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8月1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针对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启动纪律程序,向其发出谴责,同时要求其参与总计17小时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监管法律相关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相关事项。
本次培训设置专项内容,包含2小时围绕《上市规则》第2.13条开展的学习,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课程则各安排3小时。
据悉,联交所经调查查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星悦康旅及其下属主体通过147笔交易,向中国奥园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合计33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该资金安排既未取得两家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对此亦不知情,同时没有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履行公告、刊发通函以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等程序。
相关资金划转工作由中国奥园财务资金中心统筹安排、落地执行;彼时任职中国奥园执行董事、星悦康旅非执行董事的郭梓宁,是该事项最终决策及批准主体,其中118笔交易经由时任星悦康旅非执行董事、中国奥园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陈志斌审批同意。
调查同时指出,集团资金管理板块的内部管控机制与业务流程存在重大缺陷:营运资金安排政策自2018年8月7日实施后,长期没有开展评估与修订,未能结合星悦康旅分拆上市后新增的《上市规则》合规要求完成更新;企业也未建立有效的机制,用以防范、处理利益冲突与职务冲突问题。
中国奥园内部审核制度自2020年2月24日生效后,直至2023年都未曾重新审视与修订,制度本身存在短板。内部管控上的诸多漏洞,使得违规资金划转行为未能被制止、未能及时发现,直接造成星悦康旅与中国奥园股份自2022年4月1日起停牌,停牌时长超16个月。中国奥园在2023年9月恢复交易,星悦康旅则于2023年8月复牌。
徐景辉在2007年9月至2023年1月出任中国奥园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审核委员会委员。其表示集团资金管理相关职能已经运作至少十年。调查结论显示,没有证据证明徐景辉知晓上述资金划转事宜,也不存在参与行为。
上市委员会判定,徐景辉未能以合理水平的技能、审慎态度及勤勉义务履行董事职责,亦未推动集团在涉事时段搭建完备的内部管控机制与流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联交所明确,本次处罚及培训要求仅针对徐景辉个人,不涉及中国奥园、星悦康旅其他现任或前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