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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0-21 14:55:08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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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厅党组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推动住建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省委巡视反馈会议后,厅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王东峰关于巡视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亲自谋划,多次研究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4次厅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主动担当、各负其责,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专门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工作专班,实行周报表、月报告、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全面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调度、挂账销号,层层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全厅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身体力行,带头认领任务、带头抓整改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三)坚持全面从严抓整改。厅党组坚持把“严字当头”贯彻始终,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思想上、作风上、履职尽责上,深入查摆检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在推动问题整改上,对整改标准、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整改成效等层层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审定,确保把高质量整改要求体现到每个环节,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文字整改。同时,把党组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干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狠抓整改落实。

  (四)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厅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主战场,主要负责同志负责调度、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连续出台37个指导性文件,先后7次召开建筑工地开(复)工、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等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建筑工地和施工企业开展14轮调研,派出5个督导组对各市疫情防控、复工达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督导检查,实地了解企业复工进展和困难,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同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推出防疫系列报道,形成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的浓厚氛围,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共梳理出4类14方面3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2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在推动大事要事上用心用力用情不够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透彻”的问题。

  持续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强化对曝光违法违规项目整改督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回头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现场实地核查,推进整改任务完成。二是开展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针对违建项目暴露出的问题,立足本职、举一反三,印发工作方案,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全省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分类精准施策,依法依规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压实属地责任,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建筑业信用监管。分别制定了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印发《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信用惩戒制度。3月以来,已核查公布2批“黑名单”企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的29家建筑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震慑。四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搭建建筑工人实名制、分账制管理平台,将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信息联通,强化项目施工源头管理和过程严控。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

  2.关于“推进‘三件大事’行动不快”的问题。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认真贯彻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雄安新区和国内先进地区,加强调查研究和顶层设计,强力推动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围绕规划体系、居住质量、基础设施、治理能力等7个方面,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印发《2020年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建设管理上水平、出品位。三是提升县城建设品质。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2020年加快县城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了2020年县城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细化建立38项指标体系,有效发挥了对县城建设指导作用。四是提升城镇能级。着眼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优化城镇布局,推动城市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配合省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五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围绕提升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印发《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六是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为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省住建厅专题研究责任分工,反复修改完善,专门印发涉及我厅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会建设工程确保成为优质精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工程质量安全跟进监督不及时”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会建设工程确保成为优质精品工程的重要指示,深刻反思工程质量安全跟进监督不及时等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做好监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所有监管台账,并印制成册。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我厅冬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督导工作团队作用,深入一线办公,坚持“日巡查、周调度、月会商”,扎实开展冬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每2个月对40个项目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挂账督办,确保把冬奥建设工程打造成为优质精品工程。三是根据省政府党组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冬奥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中学习借鉴冬奥项目经验做法的通知》,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学习借鉴。

  4.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动解决群众最忧最盼问题缺乏力度和举措”的问题。

  一是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改造方案时充分征求居民意愿,改造方案须经小区公示、居民无异议、居民代表签字确认,报市级旧改办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2020年全省计划改造的1369个老旧小区已全部按要求制定改造方案。二是开展排查整治,补齐安全短板。组织各市对2018年、2019年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重点整治私搭乱建、架空线路等突出问题,切实补齐消防、视频监控等安全短板。各市共排查发现问题小区940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督查制度。我厅于3月24日向各市派驻老旧小区改造督查员,持续开展日常督导核查,确保各地按时高质量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四是积极组织小区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监督。要求各地组织居民代表对施工内容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改造完成后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对于未达要求的继续整改,直至居民满意。

  5.关于“牵头负责的‘双代’工作存在不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2018年“双代”工作中有些地方存在虚报工程进度、“未立先破”、质量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省“双代办”已于2019年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问责意见,共对69名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开展全省2017年和2018年“双代”确户台账核查工作。组织各地对“双代”确户台账进行核查,截至目前,确户台账已校核整理完毕,对发现的问题已督导各地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各地对2019年“双代”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验。在此基础上,省双代办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了解、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地“双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省共核查48个县(市、区)、480个村、8006户,考核验收意见已反馈各市,且形成问题清单交各市整改。四是严格考核奖惩。根据省委省政府每年下达的清洁取暖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制定印发《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明确考核验收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有关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考核验收结果客观真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下一步,省双代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双代”工程进度,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

  6.关于“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攻坚克难不够,个别地方项目进展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县区项目进展不力问题,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责成相关设区市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截止4月底,已完成问责程序,给予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二是召开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视频调度会,对所涉县区未完成2019年任务进行通报批评,在全省形成有诺必践、有责必担的氛围,倒逼各地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三是将垃圾处理设施列入2020年民心工程,积极组织复工,对滞后项目加强现场督办,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四是采取多形式督导。3月下旬,厅分管领导带队赴邯郸、邢台、石家庄6个项目现场进行督导,专家现场会诊,提出问题和下步建议,省调研组现场督办。5月,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赴滞后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卡死节点、明确要求,督办进度。要求各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问题跟踪督办、统筹协调,确保各个项目扎实推进,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任务。五是召开全省调度会,6月21日召开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调度会,主管省长亲自部署调度、强化责任,提出逾期问责要求,掀起建设高潮,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7.关于“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结果,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加强调研核查,主动下沉发现问题。充实专班力量,采用包市落实责任的方式,对各地农村住房安全普查、建立健全重点任务清单等工作落实情况逐市核查。组织人员对部分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转交地方整改。三是利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系统,组织对各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转交各地整改。

  8.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制定印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了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流程,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参谋服务水平的意见》,着力解决工作情况不明、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坚决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积极主动建言献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天气情况,为确保群众居家温暖舒适,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延长供热时间的请示,起草《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代拟稿)》,提请省“两办”印发各地。四是将群众信访诉求追溯到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项目找企业,调查核实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推动信访问题批量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关于“深化改革不彻底,机构改革后个别行政职能仍由事业单位承担”的问题。

  按照机构改革“行政职能全部收归厅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的相关要求,组织对厅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及承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目前涉及的两个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10.关于“一些审批事项还有下放空间”的问题。

  一是推进权力下放涉及的法规修改工作,为权力下放奠定法治基础。先后制定公布《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公布《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二是升级改造审批系统。为推进燃气经营许可下放工作有序衔接,确保权力下放后继续实施电子证书和不见面审批,组织技术力量对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与省政务办协调完成与各市的电子印章对接。三是加强权力下放工作指导。相继印发4个关于建材设备使用备案和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工作制度,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具体指导各市业务开展。建材设备使用备案已于3月10日正式下放各市。燃气经营许可下放各项衔接工作已到位,自4月1日起依法下放各市。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审批权限下放初期个别市采用线上、线下同时受理的方式,不断对审批系统进行调试、完善,切实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当前,全省燃气经营许可线上审批系统运行情况良好。

  11.关于“行业监管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搞好政策研究和指导。主动与住建部对接,了解、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精神,支持鼓励企业提质升级,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年底前完成整改。做好相关企业申报一级资质的跟踪服务工作。二是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就国家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工作多次向住建部进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我省相关政策措施,制发《关于支持建筑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的通知》,指导企业积极申报施工总承包一级、设计甲级等资质。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工作调研,主动向企业问计问策,掌握企业实际需求,把行业发展的目标定实定准。结合国家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组织特一级企业进行座谈,研究国家资质改革政策,积极指导企业提质升级、做优做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清除不达标企业。2019年12月以来,对上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达标的64家建筑企业资质依法予以注销,对2家申报一级资质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对动态核查发现的6家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该项资质并列入“黑名单”,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12.关于“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缺硬招,业委会成立难、业主维权难、物业企业退出难问题亟待系统治理”的问题。

  我厅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理顺管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强力补齐短板。一是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加快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问题;通过发挥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解决业主维权难问题;通过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解决物业企业退出难问题。二是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配合省委组织部研究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三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印发《全省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行动,提升企业服务质量,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企业,坚决遏制新增物业服务信访矛盾纠纷。四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启动全省物业管理系统建设研发工作,目前系统已初步研发完成,正在组织开展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完善系统基础信息。下一步,借助物业管理系统,研究建立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0年底前,公布年度物业企业信用“红黑榜”,供业主在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参考,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实现对物业企业的信用约束,有效解决物业企业退出难问题。五是探索建立物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探索建立和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物业行业纠纷。

  13.关于“对房地产市场缺乏有效监控,违法违规项目仍有出现,新老问题叠加导致涉房信访量较大”的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从化解信访存量、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2020年信访事项解决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全省住建系统信访工作督导包联体系的通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厅领导包市、半月通报、每月督查、定期调度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二是扎实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各市开展为期10个月的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在省群众工作中心增设涉房信访窗口,认真梳理省信访联席办交办的涉房信访事项,落实到房地产项目并向各市交办,持续推动信访矛盾化解。三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夯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新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长效机制落地见效;为引导群众购买手续齐全商品房屋,降低购房风险,减少信访矛盾纠纷,2020年3月16日,印发《关于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的通知》,已组织各市建立合法合规商品房项目信息发布制度。5月25日印发《河北省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五个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14.关于“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

  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在全省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项目安全督查员委派制及项目安全生产包联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对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季通报排名办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起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保障施工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三是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做好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排查整治,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季度已成立5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落实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责任“双到位”,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复工达产,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规矩、守纪律方面的重要论述,增强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清单四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管理,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涉外活动行为,严格涉外活动审批、审查程序,强化活动过程控制,严防发生问题。四是制定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厅党组书记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亲自谋划把关,反复研究修改,并印发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薄弱,有的在研究违纪问题处理意见时存有好人主义”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纪法规意识,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坚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着力强化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厅党组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求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

  3.关于“监督执纪有时偏宽偏软”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以往处理的监督执纪案件逐件进行了再审议。二是印发《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设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违规发放津补贴7个方面、设立“小金库”8个方面的内容全面排查。三是组织开展私车公养、因私出国(境)、因公出国(境)3个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租赁车辆管理、因公出国(境)团组办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4个责任清单,对应制定4项执行程序、3项监督检查程序,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化、规范化,防止发生隐形变异问题。四是对巡视组移交涉及个别人员顶风违纪、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违纪事实依规依纪作出处置,严厉惩治、形成震慑。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4.关于“出台政策有时调研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二是优化办公系统发文程序,在公文审批签中增加是否涉民生、涉企业,是否已征求意见的审核把关,提高文件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执行《机关公文审核制度》,对公文实行“双核稿”机制,加强公文审核标准化,保证文件质量。

  5.关于“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的有些专项资金拨付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建立2019年、2020年专项资金台账,对项目是否符合补助范围、标准,资金是否拨付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均符合专项资金补助条件。三是加强资格审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的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和以前年度获得资金补助但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不予资金支持。严格分配程序,2020年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其分配方案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并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再予下拨。四是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抢救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的通知》《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五是将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扩大到所有对下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对2020年项目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到绩效和支出进度双监控。由厅专项资金责任处室严格对照工作台账,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6.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找根源,及时堵塞漏洞。通过查阅采购资料、约谈采购单位,对近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实,认真查找分析了问题根源。为堵塞制度漏洞,在2019年开始实施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处室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规范了政府采购执行程序,坚持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和过程监督同时启动、同步运行,从根本上杜绝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的发生。二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建立了2019年、2020年预算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台账,对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回头看”,对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对。经核查,2019年应招标项目均已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完成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三是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重点围绕采购人职责、业务流程、履约验收内容及标准等,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强化了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关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涉嫌存在违纪问题,廉洁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组织对《行政职权目录》进行了系统修订,及时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并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根据《行政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隐患、确定风险防范重点,制定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职权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职责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工作防控暂行办法》,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目标原则、防控范围、防范措施、责任与追究作出全面规范。三是针对“涉嫌存在违纪问题”进行摸排追责。通过调查专项资金拨付、采购项目招标情况,摸排出未被追责问责的单位和项目,列入驻厅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台账,按程序进行问责。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行程序,制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通过拉清单、明责任、定程序,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广泛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厅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家庭助廉”活动,构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家庭防线,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走在前、作表率,全体党员干部“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加牢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1.关于“厅党组制度不健全。对标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不到位,仍沿用原先制度”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厅党组围绕“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等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厅政治建设总体要求、重点内容进行细化,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着力在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落实领导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下功夫。

  2.关于“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及时,未按要求修订议事规则、细化党组应讨论决定的事项清单”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2019年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内容要求,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厅党组应讨论决定的16条事项清单,明确了11条议事决策程序,并印发执行。通过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厅党组坚持立行立改,修订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党组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有非党组成员参会情况”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印发《厅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则》,从制度层面详细规定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提出出席人员须为厅党组成员,会议主持人须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不再发生同类问题。

  5.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全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厅党组修订印发《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单独设章,着重强调回避、试用期和“凡提四必”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和选拔任用双“回避”制度,凡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提前核查档案,执行一年试用期。针对未落实试用期制度的两名处级干部,已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针对巡视指出的3名处级干部档案信息问题,均已补齐相关材料,认定后装入本人档案。

  6.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存在重选轻管”的问题。

  修订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干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厅党组专题进行传达培训,对符合填报范围的干部进行全员培训,逐条逐项对填报事项进行解读,消除填报“误区”,弥补填报“盲点”,点出常见问题,重申纪律规定,提升干部填报重视程度。扎实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对提拔科级干部的7个厅属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整改要求,全面推动厅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7.关于“厅党组落实党建主责不到位”的问题。

  厅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和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5次厅党组会,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等进行专题研究,厅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作用有效增强。《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经厅党组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

  8.关于“未坚持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的问题。

  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认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对《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亲自修改审定,亲自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9.关于“落实党建主责不到位,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和思想根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接受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二是班子成员及其他厅领导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三是制定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明确规定厅领导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延期召开,确保厅领导100%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10.关于“基层党建虚化弱化,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推动。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见任务清单》,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争创模范机关、当好“三个表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三是严格基层党建考核,制定印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借鉴“学习强国”积分功能,依托办公系统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平台,实现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规则、考核手段、考核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持之以恒抓整改力度不够,巡视反馈、审计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部分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厅党组责任环节有缺失。2015年巡视整改报告当时未经厅党组会研究即上报;2017、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未上厅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问题,厅党组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重新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专门将巡视整改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列入议事决策清单,并印发实施。厅党组召开会议分别对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

  2.关于“日常跟进督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探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机制。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2019年省住建厅被省纪委确定为省直唯一一家政治监督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全省住建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贯通,取得初步成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不遗漏、不拖延。三是实行专班推进、定期汇总、定期督导、定期协调会商,确保全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3.关于“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应设纪委书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组织程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3月4日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省建筑工程学校于3月5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分别选举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纪委书记,明确了工作职责。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处理6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置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厅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持续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事项,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量效能。

  (三)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和

  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委“3689”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投身我省“三件大事”和“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三创四建”活动,紧盯“263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转作风改作风,切实把改进作风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惠及百姓的过程,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任务抓实落地。

  (四)严格落实厅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对肩负的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靠前指挥、真抓实干,切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每名党员干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7904674(工作时间);邮政邮箱: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jgdw61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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