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 2025-11-14 09:28:26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苏晓/文)11月13日,根据天津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天房集团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只,存续金额16.40亿元。截至目前,天房集团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中期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陈友东作为天房集团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陈友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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