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200561412013H
地址: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防汛路1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200561412013H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于华 | 营业期限 | 2010年08月2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49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1月29日 |
企业地址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防汛路18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儿童用品、玩具、工艺品(不含文物)、食品、饮料、音响制品、图书报刊的销售;儿童乐园服务、管理;儿童乐园设备的设计研发、安装、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演出;玩具动漫产品的设计制作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早教咨询、儿童体能测试评估咨询、运动健身咨询服务;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展览展示、会务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车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4)
于华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刘悦 |
董事 |
田甜 |
董事 |
陈绍鑫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 | 49000万 | 49000万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 | 49000万 | 490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莱芜区环报告表﹝2022﹞07130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开始日期 | 2022-07-1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环评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370116202200005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 |
许可机关 |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8 |
结束日期 | 2024-01-18 |
内容 | 恒大金碧天下莱雪2010-16号地块项目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22-01-01(济南莱芜税)许变准字﹝2022﹞第(1)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莱芜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0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十万元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3 | A级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200561412013H |
2 | 2020 | A级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200561412013H |
3 | 2018 | A级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200561412013H |
4 | 2017 | A级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91371200561412013H |
5 | 2014 | A级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371202561412013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76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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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76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济南华立业工贸有限公司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66250元及利息(利息以56625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济南华立业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63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翼展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00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57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024-09-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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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57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票据款704176.28元以及利息(自2021年9月3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04176.2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诉讼费1084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96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024-09-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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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96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情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41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2024-09-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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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41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6民初9120号《民事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91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78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024-09-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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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78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情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37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2024-09-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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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37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11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47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2024-08-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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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47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事纠纷一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9月1日作出(2021)粤0112民初3748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如下: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州康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377060.41元及利息(以377060.41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28日-3起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55.91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现本案已经生效,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但截至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被申请人仍未向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贵院提起本强制执行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3748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131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2024-08-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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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131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票据款864562.44元及利息(利息864562.44元为基数从2023年1月1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22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97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2024-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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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97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05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97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2024-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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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97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051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54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2024-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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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54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济南联合众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票据款844243.22元及利息(以844243.22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242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40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2024-06-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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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40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24678.68元及利息(利息以124678.6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0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原告深圳市广田云软装艺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97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92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72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2024-06-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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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72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060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45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2024-05-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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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45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支付原告票据款1047800元及利息,2.案件受理费14230元由被告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3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52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05-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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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452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9日作出(2023)鲁0116民初4009号民事判决书。依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工程款5924097.67元及利息(以5924097.67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有权就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欠付工程款限额内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由两被申请人负担53269元。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拒绝付款。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以维护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致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0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52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2024-05-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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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452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9日作出(2023)鲁0116民初4910号民事判决书。依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工程款81724657.29元及利息(自2023年6月8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对涉案工程在81724657.29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由两被申请人负担443766元。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拒绝付款。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以维护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致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9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78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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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78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票据金额167448.49元;2、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以167448.49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3、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1920元;4、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820元;5、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0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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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00377.89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2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31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06 | 2023-1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31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84016.32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19525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0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65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2023-12-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65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盛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莱芜市贵余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票据金额769300元及利息(以7693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莱芜市贵余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8748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70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370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27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34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8-22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334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令被告恒大金碧置业支付原告139921.14元及利息(利息以139921.14元为基数,自2021年6与30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3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79936.39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50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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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450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儿童欢乐中心钢结构及屋面工程欠款248181.01元及违约金、利息(以248181.0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95倍,自2017年7月26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网架加固工程欠款274356.65元及违约金、利息(以274356.65元,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自2021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原告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对会议中心网架加固工程欠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72元,减半计收11186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山东天元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203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7983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0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4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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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64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15576.87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388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1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933.46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4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8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8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866095.38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24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3-12-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24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食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款126501元及利息(以126501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广州食为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30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75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98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 2023-12-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398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0-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6日作岀的(2023)鲁0116民初486号的民事判决书已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的(2023)鲁01民终9987号民事裁定书经生效。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7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7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6911862.71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391执25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3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363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75939.91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421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47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447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11-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80700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0112执143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3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2-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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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63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29799.03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314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12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6-06 | 2023-11-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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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12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华森建筑消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6851746.41元及利息、违约金(以6851746.4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自2021年7月21日至偿清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确认原告山东华森建筑消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项款项范围内就案涉莱芜恒大金碧天下项目四期236、237#楼及车库消防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4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0-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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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64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77399.52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2870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4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2023-10-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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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64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299.48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304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45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01 | 2023-10-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鲁0116执345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Q某某与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条,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Q某某拖欠工资19100元。 二,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原告Q某某垫付的医保费899.04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0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62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15 | 2023-10-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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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62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做出(2023)鲁0116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204626.24元;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以204626.24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本案受理费2233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该判决书现在已经生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59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50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6-27 | 2023-10-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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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50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莱芜鲁能开源集团电器有限公司清偿款513000元及利息(以513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莱芜鲁能开源集团电器有限公司保函保险费1560元;3、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473元、财产保全费3120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9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29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2023-09-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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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29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票据款509085.91元及利息(以509085.9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14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4445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52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13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6-06 | 2023-09-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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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13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鲁0116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款项,故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事项如下:1、被执行人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申请执行人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票据款228663.72元及利息(利息分别以79464.32元和149199.4元为基数,分别自2022年1月15日和2022年8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执行人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730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64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2023-09-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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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64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经荣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2023)鲁0116民初39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1732.76元及利息(利息以31732.76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6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如未按期支付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5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法律文书早已生效,截止2023年6月26日被执行人分文未付。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全部款项。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9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07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8-07 | 2023-09-0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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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07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6851746.41元及利息、违约金(以6851746.4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自2021年7月21日起至偿清之日止);2、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62103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15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94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5-17 | 2023-06-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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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94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5-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4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4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05 | 2023-06-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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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4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乐安居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24,371.80元及利息(以14,022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52,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8,24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80,85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乐安居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92.50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45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63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4-24 | 2023-06-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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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63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220377.76元及利息(利息分别计算:以865672.38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354705.38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15783元;4、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321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 2023-06-0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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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32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鲁0116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汇票金额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计22800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26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59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4-24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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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59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22年6月13日)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142025.67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42025.6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4月12日起至债务给付完毕之日止。如果被申请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申请人应在2022年6月23日之前支付诉讼费1570元给申请人。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21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60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4-24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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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60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定: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福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600000元及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31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51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4-20 | 2023-05-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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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51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80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44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23-05-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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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44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民终103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791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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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79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1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72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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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72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航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货款3473226.58元及利息(以3473226.58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8901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61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0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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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0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山东正泰电器有限公司汇票款884710.70元及利息(以884710.7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山东正泰电器有限公司汇票款613480△1元及利息(以613480△1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山东正泰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142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04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7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10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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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7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506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75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3-01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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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75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鲁0116民初7336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3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73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2-27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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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73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济南中联实业有限公司汇票金额128万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其中以11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原告济南中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020元,由原告济南中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3611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和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5409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6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57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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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57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票据款371739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0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149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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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149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汇票款1812489.68元及利息(利息分别计算:以779189.69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箅;以1033300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556元,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05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633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 2023-03-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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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633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货款¥129696.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陆佰玖拾陆元整)。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违约利息。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75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21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3-03-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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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21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35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4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317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11-11 | 2022-12-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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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317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1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62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5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309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11-03 | 2022-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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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309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1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878789.47元及利息(利息以878789.47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二、驳回济南鸥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294元,由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62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6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2710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10-10 | 2022-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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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2710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10-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19845.84元及利息(以119845.84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1349元被告承担;2、本案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31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7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304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2022-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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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304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11-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16民初50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8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253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9-08 | 2022-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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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253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23190.12元及利息(利息以323190.12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即2021年12月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由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3074元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64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9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1418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6-06 | 2022-07-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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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1418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6-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52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0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63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2-24 | 2022-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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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63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2-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特5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1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121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1-12 | 2022-04-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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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12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申请书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公证处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济南泉城证他字第5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2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32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1-21 | 2022-03-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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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32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鲁0116民初6536号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65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3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2022)鲁0116执327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2-01-21 | 2022-03-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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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鲁0116执327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失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50901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恒大金碧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65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49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8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6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