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0962064E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20962064E | 登记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日期 | 1999年03月22日 |
| 法定代表人 | 蒋林辰 | 营业期限 | 1999年03月22日 - 2059年03月2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4012 | 发照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企业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科幻路9号 | ||
| 经营范围 | 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为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电子、通讯、半导体材料技术研发,钢材、矿石、焦炭、生铁、铁合金、有色金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主要人员 (9)
| 俞建午 |
| 董事长,总经理 |
| 彭瀚祺 |
| 董事 |
| 彭美仙 |
| 监事 |
| 王勇 |
| 监事会主席 |
| 程刚 |
| 监事 |
| 蒋林辰 |
| 其他人员,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郑海林 |
| 董事 |
| 钱建华 |
| 董事 |
| 马春飞 |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无限售流通股 | - | - |
| 流通股 | - | - | |
| 企业法人 | 限售流通股 | - | - |
分支机构 (2)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开发分公司 | 韩直 |
|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阎长乐 |
企业对外关系 (17)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50000万元 |
| 天津溪储板材有限公司 | 100% | 8521万元 |
| 北京润达丰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50万元 |
| 浙江和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 辽宁百科板材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15 | A级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91330000720962064E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4-01-29 |
| 处罚类型 | |
| 决定文书号 | (2024)5号 |
| 处罚事由 | 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宋都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 处罚内容 | 一、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二、对俞建午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三、对陈振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处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 处罚依据 |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025)浙0102执5084号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5-05-08 | 2025-10-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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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浙0102执5084号 | ||||
| 省份 | 浙江 | ||||
| 立案日期 | 2025-05-08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21071.22元; 二、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支付以上述第一项中未付货款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4.65%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339600.46元; 四、被告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415元,减半收取6207.5元,由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负担4.5元,由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203元。财产保全费4827元,由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浙江星空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浙江宋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浙0102民初17209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4012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9年03月22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浙江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8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