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6C8JGL8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99号恒大中心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5MA6C8JGL86 | 登记机关 |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世馨 | 营业期限 | 2017年12月2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03月24日 |
企业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99号恒大中心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世馨 |
经理,执行董事 |
张敏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 2000.0万人民币 | 20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宁波清沣投资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4000万元 |
成都锦顺城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39655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川0182执1332号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024-10-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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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川0182执1332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4-05-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368028432.5元;二、被告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至2022年9月28日的违约金43043678.38元、以及以368028432.5元为基数按照每日10%/365的标准,从2022年9月2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三、被告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175909.35元及评估费340000元;四、被告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对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第一、二、三项下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2)川01民初6473号案件受理1623401元、(2022)川01民初6474号案件受理费659065.85元,合计2282466.85元,由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63047.6元,由被告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负担1919419.25元。保全费共计10000元,由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川01民初64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川0182执1820号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7-06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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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川0182执1820号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3-07-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250000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5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7月18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二、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59元,由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预缴,由成都豪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时代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执行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川0182民初87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7年12月2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四川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