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LT7X05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十五冶办公楼13层1301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LT7X05 | 登记机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6年01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 | 郭卫中 | 营业期限 | 2016年01月18日 - 2026年01月1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企业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十五冶办公楼13层1301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批发、零售;房地产信息咨询;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倪一东 |
监事 |
郭卫中 |
经理,执行董事 |
陆兆兵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武东新税一)许变准字﹝2023﹞第(377)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3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8 | A级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KLT7X05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282执679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4-02-22 | 2024-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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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282执67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2-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浙0282民初7858号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282民初78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3)鄂0192执6622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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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鄂0192执6622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3-1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情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鄂0192民初132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3)粤0703执5709号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6-01 | 2023-11-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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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0703执570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70237603875】。一、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42204.1元及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以542204.1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22年3月9日起计欠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366.82元,保全费3303.4元,两项合共12670.2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另行收退,由被告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迳付给原告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0703民初96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土地增值税 | 84185533.19 | 0.0 |
2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房产税 | 808099.86 | 0.0 |
3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印花税 | 53691.4 | 0.0 |
4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企业所得税 | 1972048.28 | 0.0 |
5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2412.03 | 0.0 |
6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教育费附加 | 40494.16 | 0.0 |
7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地方教育附加 | 26996.11 | 0.0 |
8 | 武汉九派鑫谷置业有限公司 | 2024-10-1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120.79 | 2101.89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6年01月1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