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2MA68P4A14U
地址:成都市新津县普兴街道新中路28号4楼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32MA68P4A14U | 登记机关 |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20年04月08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营业期限 | 2020年04月08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0年04月08日 |
企业地址 | 成都市新津县普兴街道新中路28号4楼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刘伟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徐家华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成都望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成都望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新公园消验字﹝2023﹞第03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消防验收备案书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3-12-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花样年﹒好未来(花样年新津84亩项目)一期(地址:普兴镇骑龙村4组;建筑面积:102993.85平方米;建筑高度:3.5-97.5米;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33;使用性质:住宅、公建、其他;备案申请表编号:;备案凭证文号:新公园消验字〔2023〕第030号)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经检查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M1947(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M1946(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M1945(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5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M195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5-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6 |
许可文件编号 | TSG08-2017-梯11川AL162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7 |
许可文件编号 | TSG08-2017-梯11川AL158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8 |
许可文件编号 | TSG08-2017-梯11川AL158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9 |
许可文件编号 | TSG08-2017-梯11川AL162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序号 | 10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L158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序号 | 11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L158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序号 | 12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L1622(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序号 | 13 |
许可文件编号 | 梯11川AL1623(23)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 |
许可机关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22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渝0118执5411号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2024-02-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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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渝0118执5411号 | ||||
省份 | 重庆 | ||||
立案日期 | 2023-08-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渝0118民初5090号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渝0118民初509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川0117执3530号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 2024-0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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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川0117执3530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3-08-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尚欠借款本金40134万元及罚息、复利(截止2021年12月20日的罚息为271573.4元,后续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12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0.44%的标准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尚欠罚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44%的标准计算至罚息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对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中之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三、如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有权就登记于川(2021)新津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中的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如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有权就成都望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用于质押担保的登记于(新津)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2677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中的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成都望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19803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03035元,由被告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望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民初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成都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川0191执5030号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25 | 2023-10-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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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川0191执5030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3-04-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22)川0191民初16886号的内容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91民初1688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20年04月08日 ,属于晚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4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