池10座、洗车平台6套、雨排水管网1044米、植草沟835米、临时拦挡658米、临时排水沟4959米、生态停车位813平方米、透水铺装2.29公顷、临时苫盖13.74公顷、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各8.67公顷、表土剥离0.22万立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点观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4处,C地块防治区、F地块防治区、G地块防治区、H地块防治区各1处。 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4560.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09.2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161.6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42.43万元,独立费用41.12万元,基本预备费5.69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 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4、按要求向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205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水许可〔2022〕1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关于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3 |
结束日期 | 2025-02-23 |
内容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局提出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SJ20220222000002),经专家审查复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丁家庄段建设工程位于我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北至燕北路,南至华电北路,西至燕尧路、燕南路,东至绕城西侧绿带、燕丹路、华电互通。工程总投资1.3亿元,占地面积14.2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形整理、绿化景观、透水铺装、景墙、廊架、生态停车场、栈道、湿地、雨水花园、旱溪、配套管理用房、照明、给排水及灌溉、明外郭郭体路面整治出新、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挖方8.31万立方米,填方6.27万立方米,余方2.80万立方米,借方0.76万立方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24公顷,项目建设区扰动地表面积为14.24公顷,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391.82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56.75吨。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有沉沙池10座、洗车平台6套、雨排水管网1044米、植草沟835米、临时拦挡658米、临时排水沟4959米、生态停车位813平方米、透水铺装2.29公顷、临时苫盖13.74公顷、土地整治及景观绿化各8.67公顷、表土剥离0.22万立方米等。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点观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布设监测点4处,C地块防治区、F地块防治区、G地块防治区、H地块防治区各1处。三、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4560.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09.2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161.6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42.43万元,独立费用41.12万元,基本预备费5.69万元。四、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4〕39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该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五、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及保障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要留存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影像照片等资料,供竣工验收时备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测工作;3、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外购土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及时运送到合法的弃土场,并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重视项目区污水防治,全面收集、集中排入市政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和河道,并对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4、按要求向南京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如涉及取水、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等以及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须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市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栖霞区水务局应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七、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如你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工程的正式批准(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使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序号 | 206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7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2 |
结束日期 | 2023-02-21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启智路~麟岗大道)建设工程(排水工程)。总长度:1966米。性质:截流管 污水压力管 污水管 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20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7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2 |
结束日期 | 2023-02-21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香茶路~孟北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总长度:455.62米。性质: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208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520220002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21 |
结束日期 | 2023-02-20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D地块)。面积:14156.39平方米。性质:S1城市道路用地(100%) 。 |
序号 | 209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6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08 |
结束日期 | 2023-02-07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孟北路建设工程(排水工程)。总长度:2093.67米。性质: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210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4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21 |
结束日期 | 2023-01-20 |
内容 | 项目名称: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孟北路~启智路)排水工程。总长度:3904.74米。性质:污水压力管 污水管 污水管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水管道 。 |
序号 | 211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3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9 |
结束日期 | 2023-01-18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保障房项目三期B地块给水工程。总长度:2781.02米。性质:分区压力管道 分区压力管道 消防管道 自来水管道 自来水管道 。 |
序号 | 212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320220003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9 |
结束日期 | 2023-01-18 |
内容 | 项目名称:百水工业园保障房项目三期B地块燃气工程。总长度:971.1米。性质:中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低压天然气 。 |
序号 | 213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0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3 |
结束日期 | 2023-01-12 |
内容 | 项目名称:岱山保障房杆线迁移(岱山东路35千伏定善线、西水线)工程。总长度:106.62米。性质:电力架空线 。 |
序号 | 214 |
许可文件编号 | 宁城渣字第202201101118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0 |
结束日期 | 2022-04-20 |
内容 | 绿洲新增保障房(四组团)A地块支护、工桩、基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序号 | 21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0 |
结束日期 | 2022-05-20 |
内容 | 绿洲新增保障房(四组团)A地块(支护、工桩、基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序号 | 216 |
许可文件编号 | 地字第320113202200002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06 |
结束日期 | 2023-01-05 |
内容 | 项目名称:地铁四号线孟北站地块租赁住房。面积:105281.36平方米。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100%) 。 |
序号 | 217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00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05 |
结束日期 | 2023-01-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B地块)。建筑物总面积:41598.43平方米。建筑物用途:传达室 其它辅助设施 学生食堂;体育馆(场);其它辅助设施;教学综合楼 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其它辅助设施 行政企事业办公楼 配建停车场(库) 。构筑物名称:围墙标准段一;围墙标准段二。 |
序号 | 218 |
许可文件编号 | 建字第32011420220000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05 |
结束日期 | 2023-01-04 |
内容 | 项目名称:绿洲新增保障房地块(二组团C地块)。建筑物总面积:31976.07平方米。建筑物用途:大门 学生食堂;体育馆(场) 教学楼 行政企事业办公楼 配建停车场(库);其它辅助设施 。构筑物名称:围墙标准段一;围墙标准段二。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4 | A级 |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20114053297979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62504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2年11月0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