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557787904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福海接待办事处云报传媒广场写字楼1号楼B座12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05577879047 | 登记机关 |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0年07月20日 |
法定代表人 | 薛有为 | 营业期限 | 2010年07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33 | 发照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企业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福海接待办事处云报传媒广场写字楼1号楼B座12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文远渊 |
监事 |
薛有为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其他投资者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333.33万人民币 | 333.33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7)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曲靖恒工达置业有限公司 | 42% | 13284万元 |
曲靖中熙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21000万元 |
云南新昆海置地有限公司 | 30% | 1423万元 |
嵩明中稷广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 | 2040万元 |
嵩明中稷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 | 6732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鲁0116执4812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4-11-06 | 2025-02-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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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16执4812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11-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江苏成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吕梁市宁亿达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德赢建材有限公司、鲁一岳建材(山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江苏成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吕梁市宁亿达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德赢建材有限公司、鲁一岳建材(山东)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鲁0116民初18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5)浙0282执279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5-01-07 | 2025-01-2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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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5)浙0282执27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5-01-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1 5 0 0 0 0 0元及相应利息等;( 2)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另计元;( 3)负担案件受理费 1 8 5 0 0元,其他诉讼费用另计元。二、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 1 7 4 0 0元。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282民初84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云0802执2917号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2024-11-08 | 2024-12-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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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0802执2917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1-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 15178215.09元、自2020年6月26日起至2022年7月7日的 逾期付款利息1187934元及自2022年7月8日起至款项付清时 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款项15178215.09元为基数、年利 率3.85%计算)。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802民初28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沪0115执15709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2024-09-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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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5执15709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5-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622716.67 m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沪0115民初964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沪0115执16004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2024-09-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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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5执1600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6-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622716.67 m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沪0115民初96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云0802执1818号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2024-07-18 | 2024-08-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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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云0802执1818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7-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原告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 5931459.90元,并支付以工程款5931459.90元为基数,自2024 年1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云0802民初265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豫1624执824号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2024-08-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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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624执82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1509150元 | ||||
执行法院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1624民初309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豫1624执822号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2024-08-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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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624执82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1509192元 | ||||
执行法院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1624民初27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鲁0103执1591号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2024-07-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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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鲁0103执1591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4-02-2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江苏成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洁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济南万家美商贸有限公司汇票票据款项15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江苏成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洁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济南万家美商贸有限公司汇票票据款项45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45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800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江苏成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洁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鲁0103民初101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浙0282执2178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024-05-28 | 2024-06-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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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浙0282执2178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4-05-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2)浙0282民初9125号 | ||||
执行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慈溪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282民初91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豫1624执823号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2024-04-03 | 2024-05-1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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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624执82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1509192元 | ||||
执行法院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1624民初271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晋1102执86号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2024-03-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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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晋1102执86号 | ||||
省份 | 山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离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晋1102民初32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4)晋1102执29号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2024-01-03 | 2024-03-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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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晋1102执29号 | ||||
省份 | 山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1-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文书 | ||||
执行法院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离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晋1102民初120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浙0203执3089号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2023-12-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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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浙0203执3089号 | ||||
省份 | 浙江 | ||||
立案日期 | 2023-09-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3)浙0203民初116号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浙0203民初11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515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2023-11-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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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515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9-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鲁0116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500000元及利息。被申请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根据一审判决的内容,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求对被申请人予以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00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鲁0116执3306号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2023-08-22 | 2023-11-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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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鲁0116执3306号 | ||||
省份 | 山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8-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2023)鲁0116民初33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50万元及利息。被申请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根据一审判决的内容,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求对被申请人予以强制执行。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鲁0116民初339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粤0305执9026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01 | 2023-08-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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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0305执902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7-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吉安市吉州区通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号:230673*-*-*-*830331308)金额 150 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0305民初163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5882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6 | 2023-06-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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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5882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538062.03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2465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5880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6 | 2023-06-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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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5880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申请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38808.38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246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5884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6 | 2023-06-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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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5884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46277.09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2466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5744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2 | 2023-06-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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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5744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926435.16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246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5730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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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5730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2034.82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2463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4执1646号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3-03-10 | 2023-05-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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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4执1646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819.83元并支付以未付款为基数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47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3元,由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承担11元,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承担252元。-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4民初95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4247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 2023-05-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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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4247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501616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176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4执1645号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23-03-10 | 2023-05-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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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4执1645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819.83元并支付以未付款为基数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475%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3元,由原告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承担11元,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承担252元。-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4民初959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云0111执4252号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 2023-05-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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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云0111执4252号 | ||||
省份 | 云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515968.77元。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云0111民初176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 (2023)沪0117执1802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3-03-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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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7执180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3-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迪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付原告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票据款100万元; 二、被告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迪探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付原告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利息(以100万为基数,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昆明有限公司对被告昆明恒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江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7民初1476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333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0年07月2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云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云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