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 2026-08-14 09:48:33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8月1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时任董事长方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未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方圆地产、方明、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应当高度重视存在的有关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32810Y 经营状况:存续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风险情况: 自身风险 132 变更提醒 101 关联风险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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