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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信用云南”新名片

2020-11-25 12:38:30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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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信用云南”新名片

——访云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新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采用评分法对对各州(市)人民政府、有关省级部门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全省综合考评要求对结果予以应用。

  以考核机制倒逼工作落地,以结果应用确保整改落实,《通知》的字里行间不仅透露着对信用工作落实的严厉问责机制,更体现了云南省上下一体联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坚定决心。

  云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云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平台为基础,以数据为支持,以应用为导向,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速打造信用云南。

  打造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稳步推进四大领域信用建设

  记者:近年来,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

  王建新:打造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夯实信用基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云南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集中部署、分级应用”原则,对原有平台进行重构,以电子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搭建“一网五库一平台多应用”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横向连接各省级部门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纵向贯通以16州市、129县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为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今年6月30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截至9月30日,全省开通部门账号9564个,省级72个部门、州市县3268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实时报送,13家省直机关,4个自建平台州市实现自动对接,总计入库数据2740.55万条。

  为打破数据孤岛,今年9月10日,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目录配套全省平台实施。《目录》共84个数据类别,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其中省级目录覆盖52个部门、共583个信息事项,州(市)级目录覆盖50个行业,共574个信息事项,县(市、区)级目录覆盖54个行业,共607个信息事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采用统一数据项规范。将有效规范和指导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做好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工作,提高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水平。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6号),加快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务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启动“云南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并于2020年4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纳入了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建设,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形成公务员考录诚信体系全国一张网。二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人员和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招录进公务员队伍。近年来,云南省23.35万名参考人员中没有查到一例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清单惩戒办法,明确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作为测评项目,单位或单位法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已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取消荣誉称号。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人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依法作出责令整改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优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开功能,建立严格的政府采购信息关联、审核及预警机制,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中,云南省政府采购透明度位列全国第九名,是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十的省份。

  全面加强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印发《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云发改财金〔2017〕1472号),提升商务诚信水平,构建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环境。一是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初步建成。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对申请进入平台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截至今年6月30日,云南省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总数为51,564户,包括内资企业42,002户,外资企业468户,个体工商户9094户。公安部门推动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措施及“三个100%”(实名收寄100%,开箱验视100%、过X光机安检100%)管理制度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将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为电子商务提供支撑服务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向社会全面公示。截至今年6月30日,云南省公示名称中含“电子商务”企业5792户,经营范围中含“电子商务”相关企业13,798户。三是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构建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打造统一的“云南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省、州(市)、县三级安全监察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数据信息共享。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云南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导诚实守信风尚。一是建立司法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律师类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在办理律师类行政许可时对所有可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事项均建立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信用承诺制度,制定格式规范、可用性强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建立公证员执业许可适度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了格式规范、内容充实、可用性强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公证员执业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诚信记录登记,从执业情况、奖惩情况的记录,全面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二是推进法院公信建设。进一步规范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失信信息的发布、屏蔽、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7号)相关规定,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六类法定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符合失信信息屏蔽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及时屏蔽;对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依法予以及时撤销。在执行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严格适用信用惩戒条件、规范惩戒程序的同时,由各地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决定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深入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12号),提升个人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司法、商务、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积极开展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全省已建立335家家政企业和15,000名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在“信用交通·云南”信息平台录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80,804条。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律师、公证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各地将诚信文化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政府网站普及信用知识,广泛宣传诚信文化。曲靖市组织开展以“诚信伴我行”为主题的诚信进校园演讲比赛;结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定期举办信用主体宣传活动。怒江州共建立各类诚信教育基地17座,累计向校方捐赠《金融启蒙·诚信教育篇》7000余册,15所中小学已开设诚信德育课程。保山市将诚信纳入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测评体系。临沧市2019 年共开展“五进”宣传 314 场次;46 所学校共同创建了诚信教育基地,16所中小学将诚信文化教育纳入小学思想品德课、中学政治课。

  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构建全流程监管体制机制

  记者: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云南省在加快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方面进展如何?

  王建新:一是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加强事前环节监管。云南省加快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为解决信用承诺数据难追溯、难监管的痛点、难点,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用部门通过平台信用承诺事项管理系统,主动梳理承诺事项,制定承诺书模板,实现承诺事项结构化、事项化、可追溯、可管理。监管环节中,对违反信用承诺的企业,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平台上线以来,累计归集各类信用承诺5278条。昆明市推动政府部门率先承诺,积极开展政府承诺,涉及招商引资、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领域,限时办结事项1600余项,并建立政府承诺兑现情况反馈机制,政务失信预警监测机制和失信问责机制,对市场主体和政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等进行监控,辅助政府决策;保山市为满足各部门和社会主体信用承诺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在“信用保山”网站开发了“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功能,用户通过实名注册,短信验证登录,自主提交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网站相应栏目公示,改变了以往仅通过平台归集的传统模式,优化和拓宽了信息归集渠道,实现了信用承诺信息立归立示,方便市场主体和监管单位信息录入,大大提高了信息归集共享参与度和时效性。目前共归集和公示信用承诺2653条,其中建立主动承诺和行业自律承诺1042条、审批替代型承诺322条、失信修复型承诺50条,其他类1239条。

  二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事中环节监管。旅游领域,全面推进全省实现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应评尽评”全覆盖,对全省餐饮、住宿、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租货车公司、景区、涉旅商品经营户共7大业态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14万余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对诚信指数得分达标的涉旅经营户予以宣传、推荐,对诚信指数得分不达标的涉旅经营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交通领域,坚持信用评价、信息公开、招投标“三联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挂钩,严禁信用等级为D级的从业单位进入云南公路建设市场。将省内违法失信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列管,列管期间禁止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金融领域,各州市开展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综合得分的高低,将小额贷款公司划分为A类(A、A)、B类(B、B)和C类(CC、C)三类六个等级,监管分类评级结果作为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及行政约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的依据。

  三是完善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事后环节监管。目前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形成42个联合惩戒备忘录惩戒措施清单,实现联合惩戒发起、响应及执行反馈联合惩戒全流程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 8月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467例、屏蔽15,517例,限制高消费96,207人次、解除44,307人次,限制乘坐飞机346,728人次、限制人数176,579人,限制乘坐火车684人次、限制人数382人。

  推动农村信用创建工作

  拓展农户贷款业务覆盖面

  记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云南省在加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建新:近年来,云南省着力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农户融资发展、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创业致富的积极作用,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助力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全省各地以推进“数据库+服务网”为核心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创建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核定授信额度,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拓展农户贷款业务和授信覆盖面,多元模式遍地开花。截至今年3季度末,全省共33个县搭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共组织评定信用户706.5万户、信用村4933个、信用乡镇466个。同时,组织指导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精准扶贫、普惠金融。截至8月末,全省农信社在全省评定信用户701万户、信用组3.3万个、信用村4773个和信用镇457个,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投放全覆盖,今年1月~ 8月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8亿元,成为云南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立足云南省少数民族多、少小民族和直过民族多的省情,布置辖内怒江、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在2020年以前完成云南省独龙族、怒族、普米族、德昂族、基诺族和布朗族6个少小民族整乡建档整族授信。

  2019年,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指导怒江中支创新征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法,集全州金融机构之力,打造出独龙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田”:通过搭建“一个平台”即“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五创新”即“创新构建信息采集指标、创新信息归并方式、创新现场采集模式、创新“三信”创建模式、创新成果展示方式”,按照“四个边”即“边采集、边授信、边评定、边放贷”的思路开展“三信”创建工作,组成21人的工作队、投入3900多人次“四个到”即“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实现了整乡覆盖、整族全授信,独龙族整族脱贫。2020年5月,怒江完成怒族整乡建档整族授信;今年10月,普米族、德昂族、基诺族和布朗族也先后完成整乡建档整族授信。至此,云南省6个少小民族全部实现整乡建档整族授信,一个民族都没有掉队,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全面收官。

  探索“互联网+”行业模式

  建立特色领域溯源体系

  记者:《云南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打造特色领域信用建设,请问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王建新:为认真贯彻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精神,2019年组织开展“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项目建设,将云南省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八大绿色食品产业纳入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范围切实抓好绿色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出台了《云南省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云商市〔2019〕)36号,进一步扩大追溯体系的建设范围。目前“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全程协同中心”平台汇总采集了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大学、第三方追溯企业、中药材流通追溯以及肉菜流通追溯等数据,覆盖云南省普洱茶、花卉、猪肉、坚果、三七、天麻、灯盏花、西洋参、大叶茶、咖啡豆、柠檬汁、果仁原料、酸角汁、紫米、土鸡蛋、桃子、各类肉菜等约74种追溯品种。截至今年9月,云南省追溯平台数据总量达794万余条,通过主体审核备案数达596家,商务部追溯平台共计赋码777万余个。

  为实现普洱市100万亩绿色茶园、60万亩有机茶园及其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在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中走在前列,普洱市探索了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建设工作。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于2019年9月由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搭建。平台搭建遵循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按照“1+3”应用模式设计,依托区块链技术,采用“互联网+”的模式建设,涵盖公众、茶企、政府部门的普洱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依托于树形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和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部署一条主链,五条支链,分别为审批流程、种植基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仓储流通,待运营中心成立后,增加物流链、销售链、金融链,使产品数据从茶园到成品全流程上链记录,从而形成产品追溯码,实现产品一饼一码,通过扫描产品追溯码获取产品全流程信息,真正做到普洱茶从茶园到茶杯全过程可追溯,全流程可监管。

  记者:云南省在推进“信易+”应用方面取得了哪些特色经验?

  王建新:云南省积极创新“信易+”应用场景,丰富激励措施,让守信主体办事便利、享受信用红利,实实在在地增强守信获得感。一是“信易行”让优秀出租车驾驶员得实惠,为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守信激励正向作用,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昆明市建立优秀出租车驾驶员奖励制度,今年7月1日起,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被评选为三星级、四星级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奖励,每人每年可获得一定次数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快速进入出租汽车候客通道的资格。二是“信易游”擦亮云南旅游名片,近年来,云南省积极开展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营造诚信、规范、理性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分别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游客对旅行社、餐饮经营户、住宿经营户、旅游景区等7类涉旅经营户进行评价。3项指数最终形成诚信指数,采用10分制记分。2018年,丽江古城景区在云南率先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并在全省推广实施。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完成对7类涉旅经营户(旅行社、旅游车公司、租赁车公司、餐饮经营户、住宿经营户、旅游景区、涉旅商品经营户)共147,595家的诚信评价。对诚信指数得分达标的涉旅经营户,予以宣传、推荐;对诚信指数得分不达标(6分以下)的涉旅经营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今年上半年,累计进入重点监管企业566家,以书面形式向涉旅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监管整改期结束后重新评价达标的经营户移除监管名单,仍不达标的经营户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数据同步至“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实际控制人实施行业禁入。

  强化平台和信息应用

  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记者:对下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云南还有何考虑?

  王建新:下一步,云南将围绕建制度、强平台,建信、用信两方面目标,健全完善信用法制保障,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抓紧开展云南省信用立法工作,严格遵照立法工作程序,做好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较为成熟的立法项目草案,大力推进各方协调配合,力争《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能早日出台。

  二是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完善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标准,指导各地、各部门对照目录全面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加快推进一体化平台与各行业部门平台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一处收集、多处应用”,不断扩展数据归集范围,充实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是不断扩展信用应用提升信用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推广使用信用评价报告。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争取将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各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逢报必查、应查必查、失信必惩。会同有关部门扩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创新“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系列应用场景,出台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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