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74327675C
地址: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512、513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74327675C | 登记机关 |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5年01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增旺 | 营业期限 | 1995年01月10日 - 2045年01月09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4月12日 |
企业地址 | 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512、513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机械、五金交电;房地产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主要人员 (8)
向贵富 |
董事 |
曹锦平 |
监事 |
李倩 |
监事会主席 |
李增旺 |
董事长 |
李金卓 |
监事 |
范文军 |
董事兼总经理 |
雷鹏卉 |
董事 |
黄力戈 |
董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 408万人民币 | 408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392万人民币 | 392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100674327675C |
2 | 2020 | A级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1510100674327675C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川0191执9523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7-23 | 2024-10-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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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9523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7-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817261.24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817261.24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73元,由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57元,由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316元。保全费4906元,由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0191民初9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川0191执6883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2024-06-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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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91执6883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5-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817261.24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817261.24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73元,由原告成都建工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57元,由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316元。保全费4906元,由被告成都海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川0191民初9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1995年01月10日 ,属于早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