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690330102G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功德坊路14号一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690330102G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9年07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陆旅宾 | 营业期限 | 2009年07月21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2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1月31日 |
企业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功德坊路14号一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
陆旅宾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3)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029万 | 52029万 |
企业法人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971万 | 49971万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9)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临沂锦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 | 530万元 |
威海市星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 | 1500万元 |
泰安市高新区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 90% | 900万元 |
潍坊锦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潍坊中南锦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李审建(掘路)准字[2023]01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7地块项目雨污水管线接入市政管网 |
许可机关 | 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3-14 |
结束日期 | 2023-03-19 |
内容 | 本机关于2023年3月1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7地块项目雨污水管线接入市政管网)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工程地点:文昌路(文昌路与雨湖路交叉口东北120米处、文昌路与雨湖路交叉口西南210米处); 工程内容:雨污水管线接入市政管网; 挖掘沥青路面:6.8m*1.6m=10.88㎡,6.8m*1.6m=10.88㎡;挖掘人行道:4m*2m=8㎡,4m*2m=8㎡; 施工单位:青岛世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时限: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9日。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青审三建涉绿地树木准字〔2023〕第00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许可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3-02-10 |
结束日期 | 2024-02-10 |
内容 | 一、原则同意迁移文昌路东侧绿地内影响施工的树木,迁移乔木17株,灌木6株。迁移明细详见附件。二、施工过程中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做好安全防护等工作。附件: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7地块商品房项目树木迁移明细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0 | A级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370200690330102G |
2 | 2019 | A级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370200690330102G |
3 | 2017 | A级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1370200690330102G |
4 | 2014 | A级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70206690330102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9-19 |
处罚类型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3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决定文书号 | 青李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12号 |
处罚事由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G,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功德坊路14号一层,法定代表人:陆旅宾。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李沧区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7项目未支付工人工资的事项。2023年7月31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2023年8月4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3年8月9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2023年9月19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内容 | 对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
处罚机关 |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3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4)鲁0703执446号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2024-02-07 | 2024-02-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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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703执44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写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的(2023)鲁0703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703民初99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苏0613执2758号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3-05-26 | 2023-1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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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苏0613执2758号 | ||||
省份 | 江苏 | ||||
立案日期 | 2023-05-2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奥兰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50万元及利息(以5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负连带责任。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3270元,合计7670元,由被告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被告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本院提供的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苏0613民初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赣1023执1466号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7-20 | 2023-10-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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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1023执1466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7-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伟隆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江西宏盾特种门窗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款96000元及利息(其中截止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利息为1680元,此后的利息以96000元为本金,从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42元,减半收取计1121元,由被告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伟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赣1023民初1685号民事判决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9年07月2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山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山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8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7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