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房地产 > 信用公示
-
4月16日以后市、区县住建部门将不再受理申报资料。2021-03-03
-
建立物业企业考核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2021-03-01
-
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反馈我局社会信用处。2021-03-01
-
公示期为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5日。2021-02-26
-
我办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努力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九成。2021-02-25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2021-02-24
-
平台系统将自动依据《评价办法》给予减半扣分。2021-02-23
-
摸查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2021-02-23
-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2021-02-23
-
自2月19日至2月26日,个人和单位可向我委反馈相关意见、建议。2021-02-23
-
这4家企业被降为D级。2021-02-23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2021-02-21
-
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0日。2021-02-20
-
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021-02-20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