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59169405W
地址:东莞沙田镇西大坦村海鲜长廊前行300米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59169405W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年07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强 | 营业期限 | 2010年07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4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企业地址 | 东莞沙田镇西大坦村海鲜长廊前行300米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刘志强 |
执行董事,经理 |
康润润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5幢地下室二(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5、56、57幢住宅楼,66、67、68幢住宅楼(框剪7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7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2、13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6幢住宅楼(剪力墙27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1、42、43、44、45、46、47、48幢住宅楼(框剪3层8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9、50、51幢住宅楼,52、53、54幢住宅楼(框剪4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8、59幢住宅楼,60、61幢住宅楼,62、63幢住宅楼,64、65幢住宅楼(框剪7层4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5幢地下室二(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0、11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4、15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3幢地下商业(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5、56、57幢住宅楼,66、67、68幢住宅楼(框剪7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7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2、13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6幢住宅楼(剪力墙27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1、42、43、44、45、46、47、48幢住宅楼(框剪3层8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9、50、51幢住宅楼,52、53、54幢住宅楼(框剪4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8、59幢住宅楼,60、61幢住宅楼,62、63幢住宅楼,64、65幢住宅楼(框剪7层4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5幢地下室二(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0、11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4、15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3幢地下商业(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2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33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1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0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1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9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2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05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8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7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3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6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5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6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1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4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9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3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4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1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0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4幢地下室一(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1、42、43、44、45、46、47、48幢住宅楼(框剪3层8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3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6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5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6幢住宅楼(剪力墙27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5、56、57幢住宅楼,66、67、68幢住宅楼(框剪7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5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6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9、50、51幢住宅楼,52、53、54幢住宅楼(框剪4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2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2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2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0幢幼儿园楼(框架3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6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25、26幢住宅楼,27、28幢住宅楼(框剪4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6、7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6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0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6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7幢大门(框架3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70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8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1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0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3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2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17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3幢地下商业(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7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7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7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1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7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1幢商业楼(框架1(-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79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3幢住宅楼(剪力墙28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6幢垃圾收集站(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8、9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2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0、11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21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8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2幢地下商业(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8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2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86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7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8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33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8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5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8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0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4、15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2、13幢住宅楼(剪力墙29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11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32、33、34幢住宅楼,35、36、37幢住宅楼(框剪7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1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5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75幢地下室二(框架-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18、19、20、21、22、23、24幢住宅楼(框剪3层7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97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9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8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005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99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800110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100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4、5幢住宅楼(剪力墙17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01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58、59幢住宅楼,60、61幢住宅楼,62、63幢住宅楼,64、65幢住宅楼(框剪7层4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02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0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103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81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104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4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105 |
许可文件编号 | 201601079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序号 | 106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69幢商业楼(框架2(-1)层1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07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29、30、31幢住宅楼,38、39、40幢住宅楼(框剪7层2幢)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序号 | 108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许可机关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99-12-31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心怡半岛花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7 | A级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41900559169405W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785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7-24 | 2024-11-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785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7-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1212144.48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截止至2022年8月22日,利息为31703.17元,罚息为16.87元,复息为308.15元;后续的利息、罚息、复息按《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计至相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逾期罚息不计复息);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有权在前述第一判项认定的债权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范围内对拍卖、变卖被告Z某某名下位于东莞市沙田镇临洋路8号心怡半岛花园11幢住宅楼603房屋[购房合同号:2019012625F0DB497332]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H某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Z某某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H某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Z某某追偿;四、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应对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清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997.55元,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已预交,由被告Z某某、H某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第12页共14页担。由于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同意败诉方向胜诉方迳付诉讼费用,故本案受理费15997.55元,由被告Z某某、H某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迳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本院不再退收。如不服本判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Z某某、H某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37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923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9-05 | 2024-10-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923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9-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镒辰智造预装配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5682.23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5682.23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69.13元(东莞市镒辰智造预装配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7页共10页(本页无正文)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9民初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9236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9-05 | 2024-10-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923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9-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36774.62元及利息[利息以836774.62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本案受理费13997.58元、鉴定费20100元,合计34097.58元(原告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7911元,由原告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承担6186.5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1255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2646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3-21 | 2024-05-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264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3-2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卫蓝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430931元及利息(以430931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6-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8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972民初131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674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1-24 | 2024-03-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674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浩锐平面设计工作室(经营者:郭永堂)支付汇票款项100000元和利息(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9月15日起计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2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972民初146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粤1972执411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4-01-13 | 2024-03-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4)粤1972执411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1-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智美广告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40万元;二、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智美广告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判决第一判项所确定的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自2020年1月11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深圳市智美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收取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39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4612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9-01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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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4612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0233601281】。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651022.19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651022.19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4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007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5-10 | 2023-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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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007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5-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4610603】。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港电广告有限公司支付1482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48200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548元,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134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360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7-27 | 2023-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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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360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3618237】。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卫蓝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430931元及利息(以430931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粤1972民初131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161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6-08 | 2023-08-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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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161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0231600745】。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人民币2285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28500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限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应对前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58.9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向本院申请退回。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390、33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2545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7-06 | 2023-08-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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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2545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风安防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4397.13元; 二、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东风安防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464397.1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10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697元,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207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6397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3-27 | 2023-08-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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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6397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35605799】。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39,703.32元及利息(以1,439,703.3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9月26日计至被告清偿所有款项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7,757.33元,保全费3,732.14元,共21,489.47元,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3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162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6-08 | 2023-06-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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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162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0237600727】。判决如下: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81338.24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81338.24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7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26.76元,原告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其向本院申请退回。如不服本判决,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414、38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0965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5-24 | 2023-06-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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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0965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5-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36600330】。见判决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1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932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4-27 | 2023-05-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粤1972执932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4608976】。判决事项:一、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同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103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03800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从2021年3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东莞市同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3759.4元,(其中受理费2651.52元,保全费1107.88元,原告已预交),应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231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729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4-10 | 2023-05-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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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729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受理费22903元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1556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7302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4-10 | 2023-05-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粤1972执7302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审诉讼费21489.47元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30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8215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05-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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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8215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29602930】。限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慧航传媒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支付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8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00元(慧航传媒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2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821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04-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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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821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37600304】。一、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42482.08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342482.08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2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473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16 | 2023-04-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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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473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22630537】。一、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川广机电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16000元;二、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川广机电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本判决第一判项所确定的未付款金额为基数,自2021年7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及第二判项中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东莞市川广机电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140.49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2075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328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06 | 2023-04-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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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328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5600285】。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佛山市广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525928元;二、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佛山市广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1525928元为本金,从2021年7月20日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判项一、二中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佛山市广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292.2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207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6444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3-29 | 2023-04-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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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6444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3-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7602331】。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佣金1960233.1元;二、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22年3月25日前的违约金为38890元,2022年3月26日之后的违约金以1960233.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1556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235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3-03-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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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235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22626990】。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百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108719.31元及利息(以3108719.3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10月23日计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东百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4202.04元,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1669元,由原告广东百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533.04元。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680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2454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16 | 2023-03-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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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2454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30600996】。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合同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连带向原告东莞市中信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16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62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4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629元(原告已预交),全部由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1567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208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3-03-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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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208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票据款702,774.06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强制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21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2351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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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2351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23627713】。一、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J某某支付工程款110000元二、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J某某支付利息(利息以110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7月20日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判项一、二中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36.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207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05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05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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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050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23627558】。一、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D某某支付工程款340000元二、限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向原告D某某支付利息(利息以340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7月20日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判项一、二中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259.31元、保全费2506.44元,合计9765.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187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8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3849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08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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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3849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判文书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23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9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501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22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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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501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21602907】。一、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黯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4000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4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广东万联建设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应对前述第一判项确定的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向深圳黯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深圳黯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4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0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1892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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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1892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29627220】。一、限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轩昊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5000元二、限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轩昊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35000元为本金,自2021年7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判项一、二中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东莞市轩昊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85.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佛山市万世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207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1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34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1-03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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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34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21629614】。一、限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湘河湾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000000元二、限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市湘河湾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本判决第一判项所确定的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10月20日起计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三、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2334974.97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及第二判项中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驳回原告佛山市湘河湾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460元(由原告预交),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2民初2074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2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粤1972执5015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22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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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1972执5015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2-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12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3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15081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9-26 | 2022-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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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15081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W某某支付合同款50000元及滞纳金50000元,共计100000元;二、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就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民初1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4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15082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9-26 | 2022-12-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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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15082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票据款262784元及利息(利息以262784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7月12日为12528.96元);2、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2022年7月12日为48.18元;3、两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以上金额暂合计为275361.14元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2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5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15077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9-26 | 2022-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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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15077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票据款212342.03元,并支付自2021年5月15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物利息;3、强制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2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6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15071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9-26 | 2022-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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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15071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票据款103215.74元,并支付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物利息;3、强制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23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7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15073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9-26 | 2022-11-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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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15073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9-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票据款175878.10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1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物利息;3、强制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初2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8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粤1972执9216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6-14 | 2022-09-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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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粤1972执921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2-06-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26611830】。限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T某某、P某某退还购房款576638.38元及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以576638.3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20年9月18日开始计至被告偿清全部款项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1972民初41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省份 | 广东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3-10-16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7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