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0466854B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005(办公场所)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50466854B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3年05月29日 |
| 法定代表人 | 王泽权 | 营业期限 | 2003年05月29日 - 2063年05月2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1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 企业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005(办公场所) |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在国土部门核定地块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 ||
主要人员 (3)
| 吴锦明 |
| 董事 |
| 沈沛勇 |
| 董事 |
| 王泽权 |
| 总经理,董事长 |
股东信息 (2)
|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旺兴惠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企业法人 | 深圳市龙光传媒策划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3)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天悦龙庭地下停车场 | 陈杰 |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君悦龙庭停车场 | 丁仲启 |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龙光世纪大厦停车场 | 丁仲启 |
企业对外关系 (164)
|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 眉山龙光骏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 | 1000万元 |
| 成都市龙光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30769万元 |
| 文昌龙光盛瑞置业有限公司 | 70% | 7000万元 |
| 柳州市龙光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 潮州市诚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 51% | 1040万元 |
测评排名 (0)
| 序号 | 获奖情况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 1 | 一级 | 建开企[2020]215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2023-08-21 |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信用等级 | ||
| 暂无数据 | |||||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 1 | 2020 | A级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440300750466854B |
| 2 | 2019 | A级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440300750466854B |
| 3 | 2018 | A级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440300750466854B |
| 4 | 2017 | A级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91440300750466854B |
| 5 | 2014 | A级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440300750466854 |
| 序号 | 1 |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处罚日期 | 2024-05-11 |
| 处罚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 决定文书号 | 深市监宝处罚(2024)稽26号 |
| 处罚事由 | 广告违法行为 |
| 处罚内容 | 罚款2915.1元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1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5)粤0309执10167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5-08-05 | 2026-04-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5)粤0309执10167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5-08-05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2644045.58元及逾期利息,并执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4)粤03民终1104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 2 | 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6)粤0309执1057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6-01-09 | 2026-04-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 案号 | (2026)粤0309执1057号 | ||||
| 省份 | 广东 | ||||
| 立案日期 | 2026-01-09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龙光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名雅电梯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80869.33元及利息(以248461.33 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32408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15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龙光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山市名雅电梯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49元,财产保全费2003元,由被告深圳市龙光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中山市名雅电梯装饰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749元、财产保全费2003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龙光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5749元、财产保全费2003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5)粤0309民初2693号 |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 暂无数据 |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03年05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5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