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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房地产 > 公示公告

关于宿迁市2021年第二批(3-6月)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通报

2021-09-16 17:17:36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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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现将全市2021年第二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通报如下:

  1、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017号)。该公司建设的蓝城江山春好小区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和违法发包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2、宿迁融创众安置业有限公司(21018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黄河映花园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3、宿迁华地置业有限公司(21019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宿迁华地万象城市广场一期东区4#、5#楼项目,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4、江苏中科净化科技有限公司(21020号)。该公司开办的中国科学院华地教育实验园项目,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5、宿迁市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021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湖滨新区佳源壹号院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6、沭阳万金置业有限公司(21022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汇金新城南区1#、2#楼配套工程,存在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裸土未覆盖到位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7、沭阳德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1023号)。该公司建设的沭阳县京学附属实验幼儿园项目,存在塔吊未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8、沭阳铭源置业有限公司(21024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中梁•国宾府小区,存在设计图纸未经审查合格擅自使用(23#、24#窗户原设计为断桥铝,现场为塑钢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建设工程质量(踢脚线原设计为实木贴皮,现场为实木复合贴皮等)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9、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21025号)。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京奥大厦工程,存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及4单元303室一房多卖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10、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026号)。该公司建设的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11、江苏蓝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1027号)。该公司建设的年产50000万平方米薄膜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存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以上企业记录期内的市场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信用分;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不予办理相关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申请质量保证金返退时应予以暂缓返退或分期返退处理。

  12、上海中梁全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21028号)。该公司承建的中梁•国宾府小区16#、23#、26#楼精装修工程,存在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13、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29号)。该公司承建的佳源壹号院项目,存在现场道路积尘严重、尘土飞扬、无有效降尘抑尘措施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14、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30号)。该公司承建的宿迁市黄河故道文化公园工程,存在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15、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1031号)。该公司施工的洪泽湖路改造工程,存在建筑材料(水泥)存在未经检验擅自投入使用、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16、江苏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032号)。该公司承建的湖山半岛项目,存在现场道路积尘严重、尘土飞扬、无有效降尘抑尘措施等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以上企业记录期内的市场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信用分;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不予办理相关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不得办理《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

  17、宋彬(21033号)。为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洪泽湖路改造工程现场负责人,存在建筑材料(水泥)未经检验擅自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3个月。

  18、王超(21034号)。为江苏千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三峰路与霞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期6个月。

  以上个人记录期内的市场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或者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资格证书变更、转注、延期复核手续;不得办理《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不得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建设类业务。

  19、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35号)。该公司承建的蓝城江山春好小区工程,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0、鼎翔基础工程有限公司(21036号)。该公司承建的蓝城江山春好小区桩基工程,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1、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1037号)。该公司承建的黄河映花园项目,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2、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21038号)。该公司承建的黄河映花园桩基工程,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3、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39号)。该公司承建的湖滨新区佳源壹号院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4、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1040号)。该公司负责监理的洪泽湖路改造工程,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有关材料(水泥)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25、江苏泰铂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041号)。该公司承建的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及年产50000万平方米薄膜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决定对其向全市通报批评。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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