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6663041239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1001房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16663041239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7年08月22日 |
法定代表人 | 席医辉 | 营业期限 | 2007年08月22日 - 2027年08月2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2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2月18日 |
企业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1001房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席医辉 |
经理,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22000万人民币 | 22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清远德伦置业有限公司 | 51% | 3480万元 |
惠州市佳尚投资有限公司 | 70% | 700万元 |
衡阳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 51% | 4160万元 |
长沙市茂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 | 2100万元 |
长沙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5% | 3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43010000000665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2-02-18 |
结束日期 | 2027-08-21 |
内容 | 营业执照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9 | A级 | 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301116663041239 |
2 | 2017 | A级 | 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301116663041239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1执655号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15 | 2023-12-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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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1执655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签订的《【梅溪湖中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于2022年10月21日(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之次日)解除; 二、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合作诚意金200 000 000元; 三、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合作诚意金利息(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止,以200 0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22年8月31日起,以200 0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四、被告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 201 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 206 800元,由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湘01民初7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111执8127号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2023-08-14 | 2023-10-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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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111执8127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8-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380 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以380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 643元(已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湖南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 643元,原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 000元。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111民初4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7年08月2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7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