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5558435791J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7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558435791J | 登记机关 |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郭卫中 | 营业期限 | 2010年08月20日 - 2060年08月2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34737 | 发照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企业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7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人员 (3)
施文兵 |
监事 |
郭卫中 |
经理,执行董事 |
陆兆兵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28000万人民币 | 128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736.84万人民币 | 6736.84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2)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四新商业管理分公司 | 郭卫中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魔奇酒店 | 郭卫中 |
企业对外关系 (17)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 70% | 700万元 |
绿地集团洪湖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绿地集团荆州沙市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襄阳新绿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99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武阳税一)许准字﹝2023﹞第(57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汉阳区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11-2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91420105558435791J |
2 | 2020 | A级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91420105558435791J |
3 | 2019 | A级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91420105558435791J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2024)鄂0114执4221号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2024-11-06 | 2025-02-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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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鄂0114执4221号 | ||||
省份 | 湖北 | ||||
立案日期 | 2024-11-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8278.82元;二、被告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121364.88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以16913.94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三、被告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案件受理费3391元,减半收取1695.50元,由被告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由本院予以退还,被告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绿地美湖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1695.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并可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鄂0114民初42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 (2024)浙0282执679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4-02-22 | 2024-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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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282执67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2-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浙0282民初7858号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282民初785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34737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8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