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MA2QHG713M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工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综合楼388室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MA2QHG713M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09日 |
| 法定代表人 | 谢宏纲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09日 - 2037年11月0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423 | 发照日期 | 2020年11月05日 |
| 企业地址 | 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工业园区合肥大道9号综合楼388室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园艺工程的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临时停车服务,代收水、电、燃气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人员 (3)
| 王磊 |
| 财务负责人 |
| 谢宏纲 |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谢宝华 |
| 监事 |
股东信息 (3)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63700万人民币 | 63700万人民币 |
| 法人股东 | 遵化市恒芳商贸有限公司 | 16723万人民币 | 16723万人民币 |
| 企业法人 |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576万 | 30576万 |
分支机构 (0)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暂无数据 | |
企业对外关系 (0)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暂无数据 |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5)皖1202执7012号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5-09-09 | 2025-11-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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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皖1202执7012号 | ||||
| 省份 | 安徽 | ||||
| 立案日期 | 2025-09-0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华语名佳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广告发布费用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26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华语名佳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8元,由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费用交纳义务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履行,逾期不履行由本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皖1202民初160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5)皖1202执7118号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2025-09-10 | 2025-11-0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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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5)皖1202执7118号 | ||||
| 省份 | 安徽 | ||||
| 立案日期 | 2025-09-10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汇票金额734272.6元及利息(利息以734272.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3月9日起计算至款付清时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第一项数额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92元,由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费用交纳义务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履行,逾期不履行由本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书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02民初1658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3 | 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4)皖0102执1608号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2024-07-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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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4)皖0102执1608号 | ||||
| 省份 | 安徽 | ||||
| 立案日期 | 2024-03-04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适家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货款31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31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3日起按照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9元,由被告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0102民初1926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4 | 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皖12执1398号 |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22 | 2024-03-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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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2023)皖12执1398号 | ||||
| 省份 | 安徽 | ||||
| 立案日期 | 2023-09-22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04942361.73元及利息(以204942361.73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二、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4942361.73元范围内就阜阳恒大林溪郡1#-18#楼、S1#-S7#商业、综合楼及一、二标段地下车库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鉴定费1200000元,由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9054元,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80946元。案件受理费137881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383818元,由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12306元,阜阳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7151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12民初535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0423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1月0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