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2022-04-12 09:16:38来源:中房网
日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的专门机制,保持久久为功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力,发挥网点、技术、人才、信息系统等优势,下沉服务重心,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拓展首贷户。
《通知》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巩固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增加银行信贷并优化结构,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细化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完善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小微科创企业的新模式。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适当的外汇避险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和规模。通过随借随还、续贷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对临时经营困难但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贷款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本付息方式。
《通知》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任务,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依法无需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的金融需求积极响应,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同时,要着力改善金融资源投放的区域均衡性,特别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向欠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倾斜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