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3X7NFX9C
地址: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东七里河路北楷林商务中心南区1单元7层701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3X7NFX9C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6年03月10日 |
法定代表人 | 白国存 | 营业期限 | 2016年03月1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东七里河路北楷林商务中心南区1单元7层701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代理房地产买卖;工程项目管理;物业服务。 |
主要人员 (3)
潘宇 |
财务负责人 |
白国存 |
董事,经理 |
董维佳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 10000万人民币 |
迟迅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45)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商丘市商舟置业有限公司 | 30% | 1500万元 |
南阳融创量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 | 245万元 |
许昌融创致达实业有限公司 | 70% | 3500万元 |
河南融首新创文旅置业有限公司 | 20% | 2000万元 |
河南融首新越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 20% | 2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1502执恢205号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2024-10-08 | 2025-03-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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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1502执恢20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0-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信阳市城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7893447元,利息176531元(2022年4月6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2789344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融创全界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驳回原告信阳市城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84119.19元,由被告承担。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1502民初205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08执4481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10-29 | 2024-12-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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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481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0-2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郑东劳人仲案字(2024)24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08执4143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9-24 | 2024-12-1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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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414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9-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国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8688885.78 元及利息(利息以 8688885.78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国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返还质保金 908867.03 元及利息(利息以 908867.03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国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41918.68 元,由被告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豫0108民初48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725执恢403号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2024-10-28 | 2024-12-0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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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725执恢40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10-2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7民终210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83执2384号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2024-05-22 | 2024-07-1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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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83执238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5-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民终6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725执5335号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2023-12-20 | 2024-06-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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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725执533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725民初52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91执3564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2024-05-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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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91执356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2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2752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91执2863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2024-05-0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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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91执286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3-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2899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08执560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2024-04-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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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56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蓝田经贸有限公司质保金 499251.86元,并以 499251.86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2 日起按照 LPR利率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蓝田经贸有限公司未兑付汇票所对应的工程款 400000 元,并以 4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月 9 日起按照 LPR 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蓝田经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因票据到期未兑付而产生的诉讼费 3650 元;四、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414.51 元,由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833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08执322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4-01-12 | 2024-03-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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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08执32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1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诉讼费2087元;3、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349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豫0191执759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5 | 2024-02-0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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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豫0191执75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4-01-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仲裁裁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郑东劳人仲案字(2023)377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2370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20 | 2023-11-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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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237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408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3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1005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01 | 2023-1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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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100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9-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52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4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3072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06 | 2023-10-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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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307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郑东新区仲裁委 | ||||
执行依据文号 | 郑东劳人仲案字(2023)27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5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0588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09 | 2023-10-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豫0191执1058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8-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融创全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蓝精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质保金16990.15元及违约金(以16990.1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2年12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河南融创全界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蓝精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86293.39元及违约金(以86293.3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2年11月30三、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66元,减半收取计1183元,由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融创全界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1283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6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9719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2023-08-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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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971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裁定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诉前调确2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7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3692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08-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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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369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28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8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9380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6-27 | 2023-08-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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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938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6-2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91民初92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9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3662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08-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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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366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蓝田经贸有限公司 471971 元及利息(利息以 471971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8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189.79 元(已减半),由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19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0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3237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 2023-07-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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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323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6-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特地陶瓷有限公司票据款193375.91元,并自2023年1月11日起按照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该票据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39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1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4645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3-20 | 2023-07-2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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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4645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1620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2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8执3362号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2023-06-20 | 2023-07-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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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8执336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6-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租金 801440 元及利息(利息以 80144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0 年 9 月 16 日起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案件受理费 14777.97 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L某某负担 10614.26 元,由被告郑州大有永固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4163.71 元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豫0108民初19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3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7982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5-15 | 2023-06-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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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7982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郑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郑东劳人仲案字(2023)9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4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4668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3-20 | 2023-05-3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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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4668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3-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2777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5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6167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2023-05-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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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6167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2525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6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2134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2-08 | 2023-05-0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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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213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2-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172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7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91执1634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2-01 | 2023-04-2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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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91执1634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91民初2334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8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02执1200号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 2023-03-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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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02执1200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2-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None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02民初1007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河南融创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
省份 | 河南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4-04-15 |
移出原因 | None |
移出时间 | |
做出决定机关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6年03月10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3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